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veme (hi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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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什麼是台灣地位未定論?
時間Fri Jul 17 17:13:50 2009
: → Swallow43:盟軍佔領區域是同盟國之間外交協商出來的結果,某一國 07/16 18:32
: → Swallow43:並不能用「盟軍」的名義來命令另一同盟國,去看一下歐陸 07/16 18:33
: → Swallow43:盟軍的運作型態吧..蘇聯可不是接受盟軍命令才佔領柏林的 07/16 18:37
: → Swallow43:在看書面之前,你更先該把一些名詞的觀念搞清楚,尤其是 07/16 20:51
: → Swallow43:同盟國跟盟軍 07/16 20:52
我剛剛把前面幾篇文章翻了一下,
我發現有些人一直再強調"命令"?
我不曉得說推翻了這個字眼?
是可以否認蔣介石政府代表盟軍代為佔領台灣的事實?
還是說蔣介石政府合法擁有台灣主權?
我想沒有吧,
從第一號命令到後來的日本向中國最高統帥蔣介石呈遞降書,
都寫的很清楚,
權力來源都根據第一號命令,
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4313&sc=1#12813
很簡單很直接的講,
蔣介石佔領台灣唯一合理的解釋,
就是透過第一號命令為法源依據,
代理盟軍暫時佔領台灣,
(如果你要跟我凹盟軍跟同盟國,
那我是不是要寫英文the Allied Powers?)
待和平條約簽訂後,
再決定台灣的歸屬.
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另外我假設啦,
如果要談兩德問題,
或是南北韓問題,
或是南北越問題,
下面這個網址可以解答你的問題,
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418&sc=1#12814
如果說你有書面資料的話,
歡迎完整將協商各項條約全文呈現出來,
大家來討論,
事情就會更清楚,
會讀國際法的人很多,
研究深徹的人也很多,
不一定你讀過別人沒讀過,
就一定很高竿?
有一些盲點你不一定會看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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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9.37.154
→ vonton:凡爾賽條約中戰敗國殖民地與武力奪取領土處理原則就夠了 07/18 17:43
→ vonton:按照這原則台灣歸屬已經確定了..相對北越就必須交還法國 07/18 18:21
推 george00058:凡爾賽條約?好久遠喔@@ 07/18 22:33
→ saveme:你最好是把凡爾賽條約全文PO出來,再來下結論比較好. 07/18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