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W-langu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www.ettoday.com/2007/05/31/91-2105118.htm 教育部突發奇想,想替熱門台語歌伴唱帶換新字幕。不過這要改,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但得徵求原創的意願,還得花一大筆錢,記者找了伴唱帶業者發現,光是50首歌曲版權 就得花上500萬元,如果再加上其他後製作業,預算還得向上提升,花的全是納稅人的錢 。 推廣閩南語,教育部打算花錢將點播率前50名台語歌重新換字幕,其中包括有音樂鬼才封 號鄭進一所寫的「家後」,教育部說換字幕會徵求原創同意,鄭進一怎麼看? 鄭進一:「原來字都寫的不大一樣,那我是不是也要告他,我是不是不高興呢?不會嘛! 因為大家只要看的懂就好了。」 當事人不在意,不過納稅人卻可能很辛酸,因為算了算這改版行動,可能得花上大把鈔票 。 影音公司副理王裕清:「如果以一首歌曲來講,我們交給製作公司,來重新製作它字幕的 話,這個部分大概是1500左右。」 50首每首口白製作費1500,基本花費75000元,如果想更動歌曲字幕內容或是重新編曲, 每首歌的重製權利金10萬塊起跳,林林總總,就得花上接近508萬,而且這數字還不包含 mv拍攝費用,請人重新編曲,和LDCD電腦的重新壓製費。 影音公司經理陳文讚:「詞曲的重製權,那只用重製費用,那如果要用到唱片公司它的錄 音製作,像是他的kara,又是一個製作費用。」 教育部的原意是要推廣閩南語,但是伴唱帶重新換字幕,經費人力都是問題,有沒有必要 這麼做,難道不用問問納稅人的心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2.187
dotZu:如果才花500萬,可以讓社會大眾接受建議用字,簡直太划算了 06/01 02:45
mgdesigner:我倒覺得這個方向比較難。請霹靂公司,把新布袋戲的字 06/01 03:04
mgdesigner:幕用字,用教育部建議字,可能比較好,畢竟該製作群本 06/01 03:05
mgdesigner:本來也熟讀詩書,改用較好的本字、原字,有加分效果。 06/01 03:06
freewash:支付給立委的薪水是500萬的好幾倍,他們也不見得做事 06/01 10:23
kakarot:所有的改變攏是會開錢,但是毋是因為開錢都攏未使做。 06/03 00:48
kakarot:我認為愛改的閣有台語的連續劇,新聞等等的字。希望政府會 06/03 00:49
kakarot: 沓沓的推廣,予台語未失傳。 06/03 00:51
alen332l:才500萬...未免太划算了!! 06/03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