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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大家好, 因為我是少數有在板上跟大家哈拉的廠商 我想應該可以就這個投票的題目來哈拉一下...(?) 沒有任何催票或意圖使人投某個選項喔 請大家不要誤會 (越描越黑)... 國貨版的人氣這幾年逐漸上升 我個人覺得很開心 有許多支持國貨的同好一起討論和分享 對這個小市場來說是蠻重要的 尤其是小廠商, 真的沒有預算作行銷, 不知道要怎麼對抗通路大鯨魚, 實在需要跟同樣有類似困境的廠商多多切磋學習... 我在這個版發文之後有幸認識到一些廠商 覺得非常開心 當然如果老闆給我千萬行銷預算的話我就不會老是蹲在這裡........ 我分享一下前天去上法律課程時的一小段相關內容, 講者是一位律師, 這一段是引述 NOWnews 的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2/08/01/pda-1138-2840534.htm 講師將新聞節錄如下 "消基會表示現在部分部落客的推薦, 已經變成另一種購物頻道. 提醒部落客 如果真是廠商或是試用, 應明確告訴消費者, 才能作為參考." "針對網路部落客甚至是素人代言, 公平交易法已規定廣告薦證者若有 引人錯誤之虞, 就必須和廣告主連帶付損害賠償責任, 若廣告薦證者非知名 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 只需賠償報酬十倍之內範圍" "但消基會認為, 僅管修法將部落客等素人代言納入管理, 但卻沒有明文界定 廣告代言界限, 更沒有強制要求部落客撰寫廣告商業文, 需向消費者揭露 合作關係或訊息" "消基會就呼籲公平會, 應該把市場機制建立, 有明確的標準去作規範, 才能 提供更好園地, 讓消費者可以自己作選擇的機制" 我建議如果最後還是允許商業文的話, 可以考慮將公平法的內容在發文前作一個提醒, 也許能避免無限誇大的商業文.. 大家一起讓這裡變得更好, 我覺得很棒, 如果投票出來的結果是不准任何商業文章, 禁止商家任何的折扣活動和試用活動的宣傳, 那就麻煩版主幫東客集把以前的文章全部清掉, 東客集謝謝大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59
akakapo:你是少數讓我覺得很用心的廠商,多哈拉的感覺很好呀~ :D 10/11 18:03
是嗎,應該也有不少人覺得我臉皮怎麼這麼厚吧... XD 感謝您的支持囉!
YOPOYOPO:事先說明就ok。宅女小紅的部落格也推銷一大堆產品,但也 10/11 20:16
YOPOYOPO:沒看她被訐過,因為她都會先聲明:工商時間。 10/11 20:16
其實部落格跟PTT 看板是不同的,部落格是格主自己的創作空間,愛怎樣就可以怎樣, 但是PTT 看板屬於共有,不是板主愛怎樣就怎樣,最明顯的就是我們可以投票罷免板主, 但是我們不能罷免部落客,嗯~
smfy:支持商業文阿~不然每次買東西還不知道要去哪找台灣製的~XD 10/11 22:07
其實我也不是全然支持商業文,身為消費者的我比較喜歡看的是版友實際使用的分享, 如果是明顯業配文我看了會很沒力,就算是多認識一個新品牌,但是心裡其實沒有加分, 只是增加了很多問號.........
ISRAFFL:這也是我PO文的原因,若照投票選項看來,如果支持禁止的比較 10/11 22:16
ISRAFFL:多,那可能就變成連廠商的推廣文都不行,但這應該不是大家所 10/11 22:17
ISRAFFL:樂見的,甚至我個人推想大家想禁止的應該是誇大型的廣告文, 10/11 22:18
ISRAFFL:所以才會PO文說關於投票應該更清楚,否則反而讓大家少了個 10/11 22:19
ISRAFFL:資訊獲得的管道...希望a大別介意文章中點名貴公司,我只是 10/11 22:19
ISRAFFL:單純想有個更明確具體的例子=_= 10/11 22:20
嗯~我想應該是因為我臉皮厚常常發文章,被點名我是一點都不介意的,尤其是我還這麼 剛好就在討論業配文的時候發了一篇活動文,然後就在底下推文跟大家聊起來, 有時候我也害怕板主會不會覺得我太超過了把我浸水桶... 所以我都只在自己發的文底下聊天,其他人的文章我就不敢了 XD ※ 編輯: afoofa 來自: 60.250.103.118 (10/12 05:47)
YOPOYOPO:你不能罷免部落客,但你可以學部落客一樣,在發文標題前 10/12 10:36
YOPOYOPO:註明是「工商時間」,要換名字或不換名字都行,多key幾個 10/12 10:36
YOPOYOPO:字,很難嗎? 10/12 10:36
我想這位版友的意思是希望國貨板的文章標題多一個選項 [工商] 這樣大家就知道是商業文了... 我猜對了嗎? :) ※ 編輯: afoofa 來自: 111.243.2.59 (10/12 10:56)
ISRAFFL:根據目前PO文的選項,應該是還有空間可以增加這個選項,不過 10/12 13:44
ISRAFFL:這就得靠您與其他板友一起和板主討論溝通了,加油! 10/12 13:44
大家一起加油吧 ^O^ みんなさん、一緒に頑張りましょう! Let's go for it! TWproducts needs you <( ̄▽ ̄)@m ※ 編輯: afoofa 來自: 111.243.30.204 (10/12 15:25)
YOPOYOPO:是啊。我講得很清楚,基本上沒有閱讀障礙的應該都看得懂 10/13 21:01
YOPOYOPO:「可以學部落客一樣,在發文標題前註明是『工商時間』」 10/13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