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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6日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因天然災害停班停課已不侷 限於颱風因素,有關停班停課以後稱「災防假」。 人事總處表示,「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名稱已修正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 及上課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也修改。 包括增訂各縣市政府得授權所屬各區、鄉、鎮、市長決定停班停課機制;地理位置相鄰的 縣市政府應就預計發布結果及時機協調聯繫;各通報權責機關人事主管應於汛期前向其縣 市首長提報相關規定及準備措施。 過去因天災停班停課,外界總稱「颱風假」,不過,人事總處說,因天然災害停班停課已 不侷限於颱風因素,且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並無天然災害停止上班的假別,因此,有關停班 停課以後稱「災防假」。 人事總處表示,為使各通報權責機關在汛期前能充分了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辦法」相關規定,預計3月至4月在全國舉辦14場次宣導說明會。1020316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3160084-1.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96
stone0504 :對於一般民眾,重點只有"假" 03/18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