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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wallow43:盟軍佔領區域是同盟國之間外交協商出來的結果,某一國 07/16 18:32 : → Swallow43:並不能用「盟軍」的名義來命令另一同盟國,去看一下歐陸 07/16 18:33 : → Swallow43:盟軍的運作型態吧..蘇聯可不是接受盟軍命令才佔領柏林的 07/16 18:37 : → Swallow43:在看書面之前,你更先該把一些名詞的觀念搞清楚,尤其是 07/16 20:51 : → Swallow43:同盟國跟盟軍 07/16 20:52 我剛剛把前面幾篇文章翻了一下, 我發現有些人一直再強調"命令"? 我不曉得說推翻了這個字眼? 是可以否認蔣介石政府代表盟軍代為佔領台灣的事實? 還是說蔣介石政府合法擁有台灣主權? 我想沒有吧, 從第一號命令到後來的日本向中國最高統帥蔣介石呈遞降書, 都寫的很清楚, 權力來源都根據第一號命令, 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4313&sc=1#12813 很簡單很直接的講, 蔣介石佔領台灣唯一合理的解釋, 就是透過第一號命令為法源依據, 代理盟軍暫時佔領台灣, (如果你要跟我凹盟軍跟同盟國, 那我是不是要寫英文the Allied Powers?) 待和平條約簽訂後, 再決定台灣的歸屬. 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另外我假設啦, 如果要談兩德問題, 或是南北韓問題, 或是南北越問題, 下面這個網址可以解答你的問題, 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418&sc=1#12814 如果說你有書面資料的話, 歡迎完整將協商各項條約全文呈現出來, 大家來討論, 事情就會更清楚, 會讀國際法的人很多, 研究深徹的人也很多, 不一定你讀過別人沒讀過, 就一定很高竿? 有一些盲點你不一定會看到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37.154
vonton:凡爾賽條約中戰敗國殖民地與武力奪取領土處理原則就夠了 07/18 17:43
vonton:按照這原則台灣歸屬已經確定了..相對北越就必須交還法國 07/18 18:21
george00058:凡爾賽條約?好久遠喔@@ 07/18 22:33
saveme:你最好是把凡爾賽條約全文PO出來,再來下結論比較好. 07/18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