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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topip ()》之銘言: : 每到颱風天,大家最想要就是放颱風假,但根據天氣風險管理開發公司調查,全台25縣市 : 過去7年加起來一共放了188天颱風假,但實際達到放假標準,竟然只有一半94天,錯放比 : 率高達5成,雖然民眾賺到了,卻也讓許多企業損失慘重。 各位施主 我想告黑心老闆也不見得會輸,更何況我們這些小勞工還有一個好朋友叫做「壹傳 媒集團」 扯遠了,回歸正題 依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的規定,該不該放假的程序大概是像下面 這樣子的: 第三條 天然災害發生時,應通報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規定如下: 一、颱風過境時: (一)通報作業權責劃分如下: 1.臺北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臺北市市長決定並通報。 2.高雄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高雄市市長決定並通報。 3.各縣(市)轄區內機關、學校,由各該縣(市)長決定並通報。 (二)根據氣象預報,是否已達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目之標準難以決定時, 如基於學生安全或其他特殊狀況考量,各通報權責機關首長得先行 決定停止上課。 (三)前條第一款第二目、第三目之情形,其停止辦公及上課,由各該機 關、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並通知所屬公教員工及學生。 (四)中央氣象局於上午五時、十時、下午五時及晚間十時前,將颱風來 襲地區之風力級數及陣風級數列表,隨時透過各種傳播機構播報之, 並將書面資料送各通報權責機關及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人事行 政局備查。 (五)各負責通報機關應注意收聽(視)各傳播機構之播報,並根據播報 情形參酌實際情況,如到達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時,逕行決定停 止辦公及上課之起止時間,但事後均應向本院人事行政局報備。 (六)通報時機: 1.其須全天或上午半天停止辦公及上課時: 於前一天晚間十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晚間十一時前播報之。 但原未達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事後各地區風雨情形增強,已達 前條第一款第一目之標準時,通報權責機關於當天上午四時三十 分前,接獲中央氣象局提供各地區最新風力級數及陣風級數列表 之書面資料後,即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五時前播報之。 2.其須下午及晚間或下午半天停止辦公及上課時: 於上午五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六時前播報之。 3.其須晚間停止辦公及上課時: 於上午十時三十分前通知傳播機構於上午十一時前播報之。 (七)地理位置相鄰直轄市、縣(市)於決定停止辦公上課前,應相互聯繫, 以作適當之決定。 (下略) -- "M-I-C-K-E-Y M-O-U-S-E" MICKEY MOUSE MARCH FROM "FULL METAL JACK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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