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03, 2007]
地球科學: 法院將二氧化碳視為汽車排放污染物
編輯 waterbull 報導 本文轉載自科景網站 (http://sciscape.org )
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包括CO2在內的四種汽車廢氣為『污染物』。主因起於EPA拒絕修改空氣
清淨法,使得麻州等十餘州受到海水倒灌的威脅,進而提起訴訟。由於布希政府一直不願
面對全球暖化問題,這項裁決被科學界視為一次勝利。
近來美國最高法院以五比四決議,通過美國空氣清凈法(Clean Air Act)將認定四項由汽
車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為污染物,由於布希政府一直不願面對全球暖化問題,這項裁決被科
學界視為一次勝利。而這項判決將對布希政府的全球暖化政策造成影響。
麻州等12州以及環保團體對EPA(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提出告訴,因為
EPA以會阻礙科技發展等理由,婉拒環保團體對於修改空氣清凈法的建議。
在判決書中提到,雖然EPA認定缺乏直接證據認定溫室氣體是造成氣候變遷的主因,但在
2001年時,國家研究論壇(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就已經表示,人為活動所造成的
溫室氣體堆積在大氣層中,導致大氣及海面溫度上升。法官認定EPA這種拒絕管制溫室氣
體的做法會使得麻州等十餘州將面臨海水倒灌等危機。
贊成派的Stephen Breyer 等五位大法官駁回政府在法案中出現二氧化碳為污染物等字眼
以及化石燃料使用造成二氧化碳增加的抗辯,並認定法案如果缺乏靈活性以及跟著環境與
科技進步,法案本身就顯得不合時宜。
但持反對意見的John Roberts等四名大法官則在不同意見書中認為,因為並無直接證據可
認定麻州等地區所受到的天然災害與溫室氣體的關係,並認為這樣的認定範圍過寬。有的
法官諷刺的表示,以後只要是在大氣中,不管是胃脹氣還是飛盤都可為空氣污染物。
氣候學家則是對此判決感到喜悅,曾在國家研究論壇提出報告的哈佛大學大氣科學家
Steven Wofsy表示:氣候變遷是個可以也應該被規範的問題,政府錯誤的認為氣候因為太
不穩定所以無法被管制,更讓他致力於這項工作。
在去年上映描述氣候變遷的紀錄片不願面對的真相(An Inconvenient Truth)所引發的
熱烈迴響,可以看出美國民眾對全球暖化議題的重視。而布希政府對於規範環境相關政策
時,一向以商業活動優先,如今這項判決將對相關工業帶來衝擊,汽車界將研發提高能源
效率引擎,以及積極開發使用新能源的車款。此舉除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外,對於開發
新型汽車技術上也將突破。
參考來源:
ScienceNow: Court Sees C02 Auto Emissions as Pollu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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