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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1號,新北市泰山發一起轎車自巷口開出時,沒有先停車, 反倒是直接開出,造成直行過來的機車,緊急煞車,不小心滑倒受 傷,雖然轎車駕駛有下車查看,也協助送醫,但是六天後,還是收到 一張肇事逃逸的罰單,駕駛非常不服,昨天邀集20多位朋友,前往 車禍地點,舉牌抗議警方濫權。 更詳細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10/8/2t2ra.html -- ┌───────────────────────────────────┐ │第三炸彈 男人領域 世界 克里姆王 天堂製造 黃金體驗 藍色憂鬱 白蛇│ │ << < || >   >>   □ ○ ▲ │嗆辣 ├──────────────播放中︰地底世界─────────────┤紅椒紫色隱者 ECHO-1 立體環繞音效 JOJO DVD Player v1.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1.126 ※ 編輯: luckyland 來自: 114.34.131.126 (06/10 14:57)
hsien1105:標題殺人。轎車有錯因此吃罰單很正常,是員警處理不當吧 06/10 15:25
hsien1105:而標題像是說"好心救人卻被誤認為肇事逃逸而被罰"...... 06/10 15:27
hsien1105:轎車是衰了點。但這樣的標題實在是..爛爛的。 06/10 15:29
blackxsmith:開車亂開不看本來就開被罰 = =+ 06/10 15:31
edwindin:看過監視器畫面後再參考當地環境,開他肇事逃逸一點也沒錯 06/10 16:49
edwindin:就算他沒離開現場,他也至少要負70%的事故責任 06/10 16:50
edwindin:民視的報導http://tinyurl.com/6kz5x49 可以看得很清楚 06/10 16:53
hsien1105:他是該罰,但標題不太恰當。 06/10 16:56
edwindin:事故發生時把整個車道佔滿,又未標示位置倒車破壞現場 06/10 16:58
edwindin:路口的號誌最近有改,黎明路綠燈時,泰林路往林口也是綠燈 06/10 17:01
hsien1105:駕駛可能是認定自己沒責任,所以倒車開車門下車幫忙。 06/10 17:02
edwindin:造成黎明路想左轉橫窠雅路得先跟一堆泰林路的車搶 06/10 17:02
edwindin:他直接把車開出巷口左轉很危險,主線的車沒時間可以反應 06/10 17:05
blackxsmith:根本就不是救人XD 06/10 20:35
Meters13:這起是肇逃沒錯啊。肇事後沒等警察來就跑就是逃逸啊 06/10 20:45
Meters13:記者亂下標題 06/10 20:46
win1786:這哪是救人= =罰單剛好而已吧~ 06/11 08:57
blackxsmith:害我又想起上次被撞的莫名其妙 06/11 10:43
downgoon:什麼鳥標題 救人勒~根本就他害的 記者不知道再想什麼 06/11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