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VESTARS (傻瓜王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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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SM表明官方立場 "偽造文書加上虛假陳述…將採取法律措施"
時間Wed Nov 25 14:14:39 2009
SM表明官方立場 "偽造文書加上虛假陳述…將採取法律措施"
關於24日報道的東方神起3人(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細亞俊秀)方面提出的偽造公演確認
書的簽名等主張,SM公司方面表明官方立場,表示“這是偽造的,A氏的確認書也是為了
配合捏造的公演確認書而以虛偽事實為根本做的虛假陳述。”
SM 方面在25日上午通過官方報道資料主張“在藝人認知日程的情況下,簡單的申請文件
由經紀人代替藝人酌情簽名的事例很多。東方神起也因日本、中國的緊張活動日程的緣故
,第三次亞洲巡回公演時有得到成員們的同意後由現場經紀人酌情簽名並提出文件的情況
。這樣代理簽名的情況下中國南京,北京,上海等公演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已經成功舉辦
。”
關於24日報道的公演確認書,SM側表示“這是確認書原件和其他編造的偽造確認書,和實
際的確認書原件在標題和文句方面明顯不同。這個確認書看上去是在任意做成的文書內容
上剪切了2009年6月提出的SM town上海演唱會相關文件上的簽名並粘貼上去的。”
SM方面還主張“從被報道的A氏的確認書內容來看,他在陳述事前事後都沒有得到成員們
的同意,但這明顯是虛假主張。此外,他還表明代替成員們簽名了2009年3月深圳公演相
關文件,但實際上深圳公演的合約本身是在2009年7月成立的,所有相關文件都是在那之
後做成的,所以A氏的確認書本身就是無法成立的虛假文件。此外,對於深圳公演,在假
處分申請裁判部面前金在中曾明確表示會公演。”
SM方面還表示“深圳公演的情況,由東方神起的經紀人李某於9月份在成員們的同意下代
替簽名並提出了確認書。對此擔當本公司法律顧問的法務法人池律師表示:因為成員們已
經認知日程並表示同意,所以按照慣常由經紀人在酌情考慮下代理簽名的行為本身沒有法
律問題。結論就是3人方面公開的東方神起公演確認書是捏造事實的偽造文件,A氏的確認
書也是為惡意誹謗本公司而虛假做成的、或是與某人共謀為編造虛偽事實而作成的確認書
。”
SM公司還表示“根據本公司確認,曾擔任東方神起現場road經紀人的A氏在7月以留學中國
為理由退出了本公司。之後與三名成員共事,還幫助三名成員中一名成員的哥哥出道演藝
圈。”SM公司最後表示“本公司對於此次事件將徹底調查背後指使者,對於當事者將以偽
造私人文件、傳播虛偽事實及名譽損毀等內容采取強力的法律措施。”
新聞出處:因我來福
http://www.innolife.com/mlist.php?ac_id=14&ai_id=22816
東方神起三成員稱SM偽造深圳演唱會簽名
與SM娛樂發生法律糾紛的韓國當紅組合東方神起三名成員主張,中國深圳演唱會確認書上
的簽名是偽造的。
中國深圳演唱會原定11月21日舉行,但細亞俊秀、秘奇有天、英雄在中等三名成員在兩周
前宣佈不參加。三名成員24日通過好友透露:“SM娛樂方面主張門票銷售符合法律程式,
但事實上存在擅自盜用簽名等問題。”
也就是說,這三名成員並未在演唱會確認書上簽名,但SM娛樂卻偽造簽名。三名成員主張
,當時在這份確認書上簽名的A某已通過親筆確認書承認受SM方面指使進行了代替簽名。
此前SM娛樂表示,東方神起三名成員在提出臨時處理申請要求停止專屬合同效力之前就已
經知道深圳演唱會日程,但在演唱會兩周前突然宣佈拒絕參加,導致演唱會計畫泡湯。
新聞出處:朝鮮日報中文網
http://chn.chosun.com/big5/site/data/html_dir/2009/11/25/20091125000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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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VESTARS 來自: 58.115.130.205 (11/25 14:18)
→ seivathad:事情爆發,所以找代罪羔羊? 11/25 14:50
→ kangchan:所以代簽是慣例 確認書是A氏自行偽造?<---SM立場!? 11/25 14:54
→ maxiahero:不過SM的說法前後矛盾,一開始的表明是去年六月就決定了 11/25 15:18
→ maxiahero:後來仙后以及律師們提出了一些相關文件,才改口說今年 11/25 15:19
→ maxiahero:七月簽的,所以這是? 11/25 15:20
→ maxiahero:還有口水戰都會說出會採取法律措施,這就要看有沒有真 11/25 15:23
→ maxiahero:提告了!不然也只是說給大家混淆視聽而已。 11/25 15:24
→ seivathad:反正只要對自己有利,愛怎麼說都行,只要能將髒水往外 11/25 15:29
→ seivathad:潑就好了 11/25 15:30
推 easyopen:覺得SM現在很窩囊 一直鑽一些小漏洞 11/25 15:31
→ pcpc21:我是進來看看SM又再說什麼鬼話 11/25 15:43
推 wei11:先不管時間點的雙方攻防…原來代理簽名是常態,而且沒有法律 11/25 16:09
→ wei11:問題???就是說作為你家藝人不只是時間 健康 創作都是SM的 11/25 16:09
→ wei11:連基本的自主簽名人權都可以剝奪…快給3人薪水拉 臭老闆… 11/25 16:10
→ kangchan:前幾篇新聞不也說 "相關人士說業界代簽名是常態" 11/25 16:20
→ kangchan:去年6月就決定亞三巡場也太快(那場地申請何不這麼快XD) 11/25 16:21
推 x121506:都給sm說就好了 唉 11/25 16:28
→ kaokeep:搞什麼...找人頂罪就沒事了嗎? 代簽姆蓀! 11/25 18:05
推 j1100021:當笑話看 科科 11/25 21:53
→ nightwalkwin:有代簽就是代簽就算是事後本人反悔也是不成立的啊 11/25 23:47
→ nightwalkwin:反正犯法就是犯法,誰管你是不是慣例 11/25 23:48
推 bmw218:嗯..很精采!!! SM也有在培養編劇嗎?? ( ′.`)y-~ 11/26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