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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lden-Award 看板 #1N62HZqs ] 作者: shengju1029 (貍貓~) 看板: Golden-Award 標題: [金鐘]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時間: Thu Apr 21 08:52:48 2016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電視事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電視節目製作業及其從業人員。 三、對提升電視產業技術、推動電視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或從事電視事 業有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 前項第一款所稱電視事業,指無線電視事業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第 三 條  本辦法獎勵項目如下: 一、節目獎: (一)戲劇節目獎。所稱戲劇節目,指公開播送之各集節目加總後之播送時 間長度(包含廣告部分)達六百分鐘之連續劇。 (二)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獎。所稱迷你劇集(電視電影),指公開播送 之各集節目加總後之播送時間長度(包含廣告部分)未達六百分鐘之 電視電影、單元戲劇或影集。 (三)教育文化節目獎。所稱教育文化節目,指以提供教育、藝術、文化為 內容之節目。 (四)科學節目獎。所稱科學節目,指提供科學或科技相關知識,以提升觀 眾科學素養之節目。 (五)兒童少年節目獎。所稱兒童少年節目,指針對兒童或少年製播之節目 (六)行腳節目獎。所稱行腳節目,指藉由親身探訪,介紹在地采風、休閒 旅遊、美食等內容之全外景節目。 (七)綜藝節目獎。所稱綜藝節目,指以音樂(含音樂競賽節目)、歌舞( 含歌舞競賽節目)、才藝表演、短劇等元素為內容之節目。 (八)綜合節目獎。所稱綜合節目,指提供生活資訊、流行新知、健康育樂 、益智、遊戲、競賽等多元性、綜合性之節目。 (九)動畫節目獎。 二、個人獎: (一)戲劇節目男主角獎。 (二)戲劇節目女主角獎。 (三)戲劇節目男配角獎。 (四)戲劇節目女配角獎。 (五)戲劇節目新進演員獎。所稱戲劇節目新進演員,指該參賽戲劇節目為 其首次擔任主角或配角之作品,且其從未於電影、迷你劇集(電視電 影)或其他戲劇節目中擔任主角或配角者。 (六)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主角獎。 (七)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主角獎。 (八)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配角獎。 (九)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配角獎。 (十)迷你劇集(電視電影)新進演員獎。所稱迷你劇集(電視電影)新進 演員,指該參賽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節目為其首次擔任主角或配角 之作品,且其從未於電影、戲劇節目或其他迷你劇集(電視電影)中 擔任主角或配角者。 (十一)戲劇節目導演獎。 (十二)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導演獎。 (十三)非戲劇類節目導演獎。 (十四)非戲劇類節目導播獎。 (十五)戲劇節目編劇獎。 (十六)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編劇獎。 (十七)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 (十八)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獎。 (十九)行腳節目主持人獎。 (二十)綜藝節目主持人獎。 (二十一)綜合節目主持人獎。 (二十二)攝影獎。 (二十三)剪輯獎。 (二十四)音效獎。 (二十五)燈光獎。 (二十六)美術設計獎。 三、節目創新獎。所稱節目創新,指運用創新之技術製播節目,或自創節目 模式製作節目,且對電視產業技術或節目製作有開創性貢獻者。 四、特別獎項。指對提升電視產業技術、推動電視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或 從事電視事業有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 第 四 條  本辦法獎勵方式如下: 一、入圍節目獎項者,每一獎項以五名為限,各頒給獎狀一面。每一獎項得 獎獎金新臺幣十萬元,並頒給金鐘獎獎座一座。 二、入圍個人獎項及節目創新獎者,每一獎項以五名為限,各頒給獎狀一面 ;二人以上共同入圍時,獎狀各一。每一獎項得獎者頒給金鐘獎獎座一 座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二人以上共同得獎時,金鐘獎獎座各一,奬金 均分。 三、特別獎項得獎者頒給金鐘獎獎座一座。其得獎名額及獎項名稱由特別獎 項評審小組決定之。 第 五 條  第三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獎項之評審,由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遴聘專業人 士組成評審小組為之;同條第四款特別獎項之評選,由本部另遴聘專業人士 組成特別獎評審小組為之。 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獎項之評審基準如下: 一、內容創意。 二、製作水準。 三、表現技巧。 第三條第三款獎項之評審基準如下: 一、創新性。 二、製作水準。 三、表現技巧。 第 六 條  各獎項報名者資格如下: 一、節目獎、個人獎及節目創新獎:應由電視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報名。 二、特別獎項:應由電視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電視相關公協會或機關團 體推薦報名。 同一參賽作品,僅得由一報名者報名。違反者,報名者應於本部指定期限內作 成撤案表示。屆期未表示或意思表示不明者,各該申請案均不受理。 第 七 條 報名參賽節目獎、個人獎及節目創新獎者,每一獎項,以五件為限。 前項參賽件數,於非政府捐助成立之民營電視事業設有數頻道者,按各播送 頻道計算之;電視事業以客家、原住民族語言頻道播送之節目參賽時,按客 家、原住民族語言頻道計算之。 第 八 條 報名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電視金鐘獎者,應依電視金鐘獎報名須知指定之 方式、期間,檢附下列文件、資料送達指定之地點: 一、報名表。 二、參賽作品。 三、參賽第三條第二款第一目至第十目獎項者,應檢附生活照或劇照,且參 賽同條款第五目、第十目獎項者,並應檢附個人簡介。 四、參賽第三條第二款第十五目獎項者,應檢附參賽作品之首集至第三集劇 本及其他任二集劇本。 五、參賽第三條第二款第十六目獎項者,應檢附參賽作品之完整劇本。 六、參賽第三條第二款第十五目、第十六目獎項之參賽作品劇本,係改編自 他人著作者,應檢附原著作、衍生著作及各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 改編劇本之書面授權文件影本。 七、參賽個人獎者,應檢附參賽者同意參賽書。 八、參賽之個人為外籍人士者,應檢附勞動部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 九、報名者非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人者,應檢附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授 權同意書。 十、以創新之技術製播節目,或自創節目模式製作節目參賽第三條第三款獎 項者,應檢附參賽者出具運用創新之技術或該節目模式由其自創之切結 書。 十一、其他本部指定之文件。 未依前項規定於指定期間內檢送報名文件、資料,或檢送之文件、資料不全 ,經本部通知限期補正一次,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應不受理其報名。 報名文件送達第一項指定地點後,報名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報名資料。 第 九 條  報名、參賽第三條第一款節目獎之參賽節目,應符合下列規定。違反者,不 受理其報名: 一、參賽之節目依進口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原產地認定基 準認定,其節目原產地應為臺灣地區。 二、參賽之節目應非屬本部或本部所屬機關委製。 三、報名戲劇節目獎之戲劇節目,以首次報名該獎項者為限,且報名者應檢 附首次公開播送之參賽戲劇節目首集及其他任三集。 四、報名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獎及動畫節目獎之參賽節目,應於中華民國 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至一百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期間首次公開播送完畢, 且報名者應檢附前開公開播送完畢之完整節目參賽。 五、報名教育文化節目獎、科學節目獎之參賽節目,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 年五月一日至一百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期間,首次公開播送三集以上,且 報名者應檢附三集參賽。 六、報名兒童少年節目獎、行腳節目獎、綜藝節目獎、綜合節目獎之參賽節 目,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至一百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期間, 首次公開播送八集以上,且報名者應檢附四集參賽。 七、同一名稱之節目,以報名一節目獎項為限,不得跨項參賽。 八、以同一節目參賽節目獎及主持人獎者,其參賽項目之類型應屬同一。 九、參賽之節目內容應與首次公開播送之內容相同。 十、參賽之節目不得為以新聞報導、新聞專題、新聞時事議題為主要內容之 新聞類型節目,亦不得為轉播之節目。 第 十 條  報名、參賽第三條第二款個人獎者及參賽節目,應符合下列規定。違反者, 不受理其報名: 一、參賽之節目依進口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原產地認定基準 認定,其節目原產地應為臺灣地區。 二、參賽之節目應非屬本部或本部所屬機關委製。 三、大陸地區人士不得參賽。 四、參賽個人獎之教育文化節目及科學節目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一 日至一百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期間首次公開播送至少三集;兒童少年節目 、行腳節目、綜藝節目及綜合節目應首次公開播送至少八集。 五、參賽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獎者,應於前款公開播送之集數中至少主持三 集,且報名者應檢附三集節目參賽;參賽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獎、行腳 節目主持人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及綜合節目主持人獎者,應於前款公 開播送之集數中至少主持八集,且報名者應檢附四集節目參賽。以前款 節目參賽非戲劇類節目導演獎、非戲劇類節目導播獎、攝影獎、剪輯獎 、音效獎、燈光獎、美術設計獎者,其報名者應檢附一集節目或將參賽 節目剪輯成一百二十分鐘以下之精華帶參賽。 六、參賽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主角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主角獎 、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男配角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配角獎、 迷你劇集(電視電影)新進演員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導演獎及迷 你劇集(電視電影)編劇獎之節目,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 至一百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期間首次公開播送完畢,且報名者應檢附前開 公開播送完畢之完整節目參賽。以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節目參賽攝影 獎、剪輯獎、音效獎、燈光獎、美術設計獎者,其報名者應檢附一集節 目或將參賽節目剪輯成一百二十分鐘以下之精華帶參賽。 七、報名戲劇節目男主角獎、戲劇節目女主角獎、戲劇節目男配角獎、戲劇 節目女配角獎、戲劇節目新進演員獎、戲劇節目導演獎、戲劇節目編劇 獎者,應檢附首次公開播送、首次報名且未曾參賽其他年度戲劇節目獎 之戲劇節目四集參賽;報名攝影獎、剪輯獎、音效獎、燈光獎、美術設 計獎者,應檢附一集節目或將參賽節目剪輯成一百二十分鐘以下之精華 帶參賽。 八、參賽個人獎之節目如為二人以上共同導演、導播、編劇、主持、攝影、 剪輯、音效、燈光、美術設計者,應共同列名參賽;如為二人以上分別 導演、導播、主持、攝影、剪輯、音效、燈光、美術設計者,應分別報 名參賽。 九、非戲劇類節目應依其製作屬性,擇一參賽非戲劇類節目導演獎或非戲劇 類節目導播獎。 十、同一戲劇節目或迷你劇集(電視電影)有二以上男、女主角或男、女配 角時,得同時分別報名。 十一、報名各類男主角獎、女主角獎、男配角獎、女配角獎者,以演出角色 之性別為準。 十二、以同一節目參賽主持人獎及節目獎者,其參賽項目之類型應屬同一。 十三、助理主持人不得參賽節目主持人獎。 十四、參賽之節目內容應與首次公開播送之內容相同。 十五、參賽之節目不得為以新聞報導、新聞專題、新聞時事議題為主要內容 之新聞類型節目,亦不得為轉播之節目或動畫節目。 第十一條  報名、參賽第三條第三款節目創新獎者及參賽節目,應符合下列規定。違反 者,不受理其報名: 一、參賽之節目依進口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原產地認定基 準認定,其節目原產地應為臺灣地區。 二、參賽之節目應非屬本部或本部所屬機關委製。 三、大陸地區人士不得參賽。 四、參賽之節目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至一百零五年四月三十日 期間首次公開播送,其播送集數不限。 五、報名者應檢附一集節目或將參賽節目剪輯成一百二十分鐘以下之精華帶 參賽。 六、參賽之節目如為二人以上共同運用創新之技術製播節目,或自創節目模 式製作節目者,應共同列名參賽。 七、參賽之節目應與首次公開播送之節目內容相同。 第十二條  對入圍者、入圍節目有疑義者,應於入圍名單公布日起十日內,檢具相關證 據向本部提出。 第十三條  報名電視金鐘獎者,應履行下列負擔: 一、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二、應擔保參賽之節目,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其為參賽節目之著作財產權人,應同意自電視金鐘獎入圍名單公布日起 授權本部、本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以下稱影視局)及影視局授權之 人,永久無償於國內外將入圍、得獎之參賽節目及其報名表所載內容推 廣使用。但音樂著作及MV著作授權期限應為自電視金鐘獎入圍名單公布 日起一年;其非參賽節目之著作財產權人者,應於報名時取得參賽節目 各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本部、影視局及影視局授權之人為前開利用之同 意書。 前項第三款所稱推廣使用,指於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 、入圍作品觀摩、電視金鐘獎系列活動、編印電視金鐘獎專刊、電視年鑑) 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傳輸、 公開演出部分入圍、得獎之參賽節目,以及全部或部分報名表內容。 第十四條  報名、參賽電視金鐘獎者違反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一者,本部 應撤銷其參賽、入圍、得獎資格,不發給入圍、得獎獎狀、獎座及獎金。 其已領取者,應於本部指定期限內無條件繳回已領之獎狀、獎座及獎金,且 於應繳回之獎狀、獎座及獎金未完全繳回前,不得報名、參賽其他年度電視 金鐘獎之各類獎項及申請影視局任何補助。 第十五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電視金鐘獎報名須知,由本部公告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http://www.bamid.gov.tw/files/15-1000-2965,c288-1.php?Lang=zh-tw ╭════╗╭═╔╩═╮╭╔╔╦╦╗ ║ ║╝ ╗╭╝╚╣╭╩╩╯ ╝═╦══╚╔╦╚╩╩╝╭╣╚╦╬╝ ╭═╬══╗╔╬╭═╦╗╝╝╚═╯╗ ╔╮║ ╭╗╔╠╚═╬╯╚═╬═╩╯ ╰╣╭╝╝╰╠╚═╬╯╔╭╝╮╔ ╚═╩╩═╯╚╩╚═╩╯╰╝ ╚═╯-The 51st Golden Bell Awards 20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7.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lden-Award/M.1461199971.A.D36.html shengju1029:轉錄至看板 TaiwanDrama 04/21 08:53
lovelva00: 綜藝節目這次是特別分清楚嗎XD?! 那這樣反而綜合節目 04/23 19:31
lovelva00: 比較激烈耶...不過當初食尚玩家應該是綜合節目才對吧? 04/23 19:31
lovelva00: ! 04/23 19:31
jay3300: 等於一堆節目只能報綜合..冠軍任務衝衝衝玩很大女王名模+ 04/24 01:01
jay3300: 談話節目都是綜合XD 那建議頒獎時綜藝提早頒 綜合往後頒X 04/24 01:01
jay3300: D 04/24 01:01
jay3300: 大集合也是綜合節目...拿國外節目舉例套用 rm無挑 全員逃 04/24 01:06
jay3300: 走中 爸爸去哪兒 都算綜合節目XD 04/24 01:06
nayaciou: 那綜藝節目超級不激烈的 搞不好會發出 ㄟ~~~~~的聲音 04/24 07:47
Laiming: 借轉台綜板 04/24 12:1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iming (36.235.142.56), 04/24/2016 12:13:04
tw30912: 玩很大依性質來分,也只能報綜合節目了 04/24 12:34
tw30912: 而大熱門則是綜藝節目獎 04/24 12:35
tw30912: 難道這就是去年評審說「玩很大報錯獎項」的原因嗎= = 04/24 12:36
geraldlee: 3衝跟大集合也有歌舞跟短劇,那算那一類? 04/24 12:50
tw30912: 我去查去年的規範,綜藝節目是有包含遊戲類的 04/24 12:57
tw30912: http://i.imgur.com/WIKJNrI.jpg 04/24 12:57
tw30912: 也就是說玩很大去年報綜藝獎沒問題,但今年只能報綜合獎 04/24 12:58
jay3300: 去年是51吧..50應該還沒報名?! 04/24 13:50
secret1414: 大熱門要報綜藝還綜合? 04/24 14:15
HateSHE: 玩很大今年只能報綜合節目?!那這樣入圍/得獎機率不就更 04/24 17:17
HateSHE: 渺茫了嗎!綜合節目那邊還有一字千金之類很對評審胃的競 04/24 17:17
HateSHE: 爭者哩...... 04/24 17:17
OPPAISuki: 原來如此.綜藝的藝是才藝的意思.玩遊戲.談話不能算才藝 04/24 19:09
OPPAISuki: 大熱門歌舞(音樂)主題很多.應該就是綜藝 04/24 19:10
OPPAISuki: 亂七八糟= =綜藝節目都已經夠少了.難不成又要從缺? 04/24 19:12
Aniceplay: 為什麼要改啊 04/24 19:17
HateSHE: 反正看今年的規定 就是要把綜藝節目限定在音樂性節目的 04/24 19:20
HateSHE: 框框裡了 所以除了那些純音樂節目外,大概真的只剩綜藝 04/24 19:21
HateSHE: 大熱門符合報綜藝節目獎的資格了 04/24 19:21
OPPAISuki: 所以大熱門毛起來做音樂性.感覺就大熱門VS榜上榜 04/24 19:22
HateSHE: 要這樣局限的原因大概是去年只入圍3個音樂節目被罵翻 04/24 19:22
HateSHE: 為了找台階下 今年就擺明了告訴你"音樂節目才是綜藝" 04/24 19:23
HateSHE: 其它遊戲類、美食類等節目 請去跟一字千金、小廚當家等 04/24 19:23
HateSHE: 節目擠綜合節目的名額 04/24 19:24
OPPAISuki: 娛百也有很多歌唱.表演算綜藝.只是從來不曾入圍過金鐘 04/24 19:24
HateSHE: 剛忘了提到 別讓身體不開心之類的也算是綜合節目 04/24 19:25
HateSHE: 這下玩很大更慘了 玩很大和一字千金、別讓身體不開心等 04/24 19:26
HateSHE: 節目擺在一起爭唯一一個得獎名額 哪種節目比較合"金鐘評 04/24 19:26
HateSHE: 審"的胃 相信大家都知道吧...... 04/24 19:26
OPPAISuki: 不見得.若老吳要參加.可能會賣老吳面子.給老吳一個獎 04/24 19:27
HateSHE: 給老吳獎也是綜藝大熱門機率較高 玩很大......今天這種 04/24 19:28
HateSHE: 規定 我想都不敢想......太吃虧了 04/24 19:29
jay3300: 所以今年應該綜合節目往後頒 綜藝節目往前頒..綜藝節目超 04/24 20:00
jay3300: 不激烈的XD 光是討論度高或收視高的幾乎在綜合節目XD 04/24 20:00
wantoknow: 反正今年電視圈也沒變好 但去年罵成這樣 04/24 20:06
wantoknow: 我看還是會把入圍補滿 04/24 20:06
HateSHE: 綜合節目節目類型歧異度實在太大了 04/24 20:06
jay3300: 而且沒記錯文茜週報也是綜合節目XD 04/24 20:07
HateSHE: 綜藝玩很大、一字千金、小廚當家、別讓身體不開心、XX的 04/24 20:09
HateSHE: 世界週報、流言追追追 這些節目類型完全南轅北轍 卻都 04/24 20:09
HateSHE: 要一起爭同一個獎!!這到底該怎麼評呀? 04/24 20:09
jay3300: 萬一大集合玩很大跟文茜週報 都入圍那要怎麼麼評XD 04/24 20:10
HateSHE: 那玩很大、大集合一定GG的啊 以評審團的口味 04/24 20:11
tw30912: 得獎也尷尬,改名綜合玩很大比較對,憲哥也變綜合天王... 04/24 20:13
HateSHE: 那本版也要改成 台灣綜合節目版了? 04/24 20:14
OPPAISuki: 節目名稱有綜藝卻不是綜藝節目... 04/24 20:15
jay3300: 綜合大集合很繞口 04/24 20:16
HateSHE: 只剩綜藝大熱門不用改名了 04/24 20:18
jay3300: 等於當今國內外流行的外景實境節目在金鐘眼裡都算綜合節 04/24 20:33
jay3300: 目!! 04/24 20:33
debb0128: wto不用想了 04/24 20:41
recx: 大熱門真的有被評審刺激到 認真的音樂主題多超多的 04/24 21:28
OPPAISuki: 但也因為這樣大熱門收視掉到0.8多而已 04/24 21:31
JackyWU53: 大熱門收視會掉是受陸劇影響 04/24 21:33
HateSHE: 我還是覺得把一堆南轅北轍類型的節目放在一起評太扯了... 04/24 22:23
HateSHE: 玩很大/衝衝衝/大集合 這些遊戲節目和XX世界週報或其它 04/24 22:24
HateSHE: 節目一起爭一個獎項 很顯然遊戲類節目太吃虧了啊= = 04/24 22:25
HateSHE: 還是本屆金鐘的目的是在告訴遊戲節目:「不要再想得獎了 04/24 22:26
HateSHE: !做好自己就行了」? 04/24 22:26
HateSHE: 如果是這樣的話 反讓遊戲類節目製作單位沒有得獎的壓力 04/24 22:26
HateSHE: (反正一定拿不到金鐘 不如好好走自己的路) 04/24 22:27
beta1193: 增加類戲劇演員? 04/24 23:46
lovekimbum: 去年的綜藝節目跟今年變化不大 新節目也少 可能又會被 04/24 23:54
lovekimbum: 評審酸了吧 04/24 23:54
HateSHE: 照新制能報「綜藝」節目獎的節目 大概只有綜藝大熱門、 04/24 23:58
HateSHE: 中文音樂榜上榜、三星報喜(魚哥會社)、超級夜總會、超強 04/24 23:58
HateSHE: 17練習生、超級紅人榜之類了 其它都只能報「綜合節目」 04/24 23:59
HateSHE: 剛忘了華視豬哥秀也可以 (中視不會不要臉拿萬年重播豬王 04/25 00:01
HateSHE: 去報吧?!) 04/25 00:02
houzhaoyi: 有點針對的感覺 04/25 08:32
houzhaoyi: 大熱門以後做音樂主題就越來越多了 04/25 08:32
loveaic: 大熱門連作文主題都出來了,目標很明顯 04/25 15:55
book8685: 萬播豬王第一關就出局吧 04/25 16:31
jenghau777: 樓下nami 04/25 21:05
eric0011: 看到某樓說老吳參加會賣他面子 給他一個獎的言論有點好 04/27 04:35
eric0011: 笑 04/27 04:35
Mousse: 抄襲的節目能得獎的話我看這獎項也廢掉算了 05/04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