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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將板務說明文章由組務轉至板上 關於您所提出的申訴案件,經由板主CCOwen 與在下之共同決議如下: 1.#1GYzDcf3 (L_TaiwanPlaz) 此申訴案之部分(第一案) 撤銷前任板主kelvin521019於公告#1Gf83Eue (TaichungBun)中 依據小組判決#1Ge-JQgE (L_TaiwanPlaz) 應解除劣文處置之裁定 維持原判 政治文論 劣退+水桶兩周 2.#1Gg4cSWY (L_TaiwanPlaz) 申訴案之部分(第二案) 撤銷 #1Gf83Eue (TaichungBun) 中前任板主kelvin521019之裁定 改判,本案無效 3.版主詢問#1Gg4gWLT (L_TaiwanPlaz) 此篇轉文是否為申訴證據? 第三案,板主CCOwen 已於臺中板置底檢舉文中懲處水桶3日 是故此案結案 故,第一案之處分 劣文 不予解除 以上。 臺中板 cindychen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89.13
camelot0603:辛苦了 11/24 16:05
youngpool:好複雜..果然板主不是人當的..我都看不懂要怎麼算 11/24 16:20
Kobeism:撕髮迫害 11/24 16:43
BossOr:7樓怎麼說 11/24 16:52
chunchi77726:電梯向下 11/24 17:03
nba9999:政治文的判定標準在哪 小組長都發回重審 維持原判的理由? 11/24 17:15
nba9999:只准前板主 桶人~~ 現在申訴程序跑完了嗎 桶錯人不用被桶? 11/24 17:16
連兩篇的公告,難道看不懂嗎? 1. 前一篇是發於組務的說明文,理由清清楚楚,此篇公告文前兩行寫什麼? 已將板務說明文章由組務轉至板上 關於您所提出的申訴案件,經由板主CCOwen 與在下之共同決議如下: 第一,說明文已由組務轉至板上 第二,此篇公告為決議 2. 桶錯人 國家有所謂國家賠償,如果PTT有完整到賠償責任的規範,我也很樂意遵守 問題是,有嗎? 3. 何謂撕髮迫害? 批評之前,請看清楚完整公告文,"連續兩篇" 如有意見或理由歡迎闡述,但請勿流於抽象批判 目前的兩位板主都是經過理性溝通討論作出的結論,我們也不是沒有給明理由 要批評可以,理由請明確,板主不是擺在那邊供人不明理噓文的 不要太過份!!! ※ 編輯: cindycheng 來自: 114.25.189.13 (11/24 17:24)
nba9999:前板主 桶完人就下台~現在又維持原判 搞不懂板主的公正? 11/24 17:19
AAA01:這麼複雜的文竟然有人寫得出來,更扯的,竟然有人看得懂@Q@ 11/24 17:21
zzzken:說真的~我看不懂~ 11/24 17:24
blackman5566:噓文也不行喔 好可怕 11/24 17:36
請勿斷章取義 白話文解釋: 不明理噓文=不明就裡的噓文 不等同於噓文 ※ 編輯: cindycheng 來自: 114.25.189.13 (11/24 17:43)
nba9999:若依前篇文章所述 #1Gg8x7-b 這篇綠營批藍營 不算政治文? 11/24 17:47
nba9999:又 議員賄選新聞 #1GfTIhQK 請問算不算政治文? 11/24 17:49
nba9999:如果同為政治文 是否雙重標準? 或者政治文的界定因人而異 11/24 17:50
catcues:吵什麼吵..政治文的定義.我已經在組務說明清楚!!! 11/24 17:56
catcues:如果那樣還看不懂 我想大家都沒必要再浪費時間多做說明 11/24 17:57
catcues:誰是誰做板主的根本沒興趣知道 "因人而異" 不覺得好笑嗎? 11/24 17:58
catcues:如果你有質疑的或自以為的"相似文" 可以向板主檢舉 11/24 17:58
catcues:但不是這在公告文會那種質疑口氣 XXX<== 這篇算嗎? 11/24 17:59
catcues:這並非正式檢舉 根本可以不必理會你 11/24 17:59
nba9999:同為政治文 有的抓有的不抓~~~ 讓人對政治文的定義很不明 11/24 18:03
nba9999:依照你那篇跟前文解釋 板上根本就一堆政治文 卻只抓其一 11/24 18:03
catcues:所以你可以檢舉 如此簡單 有什麼好吵呢? 11/24 18:08
lzetn:去檢舉啊! 又!你發這沒必要回應你任何事 11/24 18:12
fjuqboy:自從法國大革命 美國獨立運動開始 噓魂萬歲 這就是民主 11/24 18:13
kelvin521019:有本事的再去檢舉 不要在這廢話 11/24 19:07
nba9999:有人可以廢桶... 有人就可以廢話 11/24 20:34
kelvin521019:有本事你廢桶阿 只會在那XX叫? 11/24 20:51
chuenwon:都知道在廢話了 ... 11/24 21:03
kid5201412:板規是寫 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11/25 00:56
kid5201412:新聞文 發文者既沒有討論也沒評論 標題 照實轉錄也中槍 11/25 00:58
kid5201412:現有板規本來就很多模糊地帶 大家繼續這樣雞蛋挑骨頭 11/25 00:59
kid5201412:看來板主群以後 可有得忙了 辛苦了 11/25 01:00
laechan:太上皇呢,可以撤銷小組長所做的判決 11/25 08:06
laechan:小組長明明就判定不是政治文 11/25 08:10
laechan:今天的敗筆就是維持原判 11/25 08:11
catcues:又是一個看不懂國文的 11/25 10:25
kelvin521019:某L你眼睛是瞎了嗎? 11/26 01:45
catcues:他的程度也只能放個屁.發現放錯了.就躲起來了 11/26 08:03
catcues:從今年的嗆版烤事件就知道了 11/26 08:03
catcues:皇不皇無所謂..他倒真自以為是太保 哈哈 11/26 08:04
catcues:除了毫無能力的在板上愛亂之外.也沒看過有其他作為 11/26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