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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一篇蔡康永的文 分享給大家...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請你一定要去看一場他的演唱會(我有要去噢XD)親自去,要親眼看看他,好好看看他。 因為舞台上的生命可能持續很久,也可能轉瞬即逝(當然希望是前者= =+)。你不知道他是屬於哪一種。 你無法預測那發光發熱的時間究竟還有多少,你猜不到下一秒他會消失到哪裡去。 你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無法把握, 他是你感知世界裡無可取代的全部,但他也是你未知世界裡永無交集的一點。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請你一定要讓媽媽知道, 因為媽媽是最愛你的人,而你也深愛著他。 一個很近一個很遠,而你是將兩個無關聯的生命體揉合於同一空間的凝結點。 告訴她,你很喜歡他,甚至愛他,也許不被理解,就算不理解,也落得個心安。 不需要太刻意太直接,可以是個簡單的暗示——媽媽,看,覺得他怎樣?是很棒的一位歌手哦。讓心愛的他若有若無自然而然的在親愛的媽媽眼裡浮光掠影而過,留下片刻印象。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請你一定要為他寫一些文字, 不追求華美,不強求確鑿, 只要輕省記錄你所有的思念與顫慄,所有的真實與感悟,所有的明媚與憂傷。 愛如水一般蔓延,浸過你的神經,滑過你的指尖,溫柔地撫過你敏感的心。 多多少少也要寫點關於他的文字,零零碎碎記下自己的心路歷程, 別讓心情在歲月中灰飛煙滅,雲消霧散。 不求深刻,但求簡單,記下活在你的世界中的他。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請你一定認真地喊一遍他的名字用含糊的、哽咽的、明朗的、虔誠的、溫柔的、寵溺的聲音(我好像每天都在呼喚)。 在每一個平常的日子裡,在每一個心慌意亂的瞬間, 在每一個患得患失的歎息間,在每一個幸福感動的暈眩間, 在每一個想念他的夜晚,輕輕喊他的名字, 認真地發好每一個音調,屏住呼吸讀出, 一個念頭升起又落下,道出刻骨銘心的覆水難收。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請一定為了他更好地學會生活那個已經慢慢滲入你生活點滴的男孩子, 那個使你常常熱淚盈眶的男孩子, 那個笑容乾淨而甜美的男孩子, 那個無論如何長大你始終只願叫他孩子的男孩子。 你在最美麗的時刻遇見了那個最優秀的男子,但是上帝沒有讓你們彼此相遇。 他在那個最絢爛的舞台,光華交匯,歌舞昇平,絕世華麗; 而你在最普通的街頭,行色匆匆,人頭湧動。 兩點之間的距離僅僅是思念,別無其他,彷彿觸手可及,卻遙不可及。 如果你愛他,請你也為他好好尋找自己生活的支點, 不要為他迷失了既定的軌道(這點好難做到..or2) 關掉電腦的片刻回歸平靜,擔當起原來的角色,從哪裡來到哪裡去。 因為你深愛的他是一個如此心高氣傲的人, 他用力詮釋著自己的不甘心,用力將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 所以你也用盡全力愛著他。 因為愛他就等於愛著你自己,愛著因為他而變得更加溫柔的自己, 愛他,是本性,是注定,是天然。 要對得起自己的人生,就要盡量給別人的人生添加美好的成分, 拼命地挽留自己遇到的美好的東西,拼命挽留。 他一樣,你也如此。               ----BY 蔡康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45.43
mintsnow:嗯,我為了這篇文章買了這本書XDDD 08/18 00:35
kandu: 嗯,我為了這篇文章寫了網誌XDDDDD 08/18 00:37
yuchun1722:嗯,我為了這篇文章即將要寫一篇網誌XD 08/18 00:42
xiahsea: 嗯,我為了這篇文章沒用地哭了XDDD 08/18 00:44
hn1793: 嗯,我為了這篇文章放在3個網誌XD 08/18 00:45
aljun:恩,我為了這篇文章即將換工作XD我要尋找可以接近的工作.瘋了 08/18 00:46
aljun:來去鼎泰豐 或飯店工作吧 哈哈....真的是瘋了我 08/18 00:49
herojj: 嗯,我為了這篇文章認真的考慮要寫網誌XDDD 08/18 00:56
katiechu:恩,我為了這篇文章幫蔡康永加了很多分XD寶寶啊~ 08/18 01:01
glayteru00:嗯,我為了這篇文章決定去買這本書XD 08/18 01:03
prettysoon:,我為了這篇文章正在寫網誌XDDD 08/18 01:04
michiyo77: 我看了這篇文章 明天再來寫網誌 08/18 01:12
smtownya:可以偷偷問一下書名嗎?XD...讓小妹有想買的fu 08/18 01:22
sophia916:我看了這篇文章決定更愛那個男人 08/18 01:26
solotwo:我看過這篇文章 那是寫給小s的小孩... 08/18 01:27
solotwo:也因為這篇文章 我決定去看了神起的演唱會 08/18 01:27
solotwo:忘了書名了 因為我是用借的(太窮了 連CD都要買不起了,囧) 08/18 01:28
nurXiah: 嗯,我為了這篇文章打算去睡覺明天起來用功唸書(真的嗎) 08/18 01:31
mintsnow:書名:「有一天啊 寶寶」 但我剛翻了 裡面沒有收這篇文章 08/18 01:31
katiechu:用奇摩搜尋一下 還可以搜到仙后的網誌XD 08/18 01:41
ilovenao:看了這篇文,決定要好好向媽媽介紹東方神起>//<我愛俊秀! 08/18 01:48
solotwo:第一段書中有收到阿.. 08/18 01:50
mibum:應該是寶寶日記.年代有久遠.有錯請指正.最近看了很多書.... 08/18 01:51
mibum:怕錯亂^^".... 08/18 01:52
ddducky: 嗯,這篇讓我三更睡不著又熱淚盈眶.... 08/18 02:55
akanimin:因為你深愛的他是一個如此心高氣傲的人 鄭跩跩(指) 08/18 07:20
Leander:看了這篇我也想來打篇網誌... 所以是在寶寶日記裡? 08/18 08:27
adelaide2090:嗯 為了這篇文章 我決定每天深情呼喚金俊秀 08/18 12:40
adelaide2090:((話說他可能耳朵會很癢就是了)) 08/18 12:42
elva0224:看完了…也哭哭了XD 之前版友po有關演唱會的文章也很棒 08/18 14:35
mintsnow:所以其實這篇不是蔡康永寫的?因為我只有對演唱會那篇有 08/18 16:29
mintsnow:印像而己…@@" 08/18 16:29
yuchun1722:不是媽@@? 08/18 16:50
hn1793:我不是看書的耶...就是亂逛看到的~所以作者有錯囉??=口= 08/18 18:46
pien21:我曾為了這篇文寫網誌XD 當初查資料發現它連載於廣州的南方 08/18 19:42
pien21:都市報, 這篇是「康永的寶寶日記 2005/09/13」的《寶寶, 08/18 19:43
pien21:你要去聽現場演唱會》。 08/18 19:45
pien21:不過蔡康永的文章內容跟這個版本不太一樣喔XDD 08/18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