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blePlay (UN for Taiwan)
看板Taipei
標題[新聞] 繳罰款 內科違建十年內免拆
時間Thu Aug 30 10:23:30 200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30/today-taipei2.htm
繳罰款 內科違建十年內免拆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將為內湖科技園區開先例,要廠商花錢緩拆違建,
形同發行贖罪券,透過繳交罰鍰的方式,十年內夾層違建免拆
,但光是瑞光路一百坪的樓層,十年就要五百萬餘元的罰款,
而且十年後統統得依法拆光,讓內科廠商氣得跳腳,直呼「繳
了罰款還要拆屋,當內科廠商是凱子!」
發展局昨表示,違建查報一個月可以拆掉六百間違建,內科土
地寸土寸金、坪效又高,夾層違建屬於不當得利,不可能無條
件讓內科廠商就地合法,發展局指出,北市所有的新夾層違建
都是即報即拆,讓內科廠商緩十年拆屋已釋放極大善意,為了
顧及北市全區公平性,會持續和內科廠商溝通,也歡迎廠商提
出可以接受的計算版本。
內科園區高樓林立,但經過建管處查報卻有一百八十餘棟大樓
內違法夾層,違規的夾層共有兩百零四個,面積達二萬八千餘
平方公尺,尤其是挑高五點五公尺的大樓,將近三分之一的樓
層都是違法夾層,樓地板面積又以三十至六十坪的夾層違建居
多。
為了解決這些違建問題,昨天都市發展局首度向內科廠商說明
「罰鍰」及「怠金」的計算基準,吸引上百位包括科技業、保
險業、餐飲業等內科廠商、地主、建物所有權人到場,都市發
展局說明,依照建築法規定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罰鍰計算
,怠金則根據行政執行法處分十年使用期間應負擔的收益對價
,依照當地的房屋市場行情計算。
發展局要求廠商在十年內「自行改善」,否則即使繳完十年費
用後,這些夾層違建還是得統統拆掉。部分廠商則抱怨,當年
因應製造業、加工業需要興建的廠辦大樓,現在發展為策略性
工業區及科技研發的重地,原先挑高的工廠建築已不符需求,
才會加蓋夾層,改為辦公室,並非蓄意違法夾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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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160.73
※ DoublePlay:轉錄至看板 Neihu 08/30 10:24
→ ciswww:實驗室搞夾層好像是從學校就有的壞習慣 08/30 11:47
推 genhuang:繳了罰款還要拆屋,當內科廠商是凱子?那不然現在就拆掉啦 08/30 13:37
→ genhuang:已經公告是違建.還可以大聲抱怨.緩衝十年已經不錯了吧 08/30 13:38
→ ciswww:十年緩衝期在法律上有無根據?! 08/30 23:30
推 eslite12:只是簽行政契約吧 08/31 22:08
→ enjoyyou:只能怪他們不是某 好 人關係企業 補個稅錢就合法說~ 09/04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