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偏題都偏到裹小腳上了,那討論這個也沒有什麼不妥的了。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廢除民族一詞後 本來屬於nation的意義 就是「國民」
: (和國民有什麼不同? 沒有不同 因為最初就是國民的意思)
: 至於特定文化、風俗、地域的「族群」 例如哈薩克「族」、苗「族」等。
: 你現在不是用的好好的嗎? 「族群」或「族」 或「族裔」
: (而且這才是原本中文的用法 「民族」是和製名詞 不是中文)
族群這個詞,可以大可以小,
阿爾泰—通古斯諸民族是一個族群,
突厥諸民族是一個族群,
欽察系諸民族是一個族群,
哈薩克人是一個族群,
哈薩克人大玉茲是一個族群,
哈薩克人中的克烈人是一個族群,
克烈人內部還可以分部落,也是族群。
但是,在這些族群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有一種分法很獨特,極為重要,
就是漢語中的「民族」這個分類法。
這里的「民族」是中文,不是和制名詞。
哈薩克人有自己的特定文化、風俗、地域,
哈薩克各玉茲,各部落都有共同的習俗,所說的語言雖然有方言但是可以追溯到共同的源
頭,各地民族服裝大致相同,有共同的文學。
哈薩克人各玉茲,各部落的人,都為阿拜而自豪,都喜歡鷹、天鵝和雪豹,都以阿什拉為
祖先。
同樣是突厥系民族,維吾爾人不會為阿拜而自豪,哈薩克人也不會為麻赫穆德·喀什噶里
而自豪。
其他的分類方法,例如突厥系,例如欽察系,例如各個部落,雖然內部有感情,有共同點
但是沒有這種程度的共同。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苗族、彝族等民族身上。我就不一一舉例了。
而在漢語中,「民族」一詞,即指的是這一類族群劃分方式。
如果你堅持拒絕使用這個詞匯,這是你的自由,你大可以使用更加麻煩的描述方式去描述
這一層次的分類。
但是你不能否認這個詞匯的存在,畢竟漢語人口中,有很多人繼續在使用這個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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