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osen:至於方言差,其實能夠都視為正字,就跟英美拼法也有差一樣 09/28 20:17
推 MilchFlasche:一直對本篇所說的幾點都深有同感。 09/28 22:51
推 nakadachi:英語的拼法差異大部分和讀音沒有關係 原po要注意 09/29 01:33
推 ayung03:站在初等教育的第一線教學現場,我是贊成拼實際讀音的 09/29 11:24
→ ayung03:不然試問你怎麼叫小一生叫了解5-7-3-2-1-7的變化...... 09/29 11:29
推 bdw:可是對於會講的人而言並不用刻意注意轉調的問題 09/29 14:32
→ bdw:那是自然而然會唸的 轉調是要標音才用到的 09/29 14:33
推 ayung03:而且以我的經驗而言,標變調比較能保留方言差.... 09/29 14:56
推 vivaladiva:推三樓 不懂樓上說的標變調比較能保留方言差... 09/29 22:16
→ vivaladiva:英語的字母本身就是文字 不是音標 09/29 22:17
→ vivaladiva:教羅標的不都是調類嗎? 標調值比較能保留方言差吧! 09/29 22:18
推 ayung03:就實際經驗,標變調後的調值,比標本調,然後再要求小朋友分 09/29 22:23
→ ayung03:辨通行腔和方言差的差異,前者的教學效果較為顯著..... 09/29 22:25
→ ayung03:所以,若是以何者做為方言差的調值標示方式,我是贊成前者的 09/29 22:26
→ ayung03:當然就學術上,還是以IPA的嚴式標音法最佳 09/29 22:28
→ ayung03:而教羅也有它的歷史性,我是覺得各有優劣,純粹討論其實際使 09/29 22:28
→ ayung03:用的問題..... 09/29 22:30
推 vivaladiva:基本上要弄清一個問題:文字和拼音根本上是不一樣的 09/30 17:43
→ vivaladiva:POJ是音標兼文字的功能 但是TLPA和IPA只是音標。所以 09/30 17:44
→ vivaladiva:TLPA和IPA可以標實際調值或調類 但POJ作為文字標調類是 09/30 17:45
→ vivaladiva:合理的 目前次方言聲調的差異其實不只書籍所寫的單純 09/30 17:46
→ vivaladiva:另外 IPA如果要以嚴式標音的方式表現 會亂到不得了 09/30 17:49
推 ayung03:如果文字和拼音根本上是不一樣的,那POJ的文字功能是大於音 09/30 21:02
→ ayung03:標功能的,如此一來,是否可以重新考慮POJ的功能性,也就是把 09/30 21:03
→ ayung03:舊有的POJ系統當做文字用,而音標的部份,另外處理,因為次方 09/30 21:04
→ ayung03:言的本變調(還有輕聲)差異的確很複雜,學界也未必已全然掌 09/30 21:05
→ ayung03:握,不過,要教羅不當音標用,POJ另用別的音標系統,可能不符 09/30 21:08
→ ayung03:合部份人士的期待 09/30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