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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台中版長期以來對於惡意噓文的認定 皆由版主採自由心證之方式判斷 今 未免各位台中版的版友對此多有爭議或無所判斷 特做以下說明........... 首先 台中版並未禁用噓文 而噓文之使用多為表示對其他版友之言論(文章)有反對或不贊同之意 台中版是一個開放的園地 對於所有版友的意見及聲音都應予以尊重 只要沒有涉及人身攻擊或粗俗不雅之詞彙 就算是噓文也應予以包容........ 而不該動輒以違反惡意噓文之版規相繩 對於是否為惡意噓文更應該就其噓文內容做判斷 而不應以噓文之數量做為有無違反版規判定之標準 至於何種噓文才會被判定為惡意噓文 除帶有人身攻擊或粗俗不雅之言詞外 毫無意義的噓文也有會被判定為惡意噓文之可能(視當事人有無檢舉) 例如:路過噓 補刀噓 我就是要噓 等等 與原文或文章內其他使用者言論無關的噓文都有可能被視為惡意噓文 以上為板務處理惡意噓文之相關標準 也歡迎各位版友就此提出意見 以利版規及版務做修正之用 謝謝各位!! 以下為 #1HL7HgLQ 文中其他版友對於版務之疑問 在此一並回覆 -------------------------------------------------------------------- → laechan:那假設我在這篇推「小X真是無所不在」我也是不針對推文囉? 03/29 07:56 沒錯.....這樣的確是沒有針對性 如果您推的是:你們這些小白 或是 樓上那些小白 那該文內的任何使用者都可以提出檢舉 如果您推的是:cosmicalway你這個小白 或是我樓上那個小白 那只有您推文指明的當事人可以提出檢舉 這樣的標準應該很清楚吧! → laechan:假設Gauyi檢舉我,你也會護航我「推文實為針對另一位OOXX」 03/29 07:57 → laechan:囉?重點根本不在他是針對誰而是「他說了什麼」不是嗎? 03/29 07:57 我只會對被檢舉的內容做出判斷 並不會因為是誰被檢舉而改變標準 判斷的重點的確是「他說了什麼」 但該推文如是明顯針對某人所說 自然應依照現行之版規由"'當事人"來決定是否提出檢舉 → laechan:基本上那條「須檢舉人親自檢舉」的解釋根本就是無限上綱 03/29 09:27 → laechan:今天他爽他可以說你沒針對特定人;他不爽,就會說你惡意噓文 03/29 09:28 這怎麼會是無限上綱!! 會訂定這條版規除了因應版務繁忙外 也是因為每個人對該言詞是否有惡意的認知不同 如小白一詞於我來說並不嚴重 但有的人會認為是嚴重的污辱 當然應該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提出檢舉 其他人如何能越俎代庖! 而版務的認定標準是否公正可受所有版友公評 推 pianoluke:有規定不能噓版主?? 03/29 10:44 噓 pianoluke:按錯 噓回來 03/29 10:47 當然沒有!! 身為管理者本就該承擔較其他使用者更多的批判與指教 這是身為管理者應有之態度 所以........... 只要沒有帶有人身攻擊或粗俗不雅之詞彙 所有的批判與指教我一概接受! → laechan:根據某幾篇判例,板主有時會主張「板主也是板友」所以 bla 03/29 12:22 → laechan:只不過我忘記這個「例」到底是哪個前板主先創的 03/29 12:23 版主當然也是版友 不管是前任版主甚或是現任的版主都應該與台中版的其他使用者一樣 受到版規的規範! 而版規之標準並不會因為使用者的身份有所不同 推 makina0914:公告之後,我還寄了封建議信,我寫了很多,還分析優缺 03/29 13:43 推 makina0914:點,但那位板主連客套回信都沒回,說要討論後續處理 03/29 13:44 → makina0914:到他下台那天也沒看到,就不了了之 03/29 13:45 如果您對於現行之版規仍有意見或建議 請您務必來信告知! 版務群必定會審慎討論 → catcues:既然他覺得針對推文向不同人回應按了那麼多的噓是惡意噓文 03/29 16:06 → catcues:未免又有人要說板主護航 我自請水桶 該多少天數就多少天數 03/29 16:06 本版並無自請水桶之例 版務僅會就 是否有違反版規之事實做出認定 如有違規自當處份 如無違規亦不會枉法裁判 以上特此說明 謝謝各位!! 台中版 cosmicalway -- 微笑是給人最好的印象 讚美是和人拉近距離的橋梁 尊重別人是最基本的禮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40.90.167
laechan:我的問題是,"當事人"由板主來認定是否恰當,以該判決為例, 04/01 16:54
laechan:檢舉者可能真的並非當事者,這時他提出檢舉是認定有人違反 04/01 16:54
laechan:板規,板主應依「被檢舉者是否違反板規」而非「非當事人檢 04/01 16:55
laechan:舉」來做判決依據.那是很明顯的惡意噓文. 04/01 16:55
是否為當事人應可由該文之前後句文意做出判斷 而其內容無針對特定人之惡意噓文 則任何人都可提出檢舉
ptter56:辛苦版主了! 04/01 17:00
m2589637783:辛苦了 04/01 17:04
llh117:板主有裁量權,只要維持同一標準執法,尊重板主意見. 04/01 17:07
※ 編輯: cosmicalway 來自: 114.140.90.167 (04/01 17:38)
laechan:那問題剩下一個,板規II-12與板規III-1,哪個優先適用?是依 04/01 17:41
laechan:檢舉者的「所提違反項目」(不提就不管?),還是板主依檢舉者 04/01 17:42
laechan:所列違規事證「自行找推噓文相關板規套用」?是只套用一個 04/01 17:42
laechan:還是依上面所列,II-12及III-1同時套用? 04/01 17:42
laechan:你可以依「假設今天是 laechan 違反時」來舉例說明 04/01 17:43
laechan:比方今天我噓了一個"某樓是垃圾"這樣的東西時 04/01 17:44
此兩條版規實為平行之版規 效力並不互相干涉 以您為例 如果您在文章內噓文"3樓是垃圾"這樣的噓文 則已明顯違反板規II-12 對特定使用者言詞侮辱 如您噓的是"某樓是垃圾"這樣的噓文 噓文並無針對特定使用者 但與文章內容或其他使用者之言論明顯無關 則任何人皆可對您提出檢舉 而版務會以違反板規III-1 以 惡意噓文 論 以上特此說明..... ※ 編輯: cosmicalway 來自: 114.140.90.167 (04/01 18:09)
jasonkau:那請問一下 如果有人噓 3樓是垃__ (純舉例) 04/01 19:35
jasonkau:這種畫底線的 那該如何處理? 04/01 19:35
jack18262:紅的明顯 這樣算惡意噓文嗎 04/01 19:41
jamupme:建議廢掉這些假惺惺版規 弄得檯面上和樂融融 底下暗潮洶湧 04/01 21:29
jamupme:每次判決文也不知道在寫什麼 愈判爭議愈大 版主才會當不久 04/01 21:31
taiwan2000:我覺得挺合理的阿 上篇判決也沒什麼不對 04/02 00:08
taiwan2000:真要比較的話 可以找找以前的公告.... 04/02 00:09
lzetn:那個什麼太保的吵死了 選不上版主又愛鬧 04/02 00:10
laechan:你不是出來選,結果落選嗎,頗呵 04/02 00:29
laechan:lzetn 82 票 42.27% 24.48% 04/02 00:31
supertsl:某L你還是跟某K某C回去經營FB吧..FB和PTT兩樣嘴臉.. 04/02 02:51
nba9999:@lzten 太保選不上板主 干卿底事 奇怪耶你 04/02 07:23
lzetn:抱歉唷! 我版上.FB.出去都是同個嘴臉 07年到現在認識也見過 04/02 23:12
lzetn:的鄉民朋友鐵定上百 當然不會像一些躲在螢幕後的 科 04/02 23:14
lzetn:supertsl又是哪位的分身呢? 科 好懶得查 反正也是不重要的人 04/02 23:15
lzetn:又 他不會承認他選不上 他會說我是棄選 可以去彰化版爬一下 04/02 23:16
lzetn:補充 我選不上是正常的啊! 認識的版友雖多 但是版上潛水的人 04/02 23:25
lzetn:更多 我又無法左右什麼圈什麼叉的 有很意外嗎 04/02 23:26
lzetn:版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像我真的無法跟cos版主一樣整理那麼多 04/02 23:27
lzetn:我一定直接盡了不解釋 不爽就去申訴 04/02 23:28
Kobeism:還不錯阿 總比某些不強求證據自以為當個板僕就能無法無天 05/12 15:13
Kobeism:放縱一己私心隨意妄想懲治他人的那種人好太多了 05/12 15:14
Kobeism: 不講求 誤植 05/12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