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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一開始被同學逼去在PTT註冊 不知不覺間PTT已經是個萬人大站了 真可怕 ﹍﹍﹍﹍﹍﹍﹍﹍﹍﹍﹍﹍﹍﹍﹍﹍﹍﹍﹍﹍﹍﹍﹍﹍﹍﹍﹍﹍﹍﹍﹍﹍ 重點是,東海校方說要告當事人毀謗 大家覺得告的成嗎? ﹍﹍﹍﹍﹍﹍﹍﹍﹍﹍﹍﹍﹍﹍﹍﹍﹍﹍﹍﹍﹍﹍﹍﹍﹍﹍﹍﹍﹍﹍﹍﹍﹍ 法律係的出來說一下吧 -- 辨士血統 傳說中 有一群愛好思考 熱愛真理的人∥竟落為人間流浪的精靈 他們彼此討教 辯證 思考 爭論不休 ∥然而 身上的辯士血統 在血液中篡流 走動 為的是天地間的真理 人類的秩序 ∥逼促著與生俱來的使命 不幸的是 他們總是寂寞 這種特質 我們稱之為 辨士血統 ∥所以當精靈落入凡間 茫茫人海中 找尋同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111.196
st92013:可以 原PO一開始確實有公佈姓名 校系 也真有其人 61.62.239.73 03/03
st92013:所以應該構成309條的公然侮辱和310的毀謗罪 61.62.239.73 03/03
hik:要有意圖才會構成,觀乎後續的發展,很難認定有意圖140.115.111.196 03/03
st92013:即使無法構成"意圖"的條件 卻達到"足以損毀他人꘠ 61.62.239.73 03/03
st92013:名譽之事" 61.62.239.73 03/03
et180941:據我瞭解刑法上犯罪的認定需要所有構成要件都符 61.228.191.148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