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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為文為什麼要接受用「中國語」寫的判決? 【聯合報╱楊照】 2012.04.05 04:02 am 不是很奇怪嗎?一個因為人家用「中國語」寫作,就氣呼呼地跑到公開場合去罵人家「可 恥」的人,卻欣然接受用同樣一種「中國語」寫成的判決,還認為這樣的判決「還給他清 白」…… 很好奇蔣為文告黃春明「公然侮辱」的訴狀,到底是怎麼寫的?也很好奇開庭時蔣為文用 什麼樣的態度對待檢察官與法官?最好奇的是:檢察官、法官是用什麼語言跟蔣為文對話 的?會是全程台語嗎?還是依照我們一般理解的,是用「國語」進行的?那麼,當檢察官 、法官講「國語」時,蔣為文有沒有在口頭上指控他們「可恥」,還是當場舉牌說他們「 可恥」? 這整件事的開端,這整件事的癥結,我們都知道(也許檢察官、法官不知道?),在於蔣 為文在國家文學館的公開演講場合,舉牌罵黃春明「可恥」,牌上寫的全文是:「台灣作 家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創作,可恥」。從這面惹火黃春明的牌子,我們可以明確知 道蔣為文的信念與價值,那麼,有意思的是:如果台灣作家用「中國語」創作是「可恥」 的,那麼台灣的檢察官、法官,不用「台灣語文」,卻用「中國語」寫起訴書、判決書, 可恥不可恥? 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道理可以自圓其說:台灣作家用「中國語」是可恥的,台灣檢察官用 「中國語」就不可恥?有什麼道理對「作家」有比較高的要求嗎?作家的作品,你不喜歡 大可以不買不讀,然而法律公文書卻是強迫所有人,包括蔣為文自己,都得接受。如果蔣 為文連作家用「中國語」都那麼受不了,應該對檢察官、法官用的「中國語」,更加義憤 填膺吧! 麻煩哪位記者跑個腿,去問一下蔣為文,或問一下檢察官、法官,在司法過程中蔣為文可 曾就「中國語」提出抗議,有要求起訴書、判決書必須用「臺灣語文」書寫嗎?更重要的 ,他有對使用「中國語」的檢察官、法官罵「可恥」嗎?如果他用這樣的標準、這樣的態 度對待檢察官、法官,他們對這個案子還會是同樣的看法嗎? 不是很奇怪嗎?一個因為人家用「中國語」寫作,就氣呼呼地跑到公開場合去罵人家「可 恥」的人,卻欣然接受用同樣一種「中國語」寫成的判決,還認為這樣的判決「還給他清 白」,怎麼這時候「中國語」就都無所謂了?還有,這樣的判決到底還他什麼樣的清白了 ?會場上的衝突中,黃春明回罵蔣為文罵得最兇的,是說他:「心胸狹窄,也可恥!」所 以蔣為文意味著:判決證明他沒有「心胸狹窄」,也就是證明他接受了「中國語」了? 黃春明是有錯。一錯錯在對不值得生氣的人生氣,二錯錯在沒有先到法院去告蔣為文,讓 「打人的喊救人」的策略得逞,先挨罵才回罵的人,竟然莫名奇妙成了被告。不過,黃春 明的錯誤還是有一定價值的,至少可以讓我們思考談論:拿「台灣語文」這樣責求別人, 自己卻可以輕易對充斥「中國語」的體制妥協讓步的人,應該可以算是可恥吧? 【2012/04/05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3.5
CCY0927:整件事的開端和癥結在於一個臺文文盲為什麼可以主講那議題 04/05 21:08
ayung03:楊照一定毋知影訴狀其實猶閣有台文版的! 04/05 21:13
Sinchiest:楊照自己才不知道事情的癥結吧....還敢投書報紙 可恥 04/05 21:26
Asvaghosa: 楊照這個論述很奇怪 我還找不出怪在哪裡 04/05 21:55
painttt:伊是欲予咱有理由要求公家機關用台灣語文發文 04/05 22:00
saram:客家同胞起來, 苗栗法院判決文用客家文! 04/05 22:29
painttt:樓頂講个真著.台灣公家機關本來就應該用台灣ê語文發文 04/05 22:49
jasonmasaru:台灣有超過70pha的holo儂,台文的推動煞無半pha,唉唉 04/05 23:56
ethanjava: 華客認為只要是漢字就是中國語 漢字只能用在北京語 04/06 01:40
hangea:他們都在跳針啦= =都不講黃春明先講人不倫不類 04/06 13:12
ethanjava:台灣的holo人不到50% 而且都是中老人 青年都華化了 04/06 14:47
zoono:幾%又不是語言權力的關鍵.難道%數少就該銷聲匿跡? 04/07 04:15
goddora:在台灣 % 數少的聲音最大 現在大家都用這種語言說話寫字 04/07 09:33
adst513:其實HOHLO話也是中國貨呀.. 04/07 10:28
amatrrosivi:香港人地講緊廣東話,寫緊中國文,點唔可以? 04/08 20:45
amatrrosivi:國民黨殖民統治38年,但是意識形態影響超過這38年 04/08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