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iwanli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年的活動消息最近出來了:) http://www.nmtl.gov.tw/03_news/news_B_2.asp?bull_id=229 「2006台灣文學獎」徵稿辦法 一、宗旨:鼓勵文學創作,培植發掘文藝人才。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國家台灣文學館 四、徵選類別、字數、獎金、獎額 年度 獎項 字數 獎額 備註 2006 長篇小說 (含歷史小說) 6萬~15萬字 首 獎 300,000 主題不限   推薦獎 150,000 散文     3千~6千字 首 獎 100,000?主題不限          推薦獎 60,000         佳 作 40,000 新詩 以40行為原則 首 獎 100,000 主題不限 推薦獎 60,000 佳 作 40,000 四、應徵條件: (一) 限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應徵之作品必須是中文書寫、未曾發表或未結集成冊之作品,翻譯作品恕不受理。 五、收件: (一)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06年8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點: 郵件務必以掛號寄出,並於信封上註明投稿「2006台灣文學獎」。 投稿作品請寄:「700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國家台灣文學館收」。 (三)繳交資料: 1.投稿作品一式6份。 2.報名表一份(格式如後)。 3.電子檔一份(請以Word格式儲存在光碟或磁碟片)。 六、評審 (一)評審作業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初審由本處就其格式、資格作初步審查。 複審及決審則由本處聘請專家學者、作家、評論人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工作。 (二)應徵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之決審委員決議獎項從缺。 (三)獎項之更動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實行之。 八、揭曉日期: 預定於2006年11月上旬決選出得獎者,得獎人名單由本處發布新聞、刊登於本處網站 及刊物。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徵獎辦法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每人每類以參選乙件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文類。 (三)應徵作品需以電腦打字並存於磁片中;作品繕打規格一律為word格式,由左至右由上 至下方式繕打,字體為新細明體12號字,逐頁編列頁碼,並以A4規格紙張列印。 請注意投稿作品上不得標注姓名、筆名。 (四)參賽作品須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媒體形式(含網路)發表過之作品。 (五)得獎名單公佈之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若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七)為擴大文藝推廣功效,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需授權本處得以任何形式無償使用,參 賽者保有著作人格權;惟於活動進行中,得獎者不得對本處行使著作人格權。 (八)參賽者應保證交付本處之相關著作,絕無侵犯第三人權益。若因作品抄襲而致本處名 譽受損時,本處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九)得獎作品一旦涉及著作權糾紛,經查核確定者,除撤銷其得獎資格外,已頒發之獎金 、獎牌全數追回。而其損害第三人之權利部分,則由作者自行負責。 (十)未得獎之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14.225
crosswallow:不知道為什麼沒有第七項 不過應該沒什麼影響^^" 04/13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