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Cer (阿賢) 看板 LangService
標題 [公告] PTT國家研究院小組組規 語言研究院版
時間 Tue Apr 7 01:03:23 2009
申請新增版主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版主連署
3.發起人需同時為版主候選人,否則連署無效。
4.申請者不可同時兼任3個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組板主,組務以及站務看板不在此限
程序
1.自行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後 請於Aboutnew版發表連署文章並進行連署
2.連署發起人需於理由處寫明看版管理理念與方法
小組長若對該項說明有所疑義 得於小組看板(若無專門小組看板則為aboutboards版)
提出疑問並限定一定時間請發起人回應,若無回應與說明 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1.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連署"且"大於反對連署
有效連署:﹝符合連署人資格之連署﹞
2.發起人在該連署達連署門檻之後‧需依新增版主表格於小組看版告知小組長
若無執行以上動作,小組長得不受理該連署申請。
版主試閱
1.達連署門檻後 經組務審核無誤 則新增試閱版主
2.新增之版主需試行版主權限,試行期間為一至四周
試閱看板之該組小組長將提出試閱投票於組務會議,投票期間為一星期
投票人為組內小組長,決定是否讓版主正式上任,選項為[贊成]、[反對]、[無意見],
凡投[贊成]、[反對]之小組長必須在留言時寫明理由,否則視為廢票。
會議投票結果出現後,小組長立即公佈於AboutBoards版,
若最終結果為[贊成]+[無意見]≦[反對],小組長需取消該使用者之版主權。
結果若為[贊成]+[無意見]>[反對],該版版主正式上任。
特別限制:申請新增版主之看板若已有板主 不接受以aboutnew版連署新增方式上任
新增版主表格
文章標題 : [申請板主] ???板
內 文 :
申請板主
(1)申請板英文板名:
(2)申請板主者帳號:
(3)經營方向與目標:
(4)連署結果:(請複製連署結果於此點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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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93.105
基於私人因素無暇管理板務,本人將於本(100)年6月底前辭去板主一職,
以下摘錄申請新任板主相關規定,請有興趣的板友自行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