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氣象預報 將開放
記者蘇秀慧/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清彥表示,因應社會發展多元化,及增進氣象產業發展,政府決開
放一般性氣象預報;不過,避免預報不準,造成民眾過度恐慌,颱風警報、災害性天
氣預報如地震等則不開放。
蔡清彥指出,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未經許可,擅自發布、傳播或以其他方法使公
眾周知氣象預報,中央氣象局可命令停止,情節重大者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
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蔡清彥說,如果擅自發布、傳播或以其他方法使公眾周知颱風警報、
地震等災害性天氣預報,將加重處罰,處廿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據此規定,電視氣象主播如果依據中央氣象局的資料,進行氣象預報,無須申請許可
,但是,如果以自己的資料進行氣象預報,則須經中央氣象局許可,才能預報。
中央氣象局官員強調,世界先進國都是開放一般性氣象預報,而不開放災害性天氣預
報,經許可的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在進行氣象預報時,應具名發布,以示負責。
此外,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違反規定,未經核准進行氣象改造如進行人造雨等,
交通部得命令其立即停止改造行為,或限期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情節重大可處新台幣
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仍不停止或未採取必要更正者,得連續處罰至
改善為止。
行政院審查完成「氣象法」修正草案,預訂下周三行政院會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有關開放氣象預報,氣象局原草案僅開放局部氣象預報,全國性氣象預報仍由中央
氣象局統一發布;不過,經蔡清彥審查後決定更加鬆綁,讓民間也進行全國性氣象預
報。
【2002/10/30 民生報】
http://udn.com/NEWS/FOCUSNEWS/LIFE/1052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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