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rucolo:國賠?不合規定,為何要全民買單,那賺錢要不要分人民啊~ 02/22 11:48
推 mobilx:國賠個屁,環評一開始就沒過還投資,怪誰阿? 02/22 12:04
推 njrmp:借轉環境版 THX~~ 02/22 12:07
※ njrmp:轉錄至看板 Ecophilia 02/22 12:08
推 m21423:環評是縣府桶出來的 當然縣府要負責 02/22 12:21
推 tibet1973:反正前任縣府官員好處已拿,要賠幾億都是後人的事 02/22 13:23
→ aahome:國賠可以阿,建築也一起拆掉 02/22 13:29
噓 spedu:噓財團 二樓說的中肯 張曉風說的好 02/22 13:53
推 libraliu:官,商,皆令人鄙視 02/22 14:26
推 mobilx:縣政府負責,最後也是拿國稅去填坑而已,就跟焚化爐一樣 02/22 14:29
→ mobilx:最好是讓財團吃次虧,這樣真的囂張過頭了... 02/22 14:30
推 aterthy:同意樓上! 重點是之前做錯誤決策的相關人士竟然完全沒有 02/22 15:09
→ aterthy:任何的責任... 02/22 15:09
推 m21423:沒錯 更支持向相關人士追討責任 但討不到錢一樣國家填... 02/22 15:19
噓 Otis172:誰批准的 誰賠阿!!!!! 什麼國賠~ 賠個蛋~ 02/22 15:24
→ Otis172:當初 就是擅自 跟改 建築內容 才扯上環評 02/22 15:25
→ Otis172:建築面積 不合規定 才會引發後續的問題 02/22 15:25
→ Otis172:要國賠? 講那麼光明正大,自己偷偷在蓋,也要算國賠? 02/22 15:25
→ Otis172:甚至很多 基地保護措施 都沒做好我都還沒要你賠一塊杉源y 02/22 15:26
→ Otis172:賠一塊完整如初的杉源 回來就不錯了 賠個屁~ 02/22 15:27
→ Otis172:氣死了~y 02/22 15:27
推 peruman:到底當初是誰"准"美麗灣動工的要查出來 02/22 16:04
推 reaturn:文件上蓋章的全部一起賠 02/22 16:23
→ syouth:同意樓上不過了 02/22 17:27
推 Otis172:如果沒有要文件上簽名的人都負責,他們明知道違法還簽通過 02/22 17:43
→ Otis172:背後的利益糾葛 可能不簡單! 02/22 17:43
→ Otis172:沒要他們負責,賠錢的可是納稅人ㄟ! 02/22 17:44
→ modaking:民國93年 要從徐慶元那時候開始查了 02/22 19:26
→ c8c812345678:就...歷屆縣市長財產充公吧 (開玩笑的) 02/22 19:28
噓 aogogo:吃相難看 02/22 20:09
→ s085999449:抹黑個頭咧……誰抹黑了XD 02/22 20:30
推 Onlytogether:商人:聽說環評不好搞..官:安啦~從裡到外都打點好了 02/22 22:45
→ sunit:相關錯誤決策人士搞不好都還有插股~~真是門穩賺不賠的生意~ 02/22 23:08
推 wumimeow:該負責的都安全下莊了 只能請城市獵人處理 02/23 09:17
噓 haipis:財團應先證明自己是善意(不知環評有問題),但這太明顯了 02/23 09:53
推 arnot:耶!又要公庫買單! 02/23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