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登山衝浪 最高罰二十萬
《中廣》2007-08-16 18:06/康子仁
強烈颱風聖帕來襲,對東部和南部形成強烈威脅。
內政部長李逸洋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民眾在颱風警報發布之後,不要從事危險的登山和
戲水等戶外活動,也不要到沙洲撿拾石頭或搶收作物,如果不聽勸告,依法最高可處二十
萬元罰鍰,搜救的相關費用,也會要求當事人支付。
〈康子仁報導〉
強烈颱風聖帕挾帶強風豪雨,朝著台灣東南方直撲而來。
內政部長李逸洋下午召開記者會,呼籲民眾在颱風警報發布之後,不要從事危險的觀浪、
衝浪、戲水、登山和釣魚等戶外活動,如果民眾不聽勸告,耗用救災資源,相關的搜救費
用也要由當事人支付,
李逸洋希望民眾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再颱風期間到沙洲撿拾石頭或搶收農作物。
張俊雄院長也要求各縣市一級主管,做好防災工作,各部會做好萬全準備,把災害減到最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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