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chaeljay20:用心推~~ 10/14 13:07
推 fardima:原PO應該是體力派....警棍 @@ 10/14 13:14
推 Apoint:體力派XD 10/14 13:27
→ rayfire:可能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10/14 13:51
→ chienyu35:免考慮衡平性,不會防衛過當,為確認法秩序,掛了它剛好 10/14 14:29
→ chienyu35:警棍便宜,被狗追還是被人渣追都很有用,一支100塊吧XD 10/14 14:31
→ dodobear:警棍有那麼便宜嗎@@哪裡賣一之100? 10/14 15:01
→ dodobear: 支 10/14 15:02
→ chienyu35:我買很久,這支警棍陪我換兩台機車,當時在光華商場買的 10/14 15:31
推 nori:體力派你也會進去被關, 正當防衛哪有這麼好用 10/14 20:11
→ nori:腦力派你會發現有很大機會沒人理你 10/14 20:12
→ chienyu35:就是這麼好用,法律給你預防的權利你不用,又不相信檢警 10/14 20:28
→ chienyu35:那在房間哭哭也應該的 10/14 20:28
噓 lvc505:萬一打死人 到時被告 10/14 22:50
→ chienyu35:他若沒對你有不法行為,你會打死他嗎? 10/14 22:55
→ j31:可以直接在現場打手機報警處理嗎? 10/15 01:49
→ chienyu35:當然可以,但我怕路邊監視器故障造成日後舉證困難 10/15 08:18
→ downgoon:你是認真覺得正當防衛可以無限上綱還是開玩笑的? 10/16 03:22
→ downgoon:正當防衛是指對"現在"不法之侵害所為"必要"的"防衛"行為 10/16 03:23
→ downgoon:更別說法條末段所述的防衛過當者的處罰規定 10/16 03:23
→ downgoon:你所謂的免考慮衡平性是哪裡唸到的..... 10/16 03:23
→ downgoon:腦力型所述還是要考慮現場情形再來討論是否該當 10/16 03:24
→ downgoon:我認為有碰過點法律在給人建議時應該要抱持嚴謹的態度 10/16 03:25
→ downgoon:有正義感當然很好但畢竟如果有人聽你的建議以體力型處理 10/16 03:25
→ downgoon:而吃上官司的話誰能負責 10/16 03:25
→ downgoon:我個人認為現場立刻報案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理才是上策吧 10/16 03:26
→ downgoon:至於你說怕路邊監視器壞掉舉證困難,如果當場都無法舉證 10/16 03:26
→ downgoon:事後又該如何舉證 10/16 03:26
推 elmer182003:推do大,刑法第23條寫得很清楚 10/16 11:37
→ elmer182003: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10/16 11:38
→ elmer182003:表示正當防衛不能完全免刑 10/16 11:39
→ elmer182003:既然談到法律本該嚴謹看待 10/16 11:39
→ elmer182003:如果誤導泰山版眾,這責任你可扛不起啊! 10/16 11:40
噓 pyimy:拿警棍對付狗也太殘忍了吧 10/16 11:45
推 blueberrypie: 直接報警比較快= =...看你的體力派,小心被告傷害~~ 10/16 18:58
→ blueberrypie:正當防衛要成立沒那麼簡單~看你講成那樣至少也是防衛 10/16 18:58
→ blueberrypie:過當~~@@ 10/16 18:58
→ chienyu35:緊急避難才要考慮衡平,正當防衛本來就不用,你要不要翻 10/16 20:34
→ chienyu35:個書確定一下再討論?而且這種案例沒有現在不法侵害?那 10/16 20:35
→ chienyu35:什麼才叫不法侵害? 10/16 20:36
推 invigorator:感謝大大熱心 但您兩個方法都行不通 請先求安全再求 10/16 21:55
→ invigorator:正義 我們不是警察 沒本事也沒資格抓人 10/16 21:56
推 invigorator:不管什麼狀況 都要先找警察來處理 即使很明顯 10/16 22:09
→ invigorator:是你的錯 都不要輕易掏出你的證件和錢 10/16 22:10
推 blueberrypie:原PO你沒聽過防衛過當嗎~實務上的判例去查查吧! 10/17 00:41
→ blueberrypie:要防衛過當是很容易的... 10/17 00:41
→ Lin24:台灣的「正當防衛」法源不足,很少有真的無罪的。 10/17 09:48
→ Lin24:通常是警察杯杯直接擋下來,讓真正的壞人吃悶虧。 10/17 09:48
→ Lin24:可是現在壞人也很賤,懂得請律師了,警察也擋不了。 10/17 09:49
→ Lin24:我機車裡面也有一隻甩棍,要打架我應該也不會輸, 10/17 09:50
→ Lin24:但是這真的不是一個好方法,畢竟台灣的司法不是太完善。 10/17 09:50
→ Lin24:到時候通通抓去關,還關在一起,那就精彩了。 10/17 09:51
→ Lin24:就像小時候遇到挑釁,只要還手了開打,結果就是通通有罪... 10/17 09:51
→ Lin24:ps:泰山有個網拍賣家,甩棍一隻兩百有找喔 XD 10/17 09:52
→ Lin24:對了,真的沒事不要硬碰硬,你不知道對方是不是有槍。 10/17 09:57
推 taco0401: 其實 大鎖就很好用了......... 10/17 10:38
推 tulip12368:taco這句話相當實用啊XD 10/17 21:22
噓 lvc505:純噓原PO 10/18 01:10
→ dodobear:我大鎖被偷了~~~囧 10/18 10:30
推 taco0401: 荳荳熊 應該是用大鎖K人 然後大鎖噴掉....XD 10/18 11:08
→ downgoon:這種基本概念翻書就免了...... 10/18 17:27
→ chienyu35:傳說中的本位主義?那就沒值得討論了 10/20 17:04
→ Christccc:你先解釋一下為什麼掛了他不會防衛過當再說 10/20 18:35
→ downgoon:不用翻啥書 你去翻法條看兩次就好 10/21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