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ngtaco:真恐怖 雖然我不知道你在講哪 03/03 18:27
推 tingyun60426:@@? 原po是女生 03/03 19:24
→ tingyun60426:嚇到!原來我在縣板 囧 03/03 19:26
推 x3981:樓上= = 03/03 19:29
→ tingyun60426:因為通常像這篇文章 都幾乎會發在台中板啊 XD 03/03 19:36
→ tingyun60426:縣板開始出名啦! ***ˋ(  ̄▽ ̄)ˊ*** 03/03 19:37
推 Silywuns:可以請原po發至bicycle板嗎?那裡好像也不少車友會去.謝謝 03/03 21:40
→ Veyron:以你這篇文章的內容來說,人家根本什麼都沒有做吧.. 03/03 21:50
→ Veyron:一點證據都沒有,就斷言他們「不是搶劫就是要強暴」?! 03/03 21:52
推 uc615:同意,依原po所言「不是搶劫就是要強暴」為刑法之責 03/03 23:25
→ osuki:如果你在那種情形下還能想說對方不會對你做什麼而不會想逃的 03/03 23:27
推 uc615:但刑事案件在訴訟上 講求證據能力 所以原po的推論.. 03/03 23:28
→ osuki:話.我也沒辦法.我知道我一點證據都沒有.但生物本能跟我說 03/03 23:28
→ uc615:不是很恰當哪.. 不過人平安就好 多注意些也是對的^^ 03/03 23:29
→ osuki:"我不逃就死定了" 反正PO上讓大家有警覺 我不希望其他人遇到 03/03 23:29
→ osuki:很多犯罪都是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不能定罪.不代表犯罪不存在 03/03 23:31
→ osuki:如果對方沒有一直回頭看我們.沒有停在前面堵我們.我也不會怕 03/03 23:32
推 uc615:這就是我國律法矛盾的地方哪..畢竟若證據力不足,依訴訟法 03/03 23:32
→ uc615:就必須判決對被告有利之處分..哀~ 03/03 23:33
→ Silywuns:我現在才想起來為啥這個id好眼熟.原來是日文板板主Orz 03/04 14:40
推 millerthj:我知道了 那條是產業道路.那很少人走吧 03/04 21:37
→ osuki:對 兩三隻小貓 03/05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