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pla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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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觀浪不要命 可重罰25萬
時間Fri Jul 14 13:46:14 2006
林庭瑤/台北報導碧利斯颱風襲台,還有民眾跑到海邊觀浪、嬉戲。內政部長李
逸洋昨天指示,民眾若經勸阻不聽,就依違反災害防救法開罰,可罰五萬至廿萬
元,並通令全國警察強力取締。
儘管颱風來襲,花蓮海邊有民眾觀浪,基隆和平島也有人在大浪中游泳。內政部
次長簡太郎昨天轉述李逸洋部長在部務會報的指示,民眾這些行為已違反災防法
,員警、岸巡人員應當勸導、開罰,如果民眾闖入警戒區遭遇危難,還需要動用
搜救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可要求民眾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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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必要的事情
還是乖乖待在家不要出去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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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242.218
推 basuya:颱風期間本該就待在家,上山下海,就是送人頭給死神。 07/14 13:47
推 alees:台灣人怕死,但某些行為除外~ 07/14 13:55
推 Liederjan:我到覺得台灣人不怕死 怕罰錢 07/14 13:57
推 necter:大家都自以為安全= = 07/14 13:57
推 DoLaAeMn:三樓非常中肯 07/14 14:17
推 nuc1earsub:推三樓 07/14 18:04
推 lazyless:次長 簡太郎??? 07/14 22:42
推 dsilver:這就是"沒四千萬不要出門"的真意阿... 07/16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