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velant (阿痕)
看板TY_Research
標題Re: [討論] 氣象法該怎麼修?
時間Fri Sep 19 18:00:54 2008
引述《Jasy (沉澱)》之銘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
: 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
: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
: 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 (三)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
: 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的。
: 這條文和臺灣氣象法頗類似 ...
: 「災害性天氣預報」在氣象法第2條有相關規範
: 一二、災害性天氣:指可能造成生命或財產損失之颱風、大雨、豪雨、雷
: 電、冰雹、濃霧、龍捲風、強風、低溫、焚風、乾旱等天氣現象。
: 臺灣氣象法主管機關其實是交通部
: ※ 引述《madity (狂狷)》之銘言:
: : 其實氣象法的缺陷不在於定義,而是在「執行」層面。
: : 譬如何謂「災害性天氣預報」,必須要有定義,但是目前沒有看到。
: : 另外氣象局本身執掌天氣預報的責任,卻又管民間的預報,
: : 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如果由別的機關來掌管民間天氣預報的監督、
: : 處罰,可能會比較妥當。
能跟對岸的法律類似也算真了不起了
不知日本美國有沒有這種法律
就氣象法來看
大致分為幾個重點
1.一般性天氣 -> 有執照方可預測
2.劇烈性天氣 -> 只有氣象局可以預測 其他人一律不準
3.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再犯罰 且可連續罰
4.有無違法先由氣象局認定再交由專業委員會討論
OK..
規定得很嚴
問題是執行面人的心態可議
當初立法的環境...針對哪位主播相信版友很清楚
即他誇張式的警告型預測
但現在事情過去
民間不乏檢舉事件...我想多得很
之前yahoo某家族就被檢舉過
然而現在的氣象局卻不太想管這些東西
1.發文的是哪位? 有影響力嗎?
2.yahoo是有帳號才能進去的地方 不算公眾場合(同樣的可套用到PTT)
3.會去看的人不多啊 全台灣兩千多萬人你跟我說會有多少人看到這家族文댊4.我抓不到啊 我們只看得到帳號 但背後是誰...我怎知道
(或許有人會說查IP CWB:太累了啦 又沒很嚴重還要動到電信警察 不必吧)
5.除非他有很明確的點出數字預測 CWB才會交到委員會討論
不然在某組長那就石沉大海了
不是說我希望CWB去把所有人抓光光
但是立法從嚴
執法卻
1.小事化無免得累人(嚴重的再辦 文字死的解釋由本局)
2.有些人他不敢動(比如背後有立委的...)
3.有些人他不屑動(太沒名氣)
4.看跟氣象局關係良不良好...
讓人垢病的地方太多
依我的看法是這法最好廢掉...
不然掛在哪裡就像拿一把刀
關鍵時刻用來斬跟你關係最對立背後又沒靠山的主播
其他時間放著生灰塵...有必要嗎?
不如放手讓民間產業自由競爭
報不準的自然會被民眾淘汰
雖然現在民間沒什麼氣象產業
但這法如果能撤掉
未來應會慢慢發展得多起來
有競爭有進步 對台灣的氣象預報未必是負面的
以上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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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3.206
推 Jasy:行政法規主管機關說了算 你能怎樣? 這就是現況 09/19 18:11
推 logdog:給CWB一個賺錢的方法 賣颱風彩券 提供路徑讓人購買算了 09/19 18:18
推 typhoonnat:美國應該是沒有 09/19 18:19
→ logdog:提供幾條預測 如果CWB最準 則通殺 09/19 18:20
→ civelant:一樓板主說的正是我對cwb最失望的地方 09/19 18:21
→ civelant:看到上司交通部就怕得要死 再更大的劉院長說錯話CWB 09/19 18:22
→ civelant:還得替他道歉 這啥挖溝 09/19 18:23
→ civelant:修正:不是替他道歉 是向他道歉 09/19 18:24
→ madity:太政治性了。另外災難性天氣預報如果開放市場競爭,到時防 09/19 20:31
→ madity:災單位要聽誰的?氣象法沒有問題,問題是大家炫耀比準確... 09/19 20:34
→ civelant:有正反意見好啊 希望cwb開個辯論會 不過我無名小足應該 09/19 20:37
→ civelant:站反對方也沒用吧 09/19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