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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 引述《qq204 ()》之銘言: : 推 lungyu: 9月沒正式報案吧 10/30 11:44 : → forsakesheep: 是不願意報案還是警察勸說不要報案 10/30 11:45 : : #1VcsnGh8 這篇說有報案但無法指認所以沒成案... : 擄人應該算是妨礙自由吧? : 中華民國刑法 第二編 分則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不用說到妨害自由 https://reurl.cc/7onqMN 這個就明顯是強制罪 女生和房東還有去警局調監視器 警方不就已經得知了嗎? 然後這是公訴罪 女生不配合你警察還是要主動偵辦啦 為什麼還敢公然騙人啊 這不是吃案 什麼是吃案??? 開車到少人又暗的路上惡作劇 這他媽哪一國的神探來判斷的? 驚悚殺人案在台南發生 黃偉哲讚警察:就是不會吃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06.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04035503.A.92B.html
XBUCKXMR: 好像是女生跟房東講 房東跟警察講 警察自己調的吧 10/30 13:25
XBUCKXMR: 女學生不願報案也無法指認 10/30 13:26
LeonKuo: 那是警察說法 我是不信啦 10/30 13:27
XBUCKXMR: 都會用dcard了 如果被吃案不會講? 10/30 13:28
jileen: 天知道他背後是不是有什麼關係 10/30 13:28
mimiIce: 一樓 女學生當天是被房東載去派出所報案的 10/30 13:29
zirong: 是網友說的不願報案還是被勸不要報案?? 10/30 13:30
longloveyu: 這真的要查清楚。 10/30 13:31
zirong: 一樓就不清楚,所以用了好像兩字來... 10/30 13:32
XBUCKXMR: 原來是被載去報案的 那不願指認是? 10/30 13:32
CaoBao: 不願報案去警察局幹嘛,泡茶嗎 10/30 13:32
XBUCKXMR: 打錯 無法指認 都被載去報案了應該會說應該是這個人吧 10/30 13:33
LeonKuo: http://i.imgur.com/6kq7PTL.jpg 10/30 13:34
aalxxss: 太暗了沒看清長相所以無法指認吧 10/30 13:34
LeonKuo: 簡單說不就不能抓到兇手就不要報案? 那我要警察幹麻 10/30 13:34
LeonKuo: 今天我在路上被人從後腦勺打暈是不是也不能報案了 因為不 10/30 13:35
LeonKuo: 能指認啊 笑死 10/30 13:35
aalxxss: 而且都已經記錄車牌了所以也不是完全沒有線索啊 10/30 13:35
zirong: 警察會叫你不要惡作劇 10/30 13:36
dante110059: 台南警察真的很爛 10/30 13:38
fireguard119: 不能指認就不成案?見鬼了 10/30 13:38
fireguard119: 監視器是全掛了嗎? 10/30 13:38
brella: 刑法308條看一下 10/30 13:38
yinaser: 都有鎖定特定對象只是要不要調查而已 10/30 13:38
makoto1982: 你是不會看新聞嗎 就太被害人沒辦法辨識出嫌犯 10/30 13:39
makoto1982: 來台南版洗版 四趴仔也很閒 10/30 13:40
公訴罪很難懂嗎?女生能不能指認根本不重要,有情資有監視器 警方都得知了還不辦? 「非告訴乃論」罪,指偵查機關知有犯罪嫌疑依法偵辦,國家追訴處罰犯罪行為人之權利 ,不會因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或和解撤回告訴而消失。
yinaser: 可能警方認為要件不符做個tag就行 10/30 13:40
LeonKuo: 我覺得第一個被害人也是很單純 畢竟還是學生 被警察輕鬆 10/30 13:40
LeonKuo: 唬爛過去 警察要吃案不會直接跟你說:你好 我要吃案 不是 10/30 13:40
LeonKuo: easy的業績 我可是不辦的喔 10/30 13:40
※ 編輯: uhbygv45 (1.163.106.105 臺灣), 10/30/2020 13:45:04
smile521688: 就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10/30 13:43
brella: 強制罪什麼時候變成非告訴乃論? 10/30 13:46
KarlMarx: https://www.dcard.tw/f/cjcu/p/234704126 10/30 13:47
LeonKuo: 我覺得319槍擊案也不能報案 因為阿扁沒看到犯人 無法指認 10/30 13:48
sorl001: 警方不夠細心,但強制罪是告訴乃論 10/30 13:48
JayceYen: 幹你娘垃圾警察 10/30 13:49
qq204: 以後蒙面大概都開無敵星星了 10/30 13:51
skyhal: 垃圾市長講垃圾話~”~ 10/30 13:52
ftvs: 少子化,8+9都能當警察,未來軍警公教的素質沒有最爛只有更 10/30 13:52
ftvs: 爛 10/30 13:52
Matsuyama: 公訴罪沒成案去辦 這樣叫不吃案? 10/30 13:55
b06606005: 看了樓上分享的更新... 去警局想報案變成純說明 10/30 13:55
b06606005: 這不是被請回是什麼@@???未遂就當沒發生過了? 10/30 13:55
fkps50106: 刑法304條第一項 是公訴罪沒錯 10/30 13:56
kevin870325: 黃偉哲這個廢物還不快滾下台 10/30 13:56
qq204: 以後報案可能需要自己先把法條查清楚再去報 10/30 13:58
eric791112: 其實警察素質越來越好....大概再10年人民應該會顯著有 10/30 13:59
eric791112: 感,內外軌大減必然結果 10/30 13:59
b06606005: 以後想報案被請回必須自己先上網紀錄事件經過 10/30 14:00
b06606005: 不然公關消息一放一堆人都要當女同學的錯了 10/30 14:00
ftvs: 那當初的員警鞥要汰除了!懶惰害死人了! 10/30 14:01
qq204: 不是比人脈然後靠記者顛倒是非? 現在也差不多 10/30 14:01
yinaser: 其實撥110就可以警方就得備案基本調查就得做 10/30 14:03
Matsuyama: 鴿子超愛推託說什麼沒辦法辦 沒辦法成案 10/30 14:03
qq204: 上面腦殘狗官要看績效阿 10/30 14:04
chocoball: 所以若不能指認 到底能不能成案阿 10/30 14:05
r5e97nk63: 你堅持要報案可以呀,只是可能無法起訴。 10/30 14:06
uhbygv45: 一堆殺人案都找不到兇手 你說能不能成案 10/30 14:06
tonyhome: 警鴿被瞧不起不是偶然的 坐領乾薪 只敢挑軟柿子吃 爛透 10/30 14:33
tdlions: 有人一直要帶成是某人些批鬥綠色的風向 頗呵 10/30 14:42
iamcnc: 咦 這是吃案沒錯啊 10/30 14:49
calvin999tw: 事發的小路監視器似乎平常沒通電,在Dcard長榮校版 10/30 14:50
calvin999tw: 有學生說之前車禍要調畫面才知道那邊監視器沒通電。 10/30 14:50
calvin999tw: 警察是從附近監視器找出行跡可疑的車輛請女學生去指 10/30 14:50
calvin999tw: 認,並沒有拍到犯人擄人的畫面 10/30 14:50
overbabo: 有點不懂爭執這個幹嘛,不管有沒有成,一開始的證據幾 10/30 14:51
overbabo: 乎不可能押起來不是? 10/30 14:51
calvin999tw: 應該是因為沒有作案影像,所以警察也不能主動抓人 10/30 14:51
calvin999tw: 女學生也無法指認,大概真的是沒辦法抓。但沒想到之 10/30 14:52
calvin999tw: 後竟然還是不處理監視器跟路燈 10/30 14:52
b06606005: 不能押起來 讓嫌犯知道他已經被發現被盯上了 很難嗎 10/30 14:53
lostmind: 雖然不能主動抓人,但是如果主動去嫌犯家問看看,犯人也 10/30 14:58
lostmind: 知道有風聲了...... 10/30 14:58
calvin999tw: 啊對了,9/30的事件,那陣子大潭不是大範圍停水就是 10/30 15:00
calvin999tw: 大範圍路燈全部停電= = 10/30 15:00
jameshcm: 怎麼可能監視器沒通電?有人監視攝影機在關電的嗎? 10/30 15:35
jameshcm: 想也知道是壞了沒修 10/30 15:35
answer1213: 不處理路燈真的很瞎 還在推卸責任 10/30 15:49
ihczfu: 你信台南警察的話??也太天真了吧笑死 10/30 16:03
joe581892: 校園週遭發生的事,就不能等閒視之,畢竟是學生人數很 10/30 16:56
joe581892: 多的地方。 10/30 16:56
flowerDcup: 紅明顯,所有罪都是公訴罪,公訴對應者叫自訴,非告訴 10/30 17:39
flowerDcup: 乃論對應者叫非告訴乃論 10/30 17:39
flowerDcup: *非告訴乃論對應者叫告訴乃論 10/30 17:40
uhbygv45: 感謝樓上 總之我看法條 強制罪是非告訴乃論 應該沒錯吧 10/30 17:42
nodash: 亂扯一堆,路燈是警察該處理的嗎? 10/30 17:50
newererw: 公訴罪打臉市長 10/30 17:50
Lipton66g: 西瓜生長的時候晚上是不用照光沒錯 10/30 17:53
qmzoak: 哈哈 垃圾城市 只敢在道路規劃好的地方抓交通違規 10/30 18:04
qmzoak: 廢物台南 10/30 18:04
ericlin121: 25樓是公民課沒學好吧 10/30 18:38
newererw: 現在警察認為女大生沒報案 但非告訴乃論可以不偵查嗎? 10/30 19:04
newererw: 警察局受理報案 自動判定為惡作劇結案 警察局兼法院? 10/30 19:04
ex42r1: 28 10/30 19:57
ex42r1: 抱歉上面誤按推錯…請無視 10/30 19:58
nforcex: 1982被反擊拳尻到不醒人事 有夠糞 10/30 20:29
kismetss: 奇怪,有些人看事情不是看對錯,是先抹4%仔... 10/30 22:44
killeryuan: 公訴罪還要報案 啊謀殺案是要死者去報案膩? 10/31 02:29
LeeFrank: 聽說這次台南補了一堆菜雞啦 看這些老警察退光會不會改 10/31 04:21
LeeFrank: 善 10/31 04:21
ftvs: 老警察素質差,少子化8+9菜鳥警察能力不夠 10/31 06:56
Fanlic: 報案還是用110或app 派出所一堆拖垮認真警員的垃圾鴿 不然 10/31 08:45
Fanlic: 悲劇只會重演 10/31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