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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2007.05.03 04:02 am 馬路上到處可見客貨車、排班計程車、 或商店門口的卸貨車、垃圾車,停了車不熄火,讓引擎空轉排放廢氣。 環保署正研議 明年元月起,只要停車不熄火超過三分鐘,至少要罰五千元; 預計七月一日起開始勸導,明年元月起開罰。 環保署過去對於長時間停車不熄火,都只是宣導,但效果有限。 為更有效提醒民眾,環保署決議依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卅一條規定, 近日將公告: 汽機車怠速(惰轉)達三分鐘以上屬「空氣汙染行為」; 違法的個人車主可處五千到十萬元罰款, 公司行號的車子可處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款。 環保署表示,由於罰款不輕,先期將比照推動限塑政策時的處罰方式, 同一部車第一次違法先開勸導單,第二次再犯才開罰。 未來管制對象包括汽機車, 但消防、救護、警車等特種用途車, 或公車、校車等必須用較長時間等候乘客上下車的車子, 以及載運冷凍物品的車輛都可能排除管制。 交通壅塞時也考慮排除在外。 今年七月勸導期開始後,環保署將在一些重點區域稽查並勸導, 同時製作宣導手冊,讓民眾了解停車熄火的方式。 環保署強調,車輛怠速(引擎空轉)狀態,不僅浪費油料, 也因引擎燃燒不完全,導致積炭增加,產生更多的廢氣,加速引擎機件磨損。 以一小時為基準,車子怠速對引擎機件磨損約是熄火的兩倍。 另外, 汽油車每天如減少怠速半小時,一年可節省六百公升汽油, 柴油車則可省四百公升柴油。 環保署說,國光客運實施減少怠速政策, 一年就省了兩萬八千公升的燃油,為公司省了六十五萬元的油費。 【2007/05/0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3829336.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08.119
hicker:執法的灰色地帶可能會多到無法實施喔.... 05/03 11:21
hicker:再請問一下 台灣有沒有紅燈超過3分鐘的路口?? 05/03 11:23
ji394xu3:屏東往恆春那邊不是聽說有個400~500多秒的紅燈..@@? 05/03 11:26
ji394xu3:剛剛查了一下小G...居然是900秒耶~ 往墾丁 05/03 11:28
Ankh:這是路邊暫停,不是北市的紅燈熄火... 05/03 12:19
groat:那個999秒是警察手動調的 不是常態 05/03 13:18
ji394xu3:不過不管是停紅燈熄火或是路邊停車...時間計算很難舉證究 05/03 15:38
ji394xu3:竟有無超過幾秒吧?除非匪諜就在你身邊的年代再現.... 05/03 15:38
borriss:罰不罰的成是一回事 至少看到稽查員會熄火就好 05/03 16:03
ebin: 最先勸導的 是遊覽區的遊覽車吧 !!!!!!!!!!!!!!! 05/03 17:16
ebin:遊覽車每次放旅客下車都不熄火是怎樣? 嫌觀光區空氣太清新?? 05/03 17:17
asiating:反正這種算分鐘的都沒在執行的阿 臨停三分鐘沒看過在開的 05/05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