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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aloveh (Tina)》之銘言: : 時間:6/24 下午4點~5點(大約) : 地點:台東市更生路560號附近(花蓮一信到隔壁檳榔攤這段路) : 徵求:行車紀錄器畫面 : 朋友的爺爺這兩天因為車禍過世 : 肇事者起初錄口供時講到是死者騎機車後座載阿嬤 : 錄了四次口供後,再第四次卻改口說是阿嬤騎車死者坐後座 : 據說這樣翻供的刑事責任會減輕,而且還可以反告死者家屬污告 車禍當事者,有可能因為撞擊 (或其他理由) 記憶不清楚 何況,翻供這件事又不是第一天發生 (還有到了法庭又改口的哩) 供詞不是第一主要證據 你要趕快蒐集對你有利的證據,比較重要 : 我朋友聽到這件事很生氣,原本有調閱花蓮一信的監視錄影 : 雖然有看到車禍的過程,卻看不清楚是誰騎的車 前後幾個路口的監視器,都可以證明「是誰騎車的」 再加上親友作證「平常都是誰在騎」,基本上就足夠了 至於「中途臨時換人騎車」的小機率推論,基本上法官採信的機會不大 : 據說肇事者一方已經調閱隔壁的檳榔攤的監視器 : 朋友懷疑肇事者打算將錄影畫面銷毀 : 據說肇事者找來議員撐腰,整個情況對我朋友一家人很不利 調監視器,有些是有「存檔期限」的,時間過了就沒畫面了 你的動作要快了! 證據,是法庭決勝的基礎,如果對於「證據保全」沒有概念,還是快點找專業的 (律師) 協助處理;必要時,附近監視器畫面的部份,給點紅包意思一下,或許有幫助 (有些時候,做生意的不想惹麻煩) : 爺爺過世已經很難過了,還要被告污告 這跟「誣告」有什麼關係? 該不會沒有請律師吧?既然對方有準備,要不要考慮一下? : 真不知到天理何在...... 法官不知道誰講的才是對的,所以,有證據的一方,才有天理 : 所以才想幫朋友上來找找看 : 那天下午是否有行車紀錄器有拍到整個過程 : 拜託幫幫我可憐的朋友 當時路過,車禍已經發生,救護車尚未抵達,因為匆忙路過,只有幫忙打電話給 119 我的撥出時間是 16:31 (手機時間,可能有一點誤差),僅供參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47.42 ※ 編輯: skyoun 來自: 210.240.147.42 (07/04 09:48)
yoyokame:推,完全不用怕污告的部分好嗎~ 07/04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