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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修訂之板規,如無重大變更,預計公布兩周後生效,歡迎任何問題或意見,謝謝。 本文經過排版,要看下一頁請按空白鍵、PageDown或→,要看上一頁請按Page Up。 一、板規修訂重點說明: 1.減輕初犯、新手違規之罰則 & 簡化罰則之規定 (第13頁)。 原板規就各項違規,有不同水桶期間(例如,回公告一律劣退+永久水桶) ;修訂板規增加彈性(回公告不一定永久水桶),初犯從輕,按違規次數加重處罰。 2.增加食記、遊記之限制 (第7頁) 。 修改方向為,增加發文者提供資訊、回應問題之義務、禁止同一行程拆成多篇發文。 目的是減少參考價值較低的食記、遊記。 請板友幫忙看一下,是否會太嚴? 備註:如果想分享餐廳,但覺得食記的發文格式太麻煩,可選[閒聊]。 3.增加PO新聞之限制,要附心得或說明。目的是減少灌水,並增進板友交流。 4.政治文部分,暫時沿用原板規,如果板友希望更開放或限制,請表示意見或簡單說一下 規範方式,如果較多板友希望變更,將另行提出討論。 5.本板並無"註冊"(例如須先自介,才能PO廣告、商業文或新聞)相關規定, 目前沿用原板規,如果板友覺得板上買賣、廣告文太多或希望藉由[自介]增加發文限制 或促進交流,可推文表示意見,提供是否增加限制之參考。 二、增求小板主 如果有板友願意協助收錄文章至精華區、精華區之整理、分類,請來信告知。 可以只選擇有興趣的部分,例如飲食、行程、景點資訊等;及協助期間長短。 會每月向站方申請發放P幣(數千)給小板主(需有實際整理,因站方會看整理情形)。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1. 一般規定 1-1 本板同時具有觀光及在地居民交流之性質, 提供資訊分享及與臺東相關之食、衣、住、行、育、樂、生活等討論。 發文內容需與臺東有一定關係。 1-2 發文請用預設框號[],並於]後空一格,文章類別(就是[]中的字)需為2個國字。 [閒聊] 台東人來聊天 (○) 【閒聊】台東人來聊天 (╳) [閒聊]台東人來聊天 (╳) 台東人來聊天 (╳) ^這裡少空一格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1-3 預設文章類別為:    1.請教 2.閒聊 3.揪團 4.食記 5.遊記 6.情報 7.買賣 8.自介 除預設文章類別外,其他有規定之文章類別如下: [團購]、[合購]、[租賃]、[徵求]、[轉讓] [新聞]、[廣告]、[共乘]、[徵才]、[問卷]、[板務] 請注意各類文章之規定,如板規已有適當之文章類別可選用時, 請勿自創文章類別,以利板友閱讀及板主收錄。 板主為管理看板、讓文章便於搜尋,得修改文章類別或標題; 板主修改文章類別或標題後,發文者除有正當理由,不得再修改。 1-4 政治文之限制: 1. 禁止針對政黨、政治人物討論、評論之章。 2. 禁止明顯偏向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之文章。 3. 可發文討論政策。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1-5 禁止下列發文(簽名檔視同本文)、推文(噓文、箭頭視同推文)或行為:    1. 發文內容(不含預設標題欄位、簽名檔或引述之原文)未達20個國字。   2. 注音文:能以國字表達之情形請勿使用注音。 3. 火星文、亂碼文:閱讀、理解困難之文章。   4. OP文:發表7日內或3頁內,相似內容之文章。 5. 洗板文:1小時內於板上發表3篇以上文章。 1小時內跨板發表4篇以上性質相同或明顯衝發文數之文章。 文章缺少必要內容(例如,共乘缺少日期、買賣缺少價格), 經板主或板友推文或寫信告知後,未於24小時內補正,視為洗板文。   6. 文章或簽名檔大量使用彩色、閃爍效果,影響閱讀 7. 未經同意,轉錄文章或惡意修改、刪除他人推文。 8. 手動置底:7日內或3頁內重發內容相近之文章超過2篇。 手動置底且自行刪除之前內容相近之文章,得加倍罰則。 9. 公布他人之個人資料或與他人水球、信件。 10. 連續無意義推文。 (續下頁)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接上頁) 11. 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12. 不具公告資格,使用[公告]文章類別或回復公告。 13. 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 14. 依文章類型或內容,適合推文或寄信回應,卻以發文回應。 例如:回應內容無關資訊且與其他板友無關之出借個人物品。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2. 發文規範(預設文章類別) 2-1 [請教] 發文前,請先搜尋板上文章或按z查閱精華區。 板上或精華區已有資訊之文章,又發文詢問時,請說明原因, 例如,板上或精華區的資訊不足夠或資訊老舊...等。 禁止發文詢問天氣、路況, 請於置底文「觀光資訊、天氣、路況詢問區」推文詢問, 違規者,禁言30日以下。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2-2 [閒聊] 每人每日限2篇。 與台東有關的人、事、物,都可以聊。 請發文者適度回應推文,不要發文後就不理。 2-3 [揪團] 找人一起進行活動,請使用[揪團]。[揪團]禁止限定異性。 有其他更適合之文章類別時,請勿使用[揪團], 例如,揪團買東西,請用[團購]或[合購];揪團搭車,請用[共乘]。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2-4 [食記]、[遊記] 為促進觀光資訊分享及增加可讀性,[食記]、[遊記]發文請遵守下列規定, 如果不願意多花點時間提供資訊,可選擇其他適當之文章類別。 1. 發文時請選擇4.[食記]或5.[遊記],並依預設格式填寫。 2. 標題請記載明確之關鍵字(例如店家名稱、旅遊地點), 以利板友瞭解文章內容及搜尋。 3. [食記]及[遊記],每人每日合計限2篇。 4. [食記]請記載店家名稱、地址、位置或電話、價位範圍、營業時間, 並請充實個人心得或評價。 5. [遊記]請記載旅遊日期、區域或景點名稱、開放時間、交通工具; 同一次行程之[遊記],請合併於1篇發文,每超過15頁可多發1篇。 6. 發文後3日內,如有板友推文詢問相關資訊。 發文者應於詢問後7日內推文或修文回復(不一定要解答,但至少要有回應)。 為鼓勵分享觀光資訊,內容充實之[食記]、[遊記],收錄精華區; 且不定期舉辦活動,由板友選出優質[食記]、[遊記],頒發P幣獎勵。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2-5 [買賣]、交易類文章 有對價之交易均屬交易類文章,例如買賣、團(合)購、租賃、徵求、轉讓等。 交易類文章請遵守下列規定。 1. 每人每7日限1篇。 2. 交易地點需於台東境內,面交請記載地點,禁止記載可與外縣市交易等文字。 7日內於2個以上其他地區板,發文、推文交易相同物品,且未記載台東面交, 視為交易地點在外縣市。 3. 交易類文章禁止回文,有問題請寄信給發文者。 4. 交易類文章禁止下列物品: 指定行程、開立單位等,可做為報帳用途之發票或使用過之車票等收據明細。 5. 下列物品,除合(團)購外,請於置底文「車票、票券、交易、徵求區」推文, 且不受1、2之限制: 車票、電影票、門票、入場卷 超商或賣場之禮券、點數、贈品(例如公仔)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2-6 [情報] 各種活動、消息,請使用[情報]。 每人每日限2篇。 文章具商業宣傳性質,請注意[廣告]之規定(見後述),廣告文請勿使用[情報]。 2-7 [自介] 請記載性別、與台東的關係、在台東的居住、出沒區域等資訊。 內容缺漏,經通知未補正,得刪文;發文者30日內不得再發文[自介]。    內容虛偽,禁言100日以下。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3. 發文規範(非預設文章類別) 3-1 [新聞] 每人每日限2篇。 禁止報導時間超過10日或內容時效過期之新聞。 政治新聞請遵守板規1-4政治文之限制。 請使用新聞原本之標題,並附上來源或網頁連結。 請在文章開頭或結尾,記載20個國字以上之心得或說明張貼原因。 [新聞]禁止回文,請推文或另行選擇適當之文章類別發文。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3-2 [廣告] 文章具商業宣傳性質,且發文者或家屬與廣告標的有利益關係(例如, 任職、收費代為宣傳),請使用[廣告],並遵守下列規定。 1. 發文限制:上站次數60次以上。 每人或相同廣告標的(例如相同餐廳),每30日限1篇。 2. 2日內於3個以上看板,有相同文章,或同一ID、IP之相近文章, 視為發文者與廣告標的有利益關係。 3. [廣告]禁止回文,有問題請寄信給發文者。 4. 發文後7日內,如有板友推文詢問廣告內容相關問題, 發文者應於36小時內予以回復。 5. 下列文章限用[廣告]: 營業性質之租賃,例如租屋、租車。 違規之禁言期間: 第1次違規30日以下,第2次違規,180日以下, 第3次以上違規,得永久禁言。 違反[廣告]發文限制,且使用其他文章類別發文商業宣傳,得加倍或永久禁言。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3-3 [共乘] 共乘板(car-pool)黑名單,禁止發文[共乘]。 標題請記載日期及起迄點。 3-4 [徵才] 請記載公司(個人徵人請寫全名)、薪資(不得面議)、工作時間、連絡方式。 3-5 [問卷] 請先寄信板主說明問卷內容與台東之關聯性,並附上問卷連結, 經同意後才可發文。 3-6 [板務] 對板務有問題、建議,請先寄板主信箱, 4日內未獲回應或回應不滿意,才可發文[板務]。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4. 違規處理、罰則 4-1 違反板規之文章,得刪文或退文;違反板規者,得警告或禁言(水桶)。 有被害人之情形(例如,刪除推文),如被害人未寄信向板主檢舉,得不予處理。 4-2 違規情節輕微,得刪文或警告; 違規情節嚴重或於本板有違規記錄,得退文或禁言。 3月內警告2次以上,得禁言。 4-3 禁言期限,除另有規定外, 第1次禁言,7日以下, 第2次禁言,30日以下, 第3次禁言以上,120日以下, 同時違反多項板規,禁言期間分別計算,且得加倍。 3月內累計禁言3次以上或1年內累計禁言4次以上,得永久禁言。 6月內因違反同一板規禁言,禁言期間得按違規次數加倍。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4-4 分身帳號處理方式: 違規罰則及於同一使用者之所有帳號(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 遭禁言者,使用其他帳號發文、推文,得對該帳號處以相同罰則; 如又違反其他板規,得對該帳號永久禁言。 前項情形,得對原遭禁言之帳號,加倍延長禁言期間。 例如: 甲使用A帳號發天氣文遭禁言10日,禁言期間: 甲用分身B帳號發文、推文 → 得對B帳號禁言10日 如B帳號又違反其他板規 → 得對B帳號永久禁言 4-5 違規處理之公布、通知方式: 違規處理於置底文板規(本篇)公告,並得收錄精華區。 刪文,加註理由;退文、禁言,系統通知。 板上人氣低於30人時,被板主刪除的文章不會在板上顯示刪文記錄 ,請寄信板主詢問違規原因,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4-6 檢舉違規,請寄信板主,並一併轉寄違規之文章。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板規修改紀錄 2014.4.05修訂板規全文,2014.4.5前修訂之板規,請見精華區。 2014.4.12增訂1-5.14、3-2.1及.5,7日後生效。 ═══════════════════════════════════════ 目 錄 一般規定 [請教] [閒聊] [揪團] [食記] [遊記] [買賣] [情報] [自介] [新聞] [廣告] [其他..] 違規處理 板規修改紀錄 違規公告 違規公告太多後會清除,清除前備份於精華區 z-25-1-1。 03/31/2014 12:32:42 finhisky 限制 yali913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未滿20字文 03/31/2014 12:41:24 finhisky 限制 x51015com 發言,期限為 3 天 理由: 無關台東議題之文章 04/06/2014 23:51:52 finhisky 限制 diegowang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違反板規 2-1 未滿20字文 04/08/2014 18:31:01 finhisky 限制 cindy070707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違反板規 未滿20字文 04/12/2014 00:24:11 finhisky 限制 dog19890326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注音文 04/12/2014 15:41:30 finhisky 限制 younguio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板規3-9 出租文 限兩周一次 ═══════════════════════════════════════ ※ 編輯: finhisky (220.142.45.253), 04/12/2014 19: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