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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無為」,當然「無所爭」。「不爭」不是忍讓、壓抑,而是「超越」。超 : 越了世間無謂的道德標準、禮法世俗。我心本「無」,何「爭」之有?因此人莫 : 能與之爭。 前文恕刪 幫忙作個補充 從道德經前兩章來研究 老子對於知識及名位的態度 大約可分作三個區間 即使是同一種知識 都可能同時具備以下三種角度 恆有欲也  純粹以用為目的 知識沒有局限對立本身就不能用了 就像一加一等於二 不能拿一分鐘加一顆蘋果下去算 勢必要給個界定標準 從這個角度看 沒有任何 知識 是可以對應到各種情況的 勢必得在某種情況 某種知識才發揮效用 這時計較知識名位才有必要的價值 ----- 妄相概念區 這部分r兄已經講得很好 簡言之 這裡名相位階與差別 既不是用於用的目的 也不是純粹為了求知欲 所以這裡的名相差別沒有計較的價值 因為這些差別本身都是 相對 形成的 執著於 端見 的差別 是世事紛爭的起源 ------ 恆無欲也 亦即吸收或接受知識資訊 只是為了個人純粹的求知欲跟好奇心 古德有云 哲學研究的目的 主要是為了好奇與救世 其中救世 印證老子思想恆有欲中純粹以用為依歸的態度 而這好奇 則與老子恆無欲中的純粹滿足求知欲相呼應 從這個敘述來看 其實老子對於知識的態度十分圓全  不若一般時下學者莫名其妙的批評一般 記得以前佛家有個野狐禪的故事 有個信徒問野狐禪前世禪師:請問成佛後還受不受因果影響 那位禪師好像回答不受影響 所以這世變成野狐 而最後他才知道成佛後 不是 不受因果 而是 不眛因果 這樣的問題類型可以套用到老子對於知識的態度 請問老子口中的聖者是否對於知識感到害怕或恐懼 能夠不用理會差別活著嗎 這時可以想像到 他也許會這樣回答 不是不理差別 不是害怕差別 更不是執著差別 而是不眛於差別 人一張眼就是差別 不管差別的話 走路可能會撞牆呢(以用為依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248.55 ※ 編輯: nknuukyo 來自: 220.130.248.55 (11/28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