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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公投】修改公投法突顯人民作主心聲◎高成炎 台灣日報,2004.6.25 核四公投促進會長期以來致力於透過對「核四公投」理念的宣傳,在去年七月第三波 千里苦行活動即將完結,拜訪總統府後,陳水扁總統公開宣佈將於2004年總統大選時同步 舉辦核四公投。 不料一向反對台灣人民行使公民投票之直接民權的泛藍立委,仗恃立院多數之優勢, 通過了禁止行政機關舉辦公投之公投法,致使核四公投無法如陳水扁總統之承諾如期舉辦 。後來演變成陳總統以公投法十七條為依據發動了「強化國防」與「和平談判」兩項公投 ,並合併於今年三二0總統大選時同步投票,可惜因泛藍陣營以鼓動人民拒領公投票的方 式抵制,致使台灣歷史上首次全國性公投雖有七百多萬人出席投贊成票,卻因投票率未跨 過全國公民數百分之五十的這個門檻而未能通過。 於總統大選期間,本會以數個月的時間發動「誠信立國」的活動,要求立法院實現立 委諸公們於三年前競選期間所承諾的立委減半提案之競選支票,並於三月初完成一讀,可 惜於三月十九日,因無黨籍立委的堅持反對,致使民意支持度高達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立委 減半案進入四個月的協商期。立法院將於今年七月中旬再開臨時會討論。本會將再度重返 立法院前靜坐關心此案。 立委減半、補正公投法及核四公投是本會現階段的三大訴求,本會自六月份開始,又 再度展開全國性苦行發傳單之活動,希望能在種種朝野對立的政治紛擾之際,再度突顯出 人民作主人的心聲。除要求政治人物落實立委減半等政治承諾之外,公投法之補正為當務 之急,其具體修正內容應包括如下數點: 1.刪除公投法第五章有關依立法院政黨比例組成審議委員會之條文,因委員會將會妨礙最 高民意之行使。 2.刪除第三十條等限制行政機關舉辦公投之條文,使政府能將有爭議之議題交付公投之直 接民權來決定。 3.降低連署門檻為百分之二,並刪除第三十條有關投票率門檻之未達全國公民數百分之五 十即視為否決之規定。 4.因應網路社會及電子化政府之建置,加列電子簽章連署之規定。 5.增加「憲法修正原則之創制」的相關規定。 我們認為,只有在依上述原則補正公投法後,台灣的公投制度才算完備,政府應於公 投法補正後儘速推動核四等重大議題之公投。 (作者為核四公投促進會召集人) 「誠信立國還我民權」活動訊息 *活動日期:2004年6月26日 *活動地區:台中市 *集合時間:上午08:30 *集合地點:台中火車站前 *出發時間:上午09:00 2004-06-25【台灣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