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xxx217312:最後兩行 XD 10/26 11:04
推 porcupine:太悲情了XDDDDD 10/26 11:57
推 purplebfly:其實你可以去把你的小被被要回來的 10/26 11:58
推 wilsmart:拿回來也不敢再蓋了吧 @@ 10/26 13:07
那天回家後我有問我媽棉被呢?
我媽回我:你堅持要的話,我可以跟警察講,把沾了血的棉被拿回來,洗一洗再還你
於是我死心了--------
推 WangFrank:...感覺倒楣的點跟原原PO不一樣 ...XDDD 10/26 15:19
推 takeshi0306:心愛的小被被 XDDDDDDD 10/26 15:59
推 lover19:有些人少了從小到大的小被被是會睡不著的... 10/26 18:33
因為一直記著自己的小被被就這樣消失
我長大後還去把這個社會新聞挖出來
1988年2月4日
葉姓男尺昨天上午七點被人發現身受重傷昏倒在士林區通河西街路旁,
經送台北市立中興醫院急救,延至昨天上午十一時不治。
1988年2月11日
涉及士林區通河西街葉木村命案的嫌犯葉趙亮和鄭智仁,
昨天上午向士林警察分局刑事組投案,並坦承毆打葉木村重傷致死不諱
※ 編輯: rpg 來自: 219.85.31.83 (10/26 19:36)
→ takeshi0306:我以為你把小被被的照片找出來了 囧 10/26 20:26
小被被的長相活在我的記憶中
所以我買了一條長得一模一樣的
※ 編輯: rpg 來自: 219.85.31.83 (10/26 20:27)
→ takeshi0306:有時候不只要長的像最重要的是那種味道 >///< 10/26 20:30
那還好
我只要求枕頭抱起來的感覺要怎樣跟怎樣
為了避免大家誤碰到我最重要的那個枕頭
我床上放了三個枕頭,降低大家拿到我心愛枕頭的機率
後來我乾脆把它打包擺到櫃子上
※ 編輯: rpg 來自: 219.85.31.83 (10/26 20:40)
推 midas82539:沾了血跡的棉被洗一洗還給你XDDDD 這太可怕了XDDDD 10/26 21:17
推 Enicku:害我認真把你的文章看完了啦!!!XDDDDDDDD 10/27 03:57
※ rpg:轉錄至看板 BigShiLin 10/30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