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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taiwansongs 壹、主旨 為 紀念台灣歌謠大師葉俊麟老先生對台灣歌謠歌詞創作的貢獻,並獎掖台灣歌謠 歌詞創作傑出新秀,且發掘出能真正反映當代社會、刻劃人間情感、提升文學質 素的台 灣歌謠作品,是以本文化公益信託基金舉辦「台灣歌謠歌詞優良作品徵選 」,冀能藉由公開徵求及社會參與,遴選出符合上述條件的優良作品。 貳、徵選要點 一、參賽辦法: 本次比賽謹徵選創作歌詞、不徵歌曲;並限以台語(福佬話)創作,每人以三件 作品為限,不得有抄襲、假借他人名義投稿等情事。 二、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三、參賽規定: (一)作品須以文書軟體編排,版面及紙張設定為A4 直式(21cm 29.7cm),內文 以標楷體或新細明體、14pt字級列印。 (二)除必要之文字說明外,不得於作品標記姓名或其他符號。 (三)參賽者需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詞、曲皆需一式5份),以掛號郵寄本會歌 詞徵選活動通訊處: 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50號14樓之6 (四)如為共同創作,需附上全部創作者之同意書,並推派授權代表一人,全權 處理一切事宜。 (五)所有參賽作品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底稿。 ?、評選及獎勵內容: 一、獎勵名額: 本活動預計錄取第1~3名,獎狀各 1 紙,獎金第一名新台幣(下同)參萬元整(含 稅、下同),第二名貳萬元整,第三名壹萬元整。 二、公告及頒獎時間: 入選歌詞預計於2008 年8 月1日於本公益信託基金網站及媒體公告,並個別通知, 頒獎時間暫訂為2008 年8月12日,地點另行公告。 三、得獎稅金: 得獎者應依規定繳交所得稅。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 元,需負擔 15%稅金; 非國境內居住之本國人(每年居住未達183 天),不論得獎所得之金額,需就得獎 所得扣繳20%稅金。 四、原創保證: 參賽者需遵守著作權法,違者自行負責。有以下情事者,取消參賽資格:(一)作品 抄襲者。(二)作品曾參加比賽獲頒獎金者。(三)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已授權或讓與第 三人者。若比賽後發現得獎者有上列情事,經檢舉查證屬實,參賽者除應負擔法 律責任外,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獎狀、獎金。 肆、版權 得獎作品,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歸著作人所有,惟主辦單位將無條件提供做為 公益使用,並擁有非營利性質之發行出版、重製,並於相關媒體公開播放及傳輸, 且有首演及永久演奏演唱免付費之權利。著作人需簽訂授權使用合約書,未簽者視 同棄權。 伍、附則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增補公告之,如有疑義可洽詢主辦單位文 化公益信託葉俊麟台灣歌謠推展基金。 聯絡人 吳國禎 e-mail:kokcheng@gmail.com(有意參賽者請來信索取報名表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