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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rong_spell 看板] 作者: Capko99 (卡普可) 看板: Wrong_spell 標題: Re: [討論] "艸"頭和"卝"頭的有效判別法 時間: Sat Oct 4 19:43:51 2008 ※ 引述《plwbook (枕草子)》之銘言: :   然而,如果老師在課堂上跟小朋友說:"「敬」的左邊不是苟,是茍ㄐㄧˊ" :   小朋友在寫作業時,想起老師這句話 :   自然容易寫出卝字頭,符合老師的要求 :   這是學習中自然而然的事 :   並不代表小朋友需要負擔什麼文字學的知識 首先感謝您的回應,讓我學習到了許多。 以下所提到的,並不是想反駁事實或質疑您,只是提出我個人的見解 關於上述這點,我個人所受的漢字教育(90年代),正是如您所言進行教學的 不只是艸卝,像是月、月(肉)的區別,攵(ㄆㄨ)、夊(ㄙㄨㄟ)、夂(ㄓˇ)的差異 以及日、曰、[冒字上半部](ㄇㄠˋ)的差別等等,教學時都會特別提到 但我認為,讓小學生花大量時間去學習這些標準字體產生的區別 就算不會產生嚴重負擔,至少也非常冗贅,同樣時間大可拿來學習更多內容 畢竟在實際應用上,漢字的字形已經變成了整體,細節早已失去功能 標準字體的作法,和其他東亞國家的漢字教育比起來,顯然是相反的方向 而日本或中國的漢字教育,目前來看也不因字體而失去什麼優點 像您說的例子,不管是茍還是雈,都是極罕用字,提到它們只是徒增麻煩 小學生在往後長年的應用中,幾乎永遠都不需再次回想「敬」的偏旁 我不反對您所說的教學法,但認為其實根本不需要多此教學上之舉 :   此外,Capko99認為艸卝的區別是標準字體所創造,這是錯的 :   東漢的《說文解字》早就已經是艸、卝分明 :   而且歷來都有卝的寫法, :   可以說標準字體把各異體字"統一"為卝,不能說"改為"卝。   我想我之前的表達可能不夠完整。嚴格說來總共有兩件事情。 一件事情是「隸變」讓篆書以前各個不同形的偏旁統一成"卝"(或"艸") 一件事情是在隸書、楷書之後,艸與卝的字形逐漸混同 《說文》仍然是基於小篆而寫的,當然會是艸卝分明,後來的許多字典也是 但這些字書裡面指出的區別,有些在後世早已消滅,實際上不存在 我們不能因為《說文》有區別,就認為這個區別一直存在,這樣是說不通的 標準字體並沒有「創造」艸卝的區別,因為那在金篆甚至楷隸中確實存在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早在標準字體被制定出來很久以前 實際的漢字應用上,書寫成"卝"或"艸"已經是隨意而混同的了 看看歐陽詢或是很多書家的字、古籍甚至近代的印刷字體, 我們可以觀察到,除非是在文字書等較嚴謹的場合,這個區別早就消失 所以我並不是說這個區別到了標準字體才第一次出現 而是標準字體在取捨異體字的時候,有意識地區分了這個差異 同樣的例子舉都舉不完,異體字的取捨本來就是很任意: 像是「徳」是一個很有歷史的寫法,在標準字體裡面卻被視為錯字 許多隸書中幾乎和"月"沒有區別的提肉旁,在標準字體也復活了 為什麼要增加區別?這樣帶來了好處嗎?我想都是很有疑問的 :   由於"卝"ㄍㄨㄞˇ在標準國字中沒有對應的字,所以這樣寫只是表示它的形狀 :   而這個字形剛好是另一個字ㄍㄨㄢˋ :   字典中當然不該有卝ㄍㄨㄞˇ,台灣也沒有把它當成國字,只當成偏旁 :   而這偏旁是《說文解字》早已有的,不是現代台灣特有的 這邊也出現了一個美麗的誤會。 您說的事情是正確的,《說文》中卝(ㄍㄨㄢˋ)和卝(ㄍㄨㄞˇ)是分別的兩個字 而且台灣也的確沒有收錄卝(ㄍㄨㄞˇ)作為獨立的漢字,中國和日本應該也是 但在中國與日本的漢字規範裡面,也的確沒有分別艸和卝 所以這個區別,至少在共時的觀點下,是台灣獨有的 本來漢字數量就非常龐大,而現代教育的漢字規範沒有必要全都納入 如果用現代的觀點來看,卝這個字不管讀音為何,都已經死亡而不存在 此時仍然使用這個字來作為特定字的偏旁,自然就冗贅不堪 :   事實上艸字頭的字,數量遠遠超過卝字頭 :   與其從艸字頭判斷,不如從卝判斷 :   而我整理的結果,只要記得6個組字的成份,就可以掌握卝字頭的常用字 :   完全不需要懂文字學或六書: 您的整理非常的有用,小學生會遇到的大概也不會超過這個範圍    然而,這讓我想到一個更關鍵的問題: 既然從卝的字如此的有限,直接廢除掉區別不是更加簡單好記嗎? 其實標準字體的許多問題都是這樣,也就是根本不了解漢字字形的功能 字體的制定者沒有考量到,因為考證而生的區別只是徒增冗贅,沒有任何好處 也許有人會覺得:「不同字源的字形有所區別,不是更嚴謹嗎?」 但是從歷史觀點來看,千年前產生的「隸變」早就把漢字字形都全面性簡省了 如果現代漢字仍要區別月與肉,那麼「秦奉奏泰春」的偏旁更應該區分 從上面論述的角度進一步看,我們甚至可以認為: 標準字體的制定是一種增加累贅的程序,它的方向與漢字演變的趨勢剛好相反 :   至於查字典時,大部分依照偏旁為部首 :   但舊是"臼"部,繭是"糸"部,而"薨""蔑"特別在"艸"部 :   草字頭的"蒙""暮",可能和卝字頭的"瞢"混淆 :   草字頭幾乎都是跟草有關,但仍有一兩個例外, :   "萬"字就跟草無關,完全就是一隻蠍子 :   "藏"字本來只寫作"臧",草頭是後來加上的 (我並不打算質疑您或原po的說法,只是想借此說明一下問題所在) 您這裡所揭示的情形,更加彰顯了標準字體規範字形的不合理 因為它還是照顧不到康熙字典以降確立的部首劃分,顯得凌亂無邏輯      舊、繭、瞢等字還可以理解,但薨與蔑的安排根本只是歷史偶然 反過來說,「萬」都可以從艸,何以「舊」、「敬」不行? 附帶一提,過往曾有論者十分執著於「"內"字應該從入」這件事 事實上,寫成「内」又有何妨?也完全不會影響字義、學習或實際應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45.1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4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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