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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一兩年前.... 有一對未成年的男女, 因為搶了一間7-11被逮, 在警局作筆錄時, 某記者問了一句:『為什麼要搶便利商店?』 帶頭搶的那個男的冷冷的說了一句很酷的答案, 他說:『應為它便利啊!』 記者:『.....』 今年暑假又發生了類似的案件, 某流浪漢跑到某全家便利商店白吃白喝, 吃飽喝足不認帳之後, 也理所當然的被帶到警局, 當警察做筆錄時, 某記者又問了一句『為什麼要搶全家便利商店?』 他說了一句相當「有道理」的話, 他說: 『因為全家就是你家啊!』 記者:『.....』 -- 第條:你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條:總是需要有人犧牲,只要不是我就對了 第條:別人欠我的加倍奉還,我欠別人的忘了就算了條:我的生存意義在於玩耍;別人的生存意義在於被玩耍條:學長姐是用來欺負的;學弟妹是用來虐待的;同學是用來牽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