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iwan319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無意間發現的 這算是另外一種形式的電子護照嗎 XDDDD http://www.emome.net/channel?chid=106&pid=1091 第一名可以獨得每一個鄉鎮100元的累績現金禮券!最高超過3萬元(禮券)等你來拿! 記得帶著手機出遊就有機會拿獎金喔! 【活動日期】 2009年4月14日~2009年6月15日 【參加資格】 emome行動導遊(導航版、lite版)付費會員 【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透過手機,使用emome行動導遊「我的位置」或「我的附近」功能,系統會自動 記錄位置,並歸類到「我已拜訪的鄉鎮」。 2. 活動期間,以系統紀錄之會員累積的「我已拜訪的鄉鎮」筆數(不重覆計算)為排 名依據。累積筆數相同者,以最新一筆較早達成者為優先。 3. 獎項包括: 第一名 獨得活動累計獎金(7-11禮券)(活動期間該名會員「我已拜訪的鄉鎮」次數*100 元禮券。例:該會員活動期間累積拜訪並成功紀錄300個鄉鎮,則獎金為300*100=30,000 元禮券) 第二、三名 各得美食餐廳餐券2張,價值1200元整 幸運獎 華納影城電影票2張,共10名 只要活動期間「我已拜訪的鄉鎮」累計超過10筆(不 重覆計算),即可參加抽獎。前三名得獎者不重複給獎。 4. 得獎名單將在2009年6月23日前於活動網頁公告並通知得獎者。 5. 得獎者應於7月10日前填妥個人資料傳真至(02)2706-1779或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敦 化南路2段76號21樓A左( 傳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主辦單位將於收到資料確認無誤後 ,寄發獎項。 6. 如因資料不符,無法在期限前通知得獎者或得獎者逾期未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棄權 ,不得異議。 7. 若贈品項目取得困難,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等值獎項。 8. 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以上,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得獎者應自行負擔 10% 之機會中獎所得稅,且須於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 9. 活動如有任何爭議,所有資料以系統記錄為準。 10. 本活動以中華民國相關法律為依據,如有任何爭議,參加活動者同意以台北地方法 院為第一審法院。 11.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辦法的權利,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2. 參加本活動即為同意上開一切活動規定。 -- ◢█◤◢╱╱ ◢◤◤◢╱╱ ╱╱███◤ ◢◤ ██◢███◤◢︿ ◥█ ◢█ ψ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34.169
Anmaztic:我以前有用耶 XD 但是後來發現南北島地圖比較威... 06/01 03:29
fr375224:推南北島地圖~ 06/01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