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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王泰升的日治法院檔案的整編與研究 很有趣 《臺灣史研究》第十六卷第一期,頁 169-201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治法院檔案的整編與研究?王泰升** 摘 要 源自近代西方的現代型法院:臺灣總督府法院,於 1896 年 7 月 起開始在臺灣這塊土地上運作,在此之後約半個世紀的歲月裡, 深刻影響著日治時期臺灣人民司法生活。戰後臺灣的司法當局, 從 2000 年 7 月起,函詢日治時期即已成立的八所地方法院, 有無與日治時期相關的裁判資料。至 2009 年 2 月為止,已發現且業經整編者,包含收藏於臺北、新竹、臺中、嘉義等四所地方法院, 以及司法官訓練所(來自臺中地方法院)內的日治時期司法文書。 還有某些日治時期司法文書收藏於花蓮、高雄兩地方法院, 甚至收藏於地政機關內,這部份雖已發現但尚未整編。目前「已發現且經整編」 的日治法院檔案,總數為 5,645 冊。數量上則以民事類最多, 其中又以民事判決原本與公證書為最大宗;在刑事類中,亦以刑事判決原本為最大宗。 民、刑事判決原本和公證書等三類文書所涵蓋的時間,除民事判決原本欠缺 1895-1914 年外,已貫穿整個日治時期,所涉及的地域約為臺灣西部嘉義以北。 為使用這批史料來深化臺灣法律史研究,筆者從 2002 年起率領團隊進行 「日治法院檔案」的整編,並與臺大圖書館合作而於 2008 年 9 月正式啟用 「日治法院檔案資料庫」,提供給國內外研究者為「學術使用」。 日治法院檔案呈現了在臺灣的地理和物質條件下,帶有傳統中國法律文化的漢人移民, 以及多數已被漢化和少數仍持固有法律文化的原住民族,如何與近代歐陸式法院, 從猝然相遇到逐漸相互調適的整個過程。其可再搭配淡新檔案與 1945年以後的中華民國司法檔案,以探究從十九世紀到二十一世紀的臺灣司法運作狀況; 亦可據以與同時期的日本內地或其他殖民地,以及清末及民國時代中國的司法文書, 進行對比式研究。不過,若欲藉日治法院檔案來探究臺灣人民的法律生 活經驗,則需再搭配各種民間史料的使用。日治法院檔案的豐富內涵, 足以因應各個不同的歷史領域、學科訓練、或特定議題的研究需求, 故其服務對象將非限於臺灣、亦不限於法律史,而包含臺灣國內外的各類學術工作者。 -- 薄霧星疏的早晨有些寂寥,波特萊爾, 馬克思與艾可聚集在群山疊翠.淨瀨漱石的臺灣 他們都沉靜,眼光殷切地瞻顧著鬧轟轟的臺灣. 這時清逸的波特萊爾先發聲, " 藝術家, 真正的藝術家, 應該把所見所感的社會萬象反映出來.." L'artiste, le vrai artiste, le vrai poese, ne doit peindre que selon qu'il voit et qu'il sent. Charles Baudelaire: le critique d'ar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2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