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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七點五十分 要從B2開車急著出門 不小心把包包放在車頂上 車開到登輝大道時迴轉回家 警衛已經說有人在車道撿到拿來了 撿包包的是善良人! 但是裡面皮包只有證件在 三千多塊還有零錢一毛都不留給我 感謝你沒有把證件帶走 不過我已經報警並調閱監視器清楚拍到了你 你想要被公布在各棟電梯裡的布告欄嗎 我一定會找到你 並已((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來辦你 如果你不想紅 請打給我0930-793641陳先生 我還會給你500元 來面對你的良知吧! -- ◣λ◤◥ HO! ⊙▃⊙◥ ""i i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94.57
lsguang:自己鄰居掉的錢包裡的錢也要拿..有點想不開的感覺 06/27 19:50
s86303433:證件還在就要偷笑了!!! 06/27 19:52
所以我感謝他
a29108583:得饒人處且饒人吧.他至少把證件還回來.不然你要找很久也 06/27 20:08
DragonQuest:你確定他會上來看嗎?? 直接透過管委會找他快一些吧 06/27 20:09
DragonQuest:不過 我自己皮包掉過 後來證件有被寄回來 可是我還是 06/27 20:10
DragonQuest:都情願重辦一次 天曉得有沒有被拿去幹過什麼事或側錄 06/27 20:10
tnav:你如何證明前包有三千多塊呀 ... 恩~監視器有拍到? 06/27 20:15
xa1927:原po可以說一下 拿走錢 和送還包包 的是不同人噢 06/27 20:16
xa1927:而且我覺得侵佔別人的錢就是不對 何況這是撿到整個錢包 失 06/27 20:18
xa1927:主證件都在 很容易可以送還的狀況 06/27 20:19
拿給警衛的是一位帶小孩的阿桑 跟我同棟的鄰居 ※ 編輯: marco7361 來自: 114.32.94.57 (06/27 20:35)
butkam:我也覺淂證件還在就很好了 而且要如何證明裡面原本有多少錢 06/27 21:03
butkam:而且沒有拍到錢被那人放口袋 要怎證明他拿你的錢 06/27 21:03
cksxx:那個人一定在想早知道把證件丟個精光 06/27 21:11
Delilah:是同一個人嗎? 06/27 21:50
nikeliu:阿桑會上PTT嗎 ~"~ 06/27 23:19
xa1927:不是同一人啦 送警衛室的是好心阿桑 拿走錢的是別人="= 06/27 23:23
pmsm:傻子以後不要那麼趕時間= = 06/28 00:11
chaesbe:不是潑作者冷水  這種要告的還第一次看....你沒辦法提出 06/28 00:47
chaesbe:有力的證據證明你裏面原本有多少錢...真的只能保證當事人 06/28 00:47
chaesbe:有看到這篇文章有被嚇到..因為一般大部份都是薪水袋~然後 06/28 00:48
chaesbe:明白的拍到有檢到的動作 才有人再告的...目前受理的還沒 06/28 00:48
chaesbe:有人證件拿回來還去告人家...因為一般連警察都懶得幫你辦 06/28 00:49
chaesbe:但還是支持你這種想法... 以上是我的經驗! 06/28 00:49
KKL0141:對阿 阿桑會上PTT 要報警錢不如先找警衛 找出那個人 06/28 02:58
KKL0141:雖然拿你錢是不對 但都是鄰居 如果當面要不給在報警吧 06/28 02:59
sikiakaya:就算證件還在這樣也根本笑不出來,只拿走錢就已經是非常 06/28 06:43
sikiakaya:過分的行為了 06/28 06:44
ayulove822:拿走錢的不是阿桑啦 06/28 09:23
wanghong:已經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除非你記得鈔票的號碼..要不很 06/28 09:49
wanghong:難告..另盡快找到阿桑家在那..用人情政勢可能比較好 06/28 09:50
wanghong:攻 06/28 09:50
cksxx:就說拿錢的不是阿桑聽不懂喔 煩死了 06/28 10:41
uccentury:果然是每個人看事情方法不同~ 06/28 10:47
tnav:這是網路常態 不用暴怒吧...XD 你又不是那位阿桑本人 06/28 11:45
monpatrick:能撿回來只損失3千多算是幸運了.. 06/28 12:10
mico409:如果監視器有拍的拿錢出來的畫面 為啥不能告? 06/28 12:15
mico409:有拍到拿錢的畫面 就是侵占罪啊~~~ 06/28 12:15
chaesbe:回樓上~如果有拍到那當然成立..但大部份都只有拍到撿到的 06/28 16:40
chaesbe:動做 當然如果有清楚拍到臉 也有拍道拿錢動作 就絕對ok 06/28 16:41
windmeow:支持原Po確定是此人也確定有證據就去告 06/28 17:15
windmeow:不過最好不要看到黑影開槍冤枉好人到時候反被告 06/28 17:16
windmeow:話說回來 這是應該鼓勵以後撿到錢的把錢包丟水溝嗎? 06/28 17:16
wexsopg:算了吧 證件 信用卡 都有在就好....不然 該跟你拿3成? 06/28 20:55
wexsopg:補推 sorry 06/28 20:58
seednetdial:說真的,你的內文寫法讓人以為你在控訴撿到包的人就是 06/28 22:05
seednetdial:偷你錢的人.這樣撿到包的人多冤 06/28 22:05
seednetdial:這一類文章是讓人心越來越冷漠的原因.好心送還說不定 06/28 22:05
seednetdial:還要惹麻煩.以後撿到東西乾脆直接丟垃圾筒算了 06/28 22:06
drheyhey:廢文 06/28 22:34
yygalk:純噓 06/29 00:22
folk:建議原PO修文,免得讓路人看的霧沙沙... 06/29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