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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3年5月24日 下午6:02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4日電) NCC今天通過「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配套的頻道收視率加重計算方式, 認定媒體影響力、壟斷標準定位為收視(聽)率、閱讀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通過「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 」草案授權訂定的廣播電視事業年平均收視(聽)率、日報、週刊年平均閱讀率的加重權 數及換算比率授權法規草案,母法一旦通過立法,期望可儘早落實推動。 NCC表示,如「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順利依行政院版完成立法,未來審 核廣播電視事業整合案,將參與整合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及頻道代理商相關的頻道收視率加 重計算,以凸顯有線廣播電視多系統經營者(MSO)及頻道代理商的影響力量,確保多元 的媒體來源管道。 NCC表示,考量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與頻道代理商對頻道上、下架的影響力,對於參與媒體 整合設以較高管制門檻;如廣播電視事業和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整合或為關係人者, 訂戶數達全國30%至33.3%的MSO加重權數乘以2,意即將其對頻道上、下架的垂直影響力轉 換為水平影響力,擁有1個頻道收視率相當於2個頻道收視率,再依訂戶數規模,分別訂定 1.8、1.6、1.4、1.2等共5級的加重權數。 至於頻道代理商部分,NCC表示,行政院版草案是目前唯一將頻道代理商納入規範的版本 ,歷次調查顯示多數頻道均由少數代理商所代理,而頻道代理商對頻道於有線廣播電視系 統上、下架有關鍵影響力,為適度彰顯其影響力,代理10個頻道以上者,其相關頻道收視 率最高乘以2,其餘依代理頻道數量分別訂定5級加重權數。 NCC說,後續仍將辦理廣播電視事業年平均收視(聽)率、日報、週刊年平均閱讀率的加 重權數及換算比率授權法規草案聽證作業,以使草案更完善。 由NCC所提「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已於今年4月10日函請行政院審查,行 政院4月25日院會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http://ppt.cc/udIj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62.60
sleepyrat:趕快全面數位化啦!!!! 05/25 01:06
shevchenco:我怎麼一直記得大法官說當年的NCC委員遴選違憲? 05/25 02:39
shevchenco:所以現在這些是換過的嗎 05/25 02:39
grasscyc:那一屆的任期已經滿了 後來有修法 現在是依據新法選出的 05/25 02:44
jaywang4:怎麼會用收視率啊...這哪招... 05/25 11:26
zmal:不懂,所以頻道把節目做好讓大家愛看提高收視率反而是不好的? 05/25 12:09
zmal:還是說只是因為收視率直接有數據簡單易得,其他判斷市場占有 05/25 12:11
zmal:規模的判斷方法太耗費心力,會累到要去判斷的官員們? 05/25 12:12
andyboy960:因為收視率的取樣是公司到家裡裝機器的時候 會問要不要 05/25 21:28
andyboy960:加裝能夠偵測收視頻道的東西吧 所以樣本會不均這樣? 05/25 21:29
kaky:類比時代的是需要加裝氣才願意安裝的就有特殊性了.... 05/26 00:05
kaky:(有線)數位時代可以直接統計不會有抽樣誤差 05/26 00:06
sneak : 怎麼會用收視率啊... https://noxiv.com 11/28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