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lk_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QQKKQKQK 信箱] 作者: tonyflu (臺大牙醫系第十三把交椅) 標題: Re: [通告] 檢舉 時間: Tue May 26 23:48:04 2020 : 為什麼要知道使用者發文前有沒有看過相關文件? : 一樣都是跟板規1-11G相關 : 這篇公告你又是怎麼查證tontontonni發文前有沒有看過相關文獻? : ┌─────────────────────────────────────┐ : │ 文章代碼(AID): #1Ukh-U1u (NTU) [ptt.cc] [公告] 刪文+水桶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89297054.A.078.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113 Ptt幣 │ : └─────────────────────────────────────┘ : 然後,你都發公告懲處了,就依照你當時的流程跑一次就知道他發文前有沒有看過阿 你好, 使用者tontontonni的文章在客觀上並沒有相關證據佐證,且非為詢問語氣,乃為近乎肯定 的敘述句,是故按1-11G處理。 : 看一下上面我提到的相關公告,而且上一封也回答過了 : 掛個問句就沒違規,那有人想亂發文掛個問句就沒事了? : 為什麼他有看過裁罰文件就不能發文問? : 你都覺得掛個發問就沒有違規 : 那他有沒有看過裁罰文件有差嗎? : 然後,鬧板文要什麼要件? 鬧板文要件請參考板規1-11的說明。 : 為什麼要證明他有沒有看過? : 你說他只是問問題所以沒有違規,亂問問題你怎麼又延伸出是否有發表不實或謊報之內容? 因為受檢舉文章目前是以1-11G這條被檢舉,1-11G內容為:「文章有不實或謊報等欺瞞其他 板友之內容。」,是故需該受檢舉文章具備發表不實之內容為要件,方能按1-11G處理。這 也是為什麼我不處理這篇文的原因。 謝謝, by 東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7.164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QKKQKQK (220.135.2.247 臺灣), 05/28/2020 20: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