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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結構研究史平議 寧鎮疆 (上海大學歷史系)   作者簡介:寧鎮疆,男,史學博士,上海大學歷史系副教授,從事古代文獻及思想研 究。   本文所謂的《老子》結構,指的是今本《老子》一書的分章、分篇及章序和篇序佈局 。今本《老子》分上下兩篇(《道》上、《德》下)、八十一章,以及由此確定的章與章 之間次第關係的結構模式,為傳世的絕大部分傳本所依遵。但上個世紀馬王堆帛書本《老 子》(甲、乙)及湖北荊門郭店簡本《老子》相繼出土後[1],學者注意到這些《老子》早期寫本的結構與今本不盡一致,有的差距還相當大(如簡本)。這就啟發學者探討早期《老子》傳本的結構形態以及今本結構的形成問題[2],進而推進人們對《老子》一書結構演進乃至《老子》成書問題的認識。實際上,在 帛書本、簡本發現之前,歷史上也有不少學者對今本的結構表示過懷疑。茲按依據材料的 不同,分三個時期對學者在此一領域的研究略加介紹,藉以透視《老子》結構、乃至《老 子》成書研究的發展方向。 一、帛書本發現以前   就目前所能掌握的材料看,有史可查的最早對今本《老子》結構產生懷疑,並作出自 己理解的,似應推西漢的嚴遵。《老子指歸·序》云「上經配天,下經配地。陰道八,陽 道九,以陰行陽,故七十有二首。以陽行陰,故分為上下。以五行八,故上經四十而更始 。以四行八,故下經三十有二而終矣。」[3]此外,後來的葛洪也對《老子》的結構有獨 特的安排:「乃云天以四時成,故上經四九三十六章,地以五行成,故下經五九四十五章 ,通應九九之數」[4]。嚴、葛二氏對《老子》結構的安排,透露出鮮明的陰陽五行色彩 ,有明顯的附會嫌疑,不但不是得之古本,亦非出 自對《老子》自身章句結構的分析。特別是他們的調整都只及分章而沒有涉及到章序,更 給人一種「湊數」的印象。嚴格說來,這還不能算真正嚴肅的結構研究。   嚴靈峰先生在《中外老子著書目錄》中曾提到唐代孔穎達曾為《老子》作注[5]。在 孔氏的本子中《老子》被分為64章。不過孔氏注本今已佚失,我們不知道其64章的分法是 得之古本還是自己的重組。但無論如何,這至少說明在孔氏看來今本81章之外,《老子》 尚有其它更「合理」的結構形態。上面提到,陸德明曾為《老子》作音義,提到老子著 書「十九篇」,這一結構十分奇特,為載籍所僅見,不知陸氏何據。另外,對於今本德 經的44章,他說「一本四十三章」[6]。這「一本」的存在,也說明其時今本的結構並 沒有一統天下。在李約的《道德真經新注》裡,《老子》 被分成了78章:道經37章,德經41章,辦法是將今本的43、44,48、49,68、69分別合併 成一章。但李氏並沒有告訴我們這麼做的理由。我們知道,唐代老學曾經在官方居於非常 顯赫的地位,唐玄宗的好老、注老更是出了名的。作為這一環境下的產物,唐代曾用官方 的力量對《老子》作過手術,其中自然也包括《老子》的分章。如:「道德分上下者, 開元二十一年,頒下所分,別上卷四九三十六章,法春夏秋冬;下卷五九四十五章, 法金木水火土」[7]。其上36,下45的安排與今本略有出入,看來是玄宗認為「合理」 的分章方法。不過,這裡的「法春夏秋冬」、「法金木水火土表明此種分法的附會性很 大,實際上與葛洪等的陰陽說如出一轍[8]。   唐玄宗時期,與《老子》結構有關的另一件大事也頗值得關注,那就是玄宗專門以詔 令的形式對《老子》《道》上《德》下的格局加以固定,略謂:「道經為上,德經為下 ,庶乎道尊德貴,是崇是奉」[9]。有學者據此認為「玄宗時道上德下的篇次才劃一固 定」[10],是有道理的。據董逌《藏書志》云:「唐玄宗既注《老子》,始改定章句, 為道德經。凡言道者類之上卷,言德者類之下卷,刻石渦口老子廟中」,據此,似乎時 人對《老子》章句動了相當大的手術:不僅章句作了大規模移動,而且這種移動還超越 了上下篇[11]。其實,這裡說的仍是欽定《道》上、《德》下 的篇次,與大規模的調整章句無涉。皇權的力量自然可以保證對《老子》動手術的合法性 ,一般的學者就很難說有這樣的資格和底氣了。更何況,玄宗還把欽定的《老子》版本 詔告天下,通國奉行,這對學者的懷疑精神無疑是一種禁錮。總體上說,唐代的 《老子》結構研究雖有起色,但仍尚嫌薄弱。   降及宋元,《老子》結構研究漸成潮流,只是較側重於分章方面。此一時期分章研 究的主要特徵是,學者們對《老子》分章的歷史源流進行有意識的追溯,以此凸顯今 本的分章並非亙古如斯。這方面的代表性作品是董思靖《道德真經集解序說》及謝守灝的 《混元世紀》。特別是董氏之作,對今本81章的來龍去脈及歷史上形形色色的分章有詳 盡的介紹,是一份相當完整的有關《老子》分章史的文獻學資料。尤其是董、謝二人的 作品中更保存有《七略》有關《老子》分章的佚文,更是彌足珍視。這種對《老子》分 章的歷史源流追溯,已自覺不自覺地得出了一個初步但卻非常 重要的結論:《老子》本來是不分章的,或至少不是像今本這般分章,而傾向於認為今 本81章為劉向所手定。此一時期學者之所以能達此認識,一方面是由於老學在宋時已失去 唐時的顯赫地位[12],因此就少了許多禁忌;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老子》的古體寫本 尚有存世[13]。董思靖就提到江袤曾經說:「余昔於藏書家見古文《老子》,次序先後與 今篇章不倫,亦頗疑後人析之也」[14]。薛季煊也說:「古文《老子》道德上下經,無 八十一章之辨」[15]。李零先生曾認為宋時的古體寫本「只是摘取《說文》引書或將某些 古書中的異體改寫成古體,並非別有所見」[16],但 今以江氏等所見及《古文四聲韻》所載大量與出土戰國古文相合的《老子》古文材料看 ,此說似嫌絕對。能夠直接地目睹篇章形制大異於今本的古體寫本,對學者懷疑今本乃 至探討《老子》原始的結構形態無疑是個極大的促動。宋人以上的認識看來對元人影響 很大,劉惟永《道德真經集義》引褚伯秀說,徑云:「蓋古本不分章,後人誤以失之」 [17]。對今本分章的不滿和懷疑,終於使學者們「付諸行動」:元代吳澄根據自己的理解 ,對今本的分章重新進行了調整,這就是吳澄的「六十八章本」。吳氏云:「莊君平所傳 章七十二,諸家所傳章八十一,然有不當分而分者,定為 六十八章」。看得出,他不但對今本的結構不滿意,對其它的分法也頗有微詞。具體做 法是將5、6,17、18、19,23、24,30、31,40、41、42、43,57、58,63、64,67、 68、69,73、74分別合併為一章[18],並將78章「正言若反」歸入今本79章。這是對 《老子》結構較為大膽的調整。其工作除了涉及分章外,63、64兩章的合併, 還打亂了原有的章句順序,一定程度上又觸及到了章序問題。吳澄的「六十八章本」 一定時期裡很有影響,後來明太祖注《老子》就基本上採用了吳氏的分法[19]。   清代學者繼承了宋元以來的「《老子》本不分章」說,並有所推進。而且,此時的 研究也不再僅僅侷限於分章方面,於章序也多所關注。如龔自珍云:「《道經》、 《德經》,唐人所分。《老子》本不分章,亦不分上下篇,亦無《道德經》之名。」 [20]看得出,龔氏對今本的分章、分篇乃至書名都持懷疑態度。不過,龔氏並沒有說出 其理由,實際上僅止於推測。與龔氏的推測且「坐而論道」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清代 出現了第一位對今本《老子》結構作大刀闊斧調整的學者,他就是姚鼐。姚氏在其 《老子章義》一書中,對今本《老子》的結構作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調整 ,由於其所涉章次太多,筆者無法在這裡一一介紹,只能撮其要者以窺其大概。姚氏 的工作主要涉及分章、章序兩方面。就分章而言,既有將今本多章合併成一章,也有將 今本一章析分出若干章。前者如將2、3,7、8,22、23、24,74、75等分別合併,後者 如將17、36、42、79等章一分為二,另外63章實際上被分成了三部分。章序方面,如將 37章移至32章後,將45章「躁勝寒」以下移至57章前,46章前半放在今本57章「天下多 忌諱而民彌貧」前等。考察姚氏的工作,以下幾點應該引起我們的注意。首先,在目的 上姚氏明確標榜自己是在探求老子之「本意」,而非隨隨便便的 改動,以求合於今人的理解。對老子「本意」的把握,姚氏顯得極為自負:「余試取更 之,或斷數字為章,或數百字為章,若老子本意甚明……」[21],其弟子吳啟昌更言: 「蓋自六朝至今,解《老子》者甚眾,自有此本,然後分章當而析義精,老子著書之意大 略可知」[22]。不論姚氏所做的調整是否能代表老子的「本義」,但明確宣稱《老子》 結構調整的目的是求其本來面貌,特別是其原初的結構形態,這應該說比後世形形色色 的以陰陽五行等觀念附會《老子》結構的做法,顯然更為科學,也代表著《老子》結構研 究的大方向。其次,在調整的原則上,不難看出姚氏遵循 了一條可以稱為「以類相從」的原則,即把「章義」相同或相近的章合併或讓它們章次上 相接——總之,要放在一起。這實際上是對吳澄工作的繼承和光大,這種方法也為後來乃 至今天的《老子》結構研究者所遵循。再次,由姚氏對今本一章的析分看,他明確看出今 本有些章屬「拼湊」而成,感覺可謂相當敏銳。這一點連同上面的「以類相從」原則,實 際上不經意間已經凸現出在姚氏看來《老子》的組章原則——以「意義」為核心:一章 之內「意義」應該單一,而「意義」相同或相近的應當歸併。最後,特別應該提到的是, 以後來發現的帛書本、簡本來衡量姚氏的工作,有 些調整與古本暗合,證明了姚氏的天才眼光。如他將今本45章「躁勝寒」以下分出,將 46章前半分出,均與帛書本、簡本相合。他讓72章「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矣」獨為一章, 讓81章「博者不知」以上別為一章,也為帛書本所證實。由此看來,姚氏的工作無論是 在方向、原則、還是方法上,都為後來的《老子》結構研究開闢了道路,奠定了此一研究 領域諸多「範式」,成績也相當突出。可以說,《老子》分章、章序等結構方面的研究 只有到了姚鼐這裡,才真正走向自覺。   此後,魏源對《老子》結構亦有調整[23]。在魏氏的本子中,《老子》被分成了68 章。章數雖然與吳澄本同,但具體章的分合與吳氏本又不盡相同。其具體分法是將今本的 5、6,17、18、19,23、24,30、31,39、40,42、43,57、58,63、64,66、67前, 67後、68、69,70、71,73、74章分別合併。魏氏對前人的調整多有不滿,尤其對姚鼐的 工作批評尤烈,指其「最舛」[24]。所以我們看到魏氏的工作不乏保守之處:只是涉及 分章,而並未對今本的章序表示懷疑。雖然如此,魏氏畢竟也對今本的分章進行了大規模 的合併[25],這表明對今本結構的懷疑已經深入人心了 。   到了近代,疑古思潮大興。與此相關,《老子》研究的重點曾一度主要集中在諸如 《老子》書之早晚,老、孔之先後等「熱門」論題。不過,在「熱門」論題的討論中, 學者有時也會連帶地觸及到結構問題。如唐蘭先生提到:「《老子》並不是有章法結構 的整的文字,只是一節一節地續起來的文字,和《論語》差不多」[26], 並認為《老子》來源於語錄,《老子》一書的編成顯然要晚於這些語錄,是以這些語錄 為素材的[27],郭沫若也基本持這樣的觀點[28]。此外,顧頡剛以及日人津田左右吉的 所謂「纂輯」說,也與此相類[29]。不過,張岱年、葉青等則不讚成「纂輯 」說,他們認為《老子》中儘管有些零散的句子,但基本上還應該承認其為「專著」 [30]。這些主張雖然沒有直接涉及《老子》篇、章等結構諸元,但他們實際上觸及到了 《老子》「成書過程」——這樣一個即使在今天看來也非常具有前衛意識的話題。下 文將會說明,在對《老子》分章、章序等結構諸元以及它們「流變」的研究上,離開 「成書過程」這樣一個大的背景是根本無法說清的。   在近代,真正有意識、專門對《老子》結構進行研究的,有馬敘倫、唐文播、 馬其昶、陳柱[31]及嚴靈峰等。   馬敘倫的工作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專辟《老子稱經及篇章考》一文,詳 考《老子》篇、章結構之流變,並進而提出對《老子》原本結構的看法。馬氏的意見有 一點特別值得注意,那就是與宋元以降主張《老子》「原本不分章」的學者不同,他認 為「《老子》原分章次」。因為在他看來,「古人治書,先辨章句」,「推之《老子》 ,理應亦然」[32]。這種看法的特別之處,就在於他試圖從古書體例的角度去探尋答案, 不紐於就《老子》論《老子》的故輒,這無疑開闢了一條新途經。附帶說一下,其 「《老子》原分章次」的看法,以現今發現的簡本證之[33],的確是 獨具慧眼的。第二個方面是他繼續了吳澄、姚鼐等人的路子,對《老子》的章句結構 進行了重新的調整,撰成《老子校定文》。他的調整亦兼及分章與章序兩個方面,一 些章句的移動甚至超越了今本的上下篇,調整的幅度較之姚鼐實有過之。他的重 組給人最突出的印象是「瑣碎」:不憚使三言兩語成為一章。這也暇瑜互見: 一方面接近我們下面將要講到的《老子》最初的「自然章句」狀態,但對「意義單位」 要求得過細,又經常造成新的「章句割裂」。   唐文播氏對《老子》篇章結構的研究,發端於對敦煌《老子》卷子的校理[34]。 唐氏試圖通過耙梳載籍對於《老子》篇章結構的記載,並參以敦煌卷子,探求今本《 老子》篇章結構的由來。其主要觀點,一是認為今本《道》《德》兩篇、上下之分 ,實「魏晉以來之舊式」,而《老子》成書之初,則「既無書名,亦無篇目」。二是看 出今傳本有標章題、章第者皆非舊貌,認為所謂今本八十一章「始於劉向校理中秘」的說 法,「文獻無徵,辜難質言」。基於今本《老子》早非原貌這樣的認識,唐氏亦認為今 本頗多「錯簡」,暗示「調整」之必要。其文中對姚鼐、馬敘倫的看 法多所引證,即其顯者。此外,馬其昶撰《老子故》,將《老子》書分作30章:上篇11 章,下篇19章。由81到30,馬氏合併的幅度應該說是很大的。不過,他的合併也是 繼承了原來的章序,並且是侷限於原來的上下兩篇之內的。特別是,馬氏並沒有 說出具體章次合併的理由,只是於其書之末加「昶案」云:「易曰地數三十,車以行地, 故車輻之數取於三十。《老子》曰『人法地』,又曰『三十輻共一轂』,今 分其書上篇十一章,下篇十九章,共三十章,以法地。天數始於一,終於九,藏 天數於地數之中,天地之間則備矣。意《老子》原書章句蓋如此也。」[35]從這裡 可以看出,馬氏的合併實際上是附會了所謂「地數三十」、「天數始於一,終於九, 藏天數於地數之中」的陰陽五行學說,而非本自《老子》之書自身的內容結構,這就 使得他的合併有很大的臆測成分。至於說「《老子》原書章句蓋如此」就更失之武斷了。   在帛書本發現以前,對《老子》章句結構作最深入的研究、最大膽、調整幅度也最大 的,莫過於嚴靈峰先生[36]。嚴氏治老垂數十年,廣采諸家之說,在《老子》章 句的重組上,實集前賢之大成[37]。按嚴氏的處理,全書依道的實質、道的原則、道的 功能、道的方法重新編排章句。這樣全書共分四篇,記54章(初版是56章)。如果 說前述姚、魏、馬諸氏的調整還限於很小的範圍,因此基本上保存今本章句的概貌的話 ,而嚴氏的調整則無異於推倒重來,其章句離合之巨(一章有析為四、五節者)、變 動之大(章句移動的跨度少則幾章、十幾章,多則跨越篇界,悉按「主題 」歸併),均可謂「重組」的登峰造極。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嚴氏的重組並非簡單的文 字遊戲,其背後有嚴肅的動機:「庶幾毋背老氏立言之本旨」[38]。也就是說,他 也是意在探求《老子》「原本」,並非為了迎合今人的記誦之便。在方法上,嚴 氏說:「凡協韻之不失其義者,從其韻。韻雖協,而義不勝者,依其義之長者。 其未得土高切證據者,則以己意月乙改之」[39]。看得出,嚴氏並沒有將古書體例作為 一大證據,這是其關鍵的失誤之處,而太多的「月乙改之」,以及多依「邏輯」的原則 處理章句,也因此使他的工作帶有太濃的主觀色彩和理想化。對嚴氏的得失 ,我們會另文討論,此不贅。   小結   在帛書本發現以前,歷代學者對《老子》結構的研究,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 點:首先,認識到今本分章多有謬誤:或將多章誤合,或將一章誤分,章序也不盡合理。 其次,對今本《老子》分章、章序等進行了重新的組織。最後,在對今本《老子》章句結 構的重組中,學者們初步明確了《老子》原本章及章序組織的基本原則:以「意義」或曰 「章義」為依歸。不過,由於材料的缺乏,上述研究和工作雖不乏卓識,但實際上「推測 」的成分是很大的。 二、帛書本出土之後到簡本發現之前   1973年長沙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本的出土,極大地震動了中外學界。兩種《老 子》寫本一為秦漢之際、一為漢初抄本,都比今本要早一千多年,其珍貴不言而喻。更重 要的是,帛書《老子》在結構方面與今本「全方位」不同:(1)篇序。甲、乙二本無一 例外地《德》篇居上,《道》篇居下,與今本正相反。(2)分章。甲本以圓點作為分章 符號,雖殘損,但從所存圓點標示的分章看,也與今本不盡相同。乙本則無任何分章符 號,連章直書,一氣呵成。(3)章序。帛書本(甲、乙)章序雖然絕大部分與今本相 同,但仍有三處差異:將今本24章置於21、22章之間,今本40、41章的順序顛倒,將 今本80、81章整體移至66、67章之間。如果說此前的《老子》研究僅止於「推測」的話 ,而帛書本的出現則使得結構研究真正有了實實在在的文本作為依據。儘管帛書本也存 在許多瑕疵,儘管帛書本也非《老子》原本,但由於其較傳世諸本實在要早得多,所 以在簡本出現之前,很多學者在潛意識中實際上是將帛書本結構等同於《老子》原本 結構的。   帛書本的出現,首先使很多學者更加堅信前人的說法:「《老子》本不分章」。理 由就是帛書乙本無任何分章符號,甲本雖有,但很少,該分章而不分的地方很多。有人 甚至認為甲本的符號根本不是分章符號[40]。「《老子》原本不分章」說的贊同者, 囊括了其時《老子》研究的大部分學者:高亨[41]、高明[42]、張松如[43]、饒宗頤[44] 、尹振環[45]、鄭良樹[46]、嚴靈峰[47]等。不過,對於「不分章」說,也有不同的意見 。韓祿伯傾向於認為早期的《老子》是分章的,只是其時的分章與今本的不同而已[48]。 古棣、周英的意見更具有代表性:「《老子》故書當是分 章的,其每一段落,從文字形式到內容都自成系統,都是完整的一首詩,故不可能不分章 。」[49]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主張「不分章」的學者,在具體的操作實踐中又默認、甚 至是承認《老子》原來是分章的。如高明先生在帛書本出現以後,仍然主張將「絕學無 憂」歸屬「上章」(即今本19章,筆者按),但這實際上與其力主帛書本或《老子》原本 不分章有個邏輯上的矛盾:既然「不分章」,那為何非要斤斤於它的「歸屬」問題呢[50] ?尹振環一則說:「於是到了西漢,《老子》有了分章本」[51],表明原本是「不分章」 的,但又在另處主張:《老子》古貌當為百餘「章」 之多[52]。這種矛盾的情形似乎昭示著問題的答案。   由於帛書甲本尚存一些分章符號,且這些分章符號所展現的分章情況與今本也存在 不同,一些學者開始嘗試探討《老子》古本或曰原本的分章原貌。尹振環就參照帛書甲本 ,將《老子》分成了一百一十二章[53]。劉殿爵則把全書分為196個單元,又將這些單元 分為三種類型:所謂的「原有」段落—它們通常是押韻的、對這些段落的解釋說明,通常 為散文體、簡短的編輯評論[54]。韓祿伯雖沒有明確將今本重分為多少章,但也談到對今 本分章的許多意見。如認為應將4、5章,22、24章,30、31章等分別合併。特別要提到的 是,學者在重新劃分章句的實踐中,一方面進一步 識了《老子》原本的組章原則,另一方面也積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判斷「章界」的方法。 對於前者,那就是進一步鞏固了吳澄、姚鼐以來形成的以「意義」斷分章的看法。如尹振 環說:「帛書《老子》的分章完全是根據文義決定的。凡論點獨立的,就是獨立之章。凡 論點互不統屬的今本《老子》的章,就是多章合成的」[55],「文義」也好,「論點」 也罷,都代表一個獨立的「意義」單位。雖然其僅稱「帛書」,但從其實踐來看,顯然 是指向「原本」,並不滿足於「帛書」。台灣劉榮賢先生提到,《老子》的原始文本 都應該是表達「單義」的文句[56]。韓祿伯也說:「 成為一章,首要的是要看它是否是一個意義單位,它的主題是否把它從其前和其後的文字 區分開來,它的意思是否是它自身所含有的」[57]。韓氏之所以主張將上述幾章合併,原 因就是感到它們在「意義」上有相通之處。對於後者的所謂判斷「章界」的方法,以 韓祿伯講得最全面、也最系統。韓氏提到的方法有「意義」、用韻、及「結尾的特徵」 。關於「意義」,前面已經談到。而「用韻」的方法,主要是根據兩章用韻上的變化來判 斷它們是否為一章。所謂「結尾的特徵」,即韓氏總結出一些章結束的常見方式,如「夫 唯……故」、「故去彼取此」、「是以聖人」[58],以此作為判斷一章結束或章界的標誌 。   就研究的方法來講,此時學者的目光也並不侷限於《老子》,開始嘗試著一種「 比較分章學」的方法:通過研究其它典籍(傳世的和出土的)的分章,尋求古籍「分章學 」的一般,並試圖將其引入到判定《老子》分章的證據系統。正是在這一工作中,尹振環 提出了《老子》也有可能存在「一句一章」的情況,這可以說是《老子》章句研究領域的 重大突破。這種比較方法的運用,以及上面提到的章界判斷方法的提出和對「意義」單 位的深度認同,都透露出這樣一個信息:帛書本出現以後,學者對《老子》「章」的把 握更加努力、準確,手段也更加豐富了。   再來看對《老子》章序的研究。此一研究主要集中在帛書本章序與今本存在差異的三 處地方。學者們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帛書本的章序排列要比今本合理。首先帛書整理小組就 認為帛書本的這三處差異:「尋繹文義,其順序亦較通行本合理」[59]高明、尹振環等都 持這樣的看法[60],所以尹振環對《老子》結構的調整,於章序方面,也就只涉及到這三 處。但有的學者並不滿足於此,比如王土辛從帛書本三處異於今本的章序就看出:「《老 子》(今本,筆者按)書中章節次序的排列,並不是不可改變的固定程式」,並在評論吳 澄、魏源等人重新分章的嘗試時認為,他們的重 新分章「都是按照原來的頭尾、順序來分章切斷的,這就必然依樣畫葫蘆,繼承了原有的 缺陷」[61]。這不但表明對今本結構的調整絕不應止於三處,實際上還暗示著這樣一種 信息:應將分章問題與章序問題綜合考慮。在沒有看到簡本的情況下能提出這樣的看法 ,實在是難能可貴的。不過,也有學者並不認同帛書本的章序。李炳海立足於今本《老子 》《道經》、《德經》之間存在所謂「經——傳結構」這樣一種認識,以今本的章序為 是,而帛書本的為非[62],不過,這種先入為主的方法實不足取。另外,古棣、周英認為 :「《老子》書各章皆自成系統,因此,章次往往可此 可彼」,但他們也認為今本在章序上亦多有不合理之處,原因就是同一主題、內容相近, 理應銜接者卻分屬上下篇[63]。這裡實際上道出了章序組織的一條原則:依然是以章的主 題、「意義」為出發點,也就是所謂「以類相從」。不過在「分章」那裡是要「合併」 ,而在章序的問題則是要「銜接」。依此認識,古棣、周英對今本章次進行了大規模調 整,「從原下篇調入上篇14章,從原上篇調入下篇十一章」[64]。可見,他們對章次的調 整已經突破了上下篇的界限。不過,他們的工作完全拋開了帛書本,尤其是未對三處與今 本存在差異的章序作出說明。雖然我們不能唯帛書本 是從[65],但視而不見總是不對的。   再來看篇序、分篇的研究。這一領域引起學者興趣和關注的首推帛書本《德》上《道 》下、與今本正相反的篇序形態。圍繞帛書本篇序與今本篇序的關係,學者們展開了熱烈 的討論。主要意見可以分為三種。第一,以帛書本篇序為《老子》古本原型。持這一看法 的學者有徐復觀、波多野太郎、張松如、余明光、尹振環等人。對此的理由,徐復觀的解 釋是「由先秦以至西漢,皆德經在前,道經在後。這種情形或因老子本人多言德而少言形 而上之道,由此次序以保持其思想發展之軌跡。或者只反映出德經集結於先,道經集結於 後」[66],張松如基本上也同意《老子》早期是 《德》上《道》下的格局[67]。而尹振環則以韓非的《解老》、《喻老》先解《德》經, 以及嚴遵本《德》經為上證明《老子》古本篇序確實是與今本相反。第二種意見是以今本 的篇序為古本原型,嚴靈峰、饒宗頤、張學方等人皆取是說。他們的共同理由就是《老子 》一書中「道」是第一位的,「德」是第二位的。基於「道」主「德」從的關係,所以 應該《道經》居上,而《德經》居下[68]。更何況,太史公也屢言「道德之意」。另 外,嚴靈峰還對帛書本顛倒的原因作出了解釋:「竹書存放的次序由右而左,而傳抄者卻 由左而右順序取出抄寫」[69]。不過,嚴氏所忽略的是 ,這種「存放」——「抄寫」的錯位,為何會在並非同一系統傳本的甲、乙兩個本子中同 時存在?張學方則把帛書本的篇序歸結為後來的「黃學家」所為[70]。第三種意見相對折 衷一些,認為帛書本和今本的篇序是並行的,是不同學派所傳而致。邱德修認為當時 北派傳的是今本的篇序,而南派則是帛書本的篇序[71]。高亨則主張帛書本篇序乃法家所 傳,今本則屬道家的本子[72]。不過,這種折衷的意見卻沒有回答這樣一個問題: 既是不同派別所傳,到底哪一個本子更早些?或曰何者為主流傳本,何者又為變異的個例 ?這一問題是無法迴避的。實際上前述張學方的意見也可歸 結為不同學派傳本的差異,但張氏卻作出了判斷:今本早起,而帛書本晚出。值得一提的 是,有關《老子》篇次先後問題的討論,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甚至接近簡本的發現。 正因為此,所以最後的結論也就較為公允、平實。尹振環認為「道」、「德」的篇題,本 無實際意義,就像《論語》往往以首句之字名篇,「看來始初是作為記號的篇題,漸漸 演變成篇名,而這篇名又誤導篇次的顛倒」[73]。看得出,尹氏的方法已經突破了那種單 純糾纏於道、德之間義理關係的邏輯理路[74],轉而從古書體例上去找原因,這應該 是比較符合實際的方法。   與對篇序的熱烈討論相比,對分篇的研究則很少涉及。這大概是由於帛書本已分作上 下篇,很難使人更啟懷疑。不過陳夢白提出《老子》實際上是由四種老學著作組成,倒 是別具一格。不過,他說帛書本不分篇(章),則明顯失實,因此他的「四篇」說在呼 應、乃至解釋與帛書本的關係時就顯得理據不足[75]。另外,謝陽舉認為《老子》原來 並無上下篇之分,倒是開啟了別一種思路,但惜乎並未詳述。而他認為是劉向始作上下 篇之分,則又顯然置帛書本於不顧[76]。   小結   總結帛書本發現以後的《老子》結構研究,有以下幾個特點或推進值得注意:   1、如果說此前的結構研究更多的是猜測的話,此一時期則由於帛書本的出現轉向紮 實的實證研究。不過,這一階段需要做的工作,因此就多了這樣一條,那就是首先 要對材料進行解讀和消化。這是前人所沒有做過的。客觀地說,此一階段圍繞《老子》 結構所產生的爭論,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在對材料進行認定和解釋時發生分歧而導致的。   2、正是在上述對古本材料解讀和認定的實踐中,學者已開始覺得《老子》結構的 研究,在立足於內容的邏輯推論之外,對古書體例的研究也相當重要,有時甚至是決 定性的。當然,總體來看,把古書體例的研究引入到《老子》結構的研究,這一時期 所作的工作還只能說是初步的。   3、帛書本實實在在地告訴人們,今本的有些分章的確是錯的。而帛書本的分章狀況 ,又使人們對《老子》組章原則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即對「意義」原則的認同。相應地 ,學者對《老子》「章」的把握也更加準確,手段也趨向豐富。比較而言,章序 的研究則相對滯後(這也是由於材料的影響,僅有三處與今本不同)。不過,有學者提出 章序的研究不能離開分章的研究而獨立存在,確乎是極具前瞻性眼光的。   4、篇序的研究不只確立了帛書本篇序的「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在這一研究過程 中學者初步認識到古書體例研究、古書體例比較研究的重要性。而且,從篇序的演變中, 學者對《老子》結構的「歷時性」特徵也有了新的認識。 三、簡本發現以來的《老子》結構研究   1993年發現、1998年公佈的郭店楚簡《老子》,可以稱為上個世紀最重大的發現之 一,有西方學者將其與死海古卷的發現相媲美,不為過譽。簡本《老子》的年代比帛書 本又要早一百年左右[77],其時的《老子》結構是什麼樣?這自然是惹人興味的課題。 不過,與帛書本的內容與今本基本吻合相比,簡本的內容卻只有今本總量的三分之一 [78]。這就表明在討論簡本的分章、章序等結構之前,應該先搞清楚材料的性質: 簡本是當時《老子》的全部還是部分?如果是部分,那簡本是屬「摘抄」、「選輯」 還是分篇別行的面貌?與帛書本相比,對材料的討論在簡本這裡顯然更 必要、任務也更艱巨。忽略這個前提,分章、章序等結構方面的研究則無異於空中樓閣。   簡本公佈以後,有一個問題可能倒不用經材料的討論而一望可知。那就是宋以來漸 盛、帛書本出現以後達到高潮的所謂《老子》「原本不分章」說。雖然簡本內容只 當今本的三分之一,但就其所涉的章來看,分章符號卻標示得明明白白[79], 且只當今本的三分之一的簡本保留的分章符號,甚至要比號稱足本的帛書甲本還要多。 有鑑於此,學者們已自覺、不自覺地放棄了「原本不分章」說。如高明先生原來主張《 老子》本不分章,認為今本的章均系漢人所分,但面對簡本也是屢言「章次」、「章節 」[80]。更多的學者更是撰文直接探討簡本《老子》的「分章」問題[81]。 雖然他們看上去似乎僅就「簡本」立論,但比帛書本早了一百年左右的簡本顯然 更接近《老子》「原本」,實際上無異於放棄舊說。對「原本不分章」說猶明確堅持者, 據筆者所見似乎只剩下日本池田知久、台灣劉榮賢及大陸的聶中慶先生。 池田知久云:「……但郭店簡本與馬王堆帛書甲本、乙本相同,尚未將其分章」,但 他在探討今本17、18章的演變時卻認為,從簡本到帛書甲本所代表的戰國後期的《老子》 相當今本17、18章的兩部分「不分為兩章,而是合成一章的」[82]。劉榮賢、 聶中慶對《老子》的「分章」是以今本的角度來衡量的,由於不明了古書的章句體例, 特 別是對「章」作為獨立「意義單位」的特徵缺乏認識,因此他們才認為簡本《老子》 「並未分章」。但有意思的是,在具體分析簡本章次時,像劉榮賢仍然用到了 「分章」一詞[83]。這種矛盾的情形,其實意味著「原本不分章」說是應該放棄了。   下面筆者將按對簡本材料性質的不同認識,分別介紹當前學術界對簡本《老子》結 構的研究。   首先來看主張簡本為其時《老子》足本的學者的研究。這一派學者以崔仁義、尹振環 為代表[84]。   崔仁義可以說是最早對郭店《老子》進行研究的學者[85]。其書《荊門郭店楚簡 〈老子〉研究》完成於《郭店楚墓竹簡》一書問世之前,故而崔氏對簡本《老子》 的處理和看法,今天看來都顯得相當「怪異」[86]。崔氏認為「帛書《老子》吸收了 竹簡《老子》的全部內容,並增加了大量內容」,這其實是「足本」說可以預期的結論。 基於帛書本對簡本「增加」這樣一種認識,崔氏認為簡本中某些章只相當於今本一部分 的章(5、16、63、46、30、15),在帛書本時都經過了後人的增益和補充[87]。\ 他的這種「對應補充」的說法,其實意味著帛書本時這些章就是「一章」 。尹振環認為簡本提供了《老子》分章最原始的證據,而帛書乙本取消分章符號是「退步 」。另外,尹氏認為甲、乙兩組從形制上看當初應該是編為一冊,這就證明「始初《 老子》也是上下兩篇組成的」[88]。章序方面,他認為簡本章序「合符思維邏輯,大多 能看出層層展開的蹤跡」[89],但他又說帛書本時對章序進行了重新的安排 ,章序又被組織得「井然有序」[90]。應該指出的是,尹氏對簡本及其結構的論 述不乏邏輯矛盾及隨意之論。如他在陳述簡本非「摘抄」、「節選」本的理由時說 :「節選,會不會63章選一點,跳過5個章再回到64章選一點,然後又經過18個 章再回到64章在選些重複的東西呢?」且不說這裡默認《郭店楚墓竹簡》一書對 簡本章、組的排序已欠嚴謹,而且,這裡的反問實際上也是預先承認了其時有一個內容 、章序同於今本的《老子》傳本,這反倒證明了「節選」說。《老子》云: 「慎終如始」,可不慎歟[91]!   台灣劉榮賢先生傾向認為今本不見於簡本中的部分為後人所增,這意味著在他看來 簡本亦為其時足本(但他也承認這證明起來非常困難),因此我們將劉氏的觀點放在此 介紹[92]。劉氏認為《老子》最原始之文本是經由口傳方式傳播的「簡短韻語」, 這些「簡短韻語」在簡本中仍然有所體現,即為一章中短促之「段落」。「所謂 『段落區隔』即是後代《老子》書之『章節』之所本」。後世「章節」形成不外兩 大方式,一是不同「段落」之間的「整合」(其實即合併),二是後人對某一段落 的「詮釋、引申和補充」。鑑於簡本尚未形成今本的章節體,所以劉氏認為簡本「 未分章」。但劉氏又認為簡本《老子》已離原始面貌有很大的距離:已經是初步 「整合、詮釋、引申和補充」的結果,而且還沒有結束。因此他認為「在《老子》之形成 過程中,它始終是一本『未定之書』」。章序方面,他認為「《老子》古今本之間 章序之不同並沒有值得注意之意義」。因為「《老子》書本來就不是一本首尾一貫, 體系嚴謹之著作,因此章次間必然不可能有多大意義」。劉氏的研究有兩點值得特別注 意:一是認為《老子》的原始文本為口傳之「簡短韻語」(其用「段落」來概括卻並不 恰當),而此即為今本「章」(劉氏用「章節」也不準確,因為「節」很 容易與「段落」混淆)之所本,二是看出《老子》是不斷完善之書,即《老子》的成書 是一個「長時段」的過程。下文將會證明,這兩點都包含了相當的「合理內核」。 在對簡本《老子》結構研究的學者中,劉氏是為數不多的從《老子》之書發生、發 展的角度著手的,其工作可謂獨樹一幟。   相對於「足本」說的勢單力孤,主張簡本並非為其時《老子》足本的學者陣容相當龐 大:裘錫圭、王博、彭浩、丁四新、高明、陳鼓應、高晨陽等,可謂極一時之選。當然, 他們也並不一定都涉及到了《老子》分章、章序等結構問題,下面所要介紹的是在結構 方面有特別關注的學者的意見。   先來看一下裘錫圭先生的意見。裘氏認為郭店簡屬「摘抄」本,在郭簡之外,其時 還應該有篇幅與今本相同的簡本[93]。而且,郭店簡的「摘抄」是經有意識「策劃」的。 既然如此,則章序或曰章次的研究首先就遇到了困難,誠如裘氏所說:「……其所抄各章 的次序就不一定符合簡本各章原來的次序。……很難根據郭店簡的章序,來研究簡本的章 序。」[94]儘管如此,裘氏還是指出郭店簡有兩處章序與今本密合[95],並云:「這就 是說,這兩章的次序[96],簡本跟今本很可能相同」。雖然直接的材料寥寥無幾,但裘 氏從帛書本章序已有三處與今本不同的事實推測:「簡 本比帛書本早了一百年左右,章序與今本不合之處可能要比帛書本多得多」。相對於章序 的證據不足,簡本分章情況則由於有明顯的分章符號,比較容易辨明。據此裘氏 認為今本64章當時本為兩章,今本20、45、46在當時也可能為兩章,而今本5、52 在當時則可能為三章。不過,裘氏仍然審慎地指出:「簡文某一章的內容只相當於今本 相應之章中的一段的現象,不能都用今本的一章在簡本中本為兩章或三章的模式來解 釋」,這實際上是充分考慮到了「摘抄」的影響以及後人添入注語的可能。此外,裘氏 還提到了原本為一章,後來分成兩章的情況,即今本的17、18章。不過,m老子》分章的 演變規律,裘氏認為:「在《老子》流傳的過程中,原來的一章被分成兩章的情況大概 很少發生。《老子》分章方面的變化,其主要趨勢是合而不是分」。   再來看一下王博的意見[97]。王氏主張簡本屬「摘抄」本,且三組是依據三 個不同的傳本來「摘抄」的;作為「摘抄」本的三組簡都有相對明確而統一的主題 。既然是「摘抄」,王氏認為存在為了「主題」的需要而對「原來的《老子》有刪 減的現象」。王氏傾向於以此來解釋簡本某章只相當於今本一部分的現 象。這一點其實上面裘先生已提及,不過,王氏對此似乎更為看重。這其實意 味著在王氏看來,簡、今本之間在分章上的差異,主要由「摘抄」造成的,並不代 表簡本所據的《老子》傳本在分章上與今本存在不同。也就是說,他似乎並不認同裘氏 所主張的,《老子》 分章在由簡本到帛書本再到今本所發生的演變。基於三組「主題集中」,所以王氏 認為「各段之間的聯繫非常緊湊」,並進而推測:「這種情形有助於說明在郭店《 老子》之前,已經存在著一個類似於通行本規模與次序的《老子》書。道理是 顯而易見的,如果竹簡各本是今傳《老子》底本(或稱祖本)的話,後來的編者 沒有理由打亂原本非常整齊又緊湊的順序,而另外代之以一個較鬆散的次序。」 王氏這裡實際上是援引了《周易》帛書本、今本在卦序上的差異作為證據的。同 分章一樣,王氏主張簡本的章序有著編者的特殊用意,並不代表它所依據的傳本的 章序。基於以上認識,王氏認為「郭店《老子》所依據的三個傳本與通行本之間的差 別不會很大。尤其在整體的結構(包括字數、順序等)上,應該是非常類似的」。這 一點與裘先生的看法也有不同。王氏並認為通行本的樣子直到劉向時才基本定型。 在對簡本《老子》結構研究的學者中,王博在材料的討論、方法的運用等方面都顯得 較為細密,他的觀點因此也更有代表性。   再來看一下彭浩先生的意見。首先要指出的是,彭氏並沒有對簡本是否為其時 《老子》的足本作出說明。不過他明確指出其時的《老子》在分章上大異於今本,認為 「按照簡本《老子》的結構,通行本與之對應的三十一章實為四十章左右」,並認為 《老子》「原本應超過百章」[98]。很明顯,彭氏這種看法實際上排除了「摘抄」 及後人補入注文的可能,認為簡本的分章即為《老子》的分章原貌。在章序上,彭氏 也認同簡本的章序。認為「簡本《老子》各章的文義銜接要優於帛書本和通行本」,從 而認為簡本的章序安排比帛書本、今本「更能體現《老子》原意」[99]。看 得出,在章序的問題上,同樣認為簡本合理、有機,但彭氏主簡本早而今本晚,與上 述王博的意見正好相反。這是很耐人尋味的。彭氏還提到帛書本形成時對《老子》作 了很大的調整,包括文字、分章、章序等方面[100]。不過,他說「帛書本比簡本更 系統」,不知這是否和其前述的有關簡本結構更合理的看法相矛盾。而且,他說帛書 本時已有「八十一章」的框架[101],卻是明顯的失實。   郭沂最初主張簡本屬足本,但後來也作了修正。其最新的意見是「郭店《老子》有可 能並非當時《老子》的全部,但其全部應該保存在今本《老子》裡」[102]。他認為 簡本無論從文字、分章還是章序上看,都更為原始,因此不同意「今本系統在簡本出 現之前業已存在」的看法,當然也不同意「摘抄」說[103]。也就是說,郭氏認為簡本的 結構形態就是其時《老子》結構的原貌,這實際上與彭浩的意見不謀而合。   再來看一下丁四新先生的意見。丁氏首先也認為簡本並非當時的足本,但並不同 意王博等人的所謂按主題「摘抄」的看法[104]。實際上也就傾向於認為簡本的結構形 態即為其時《老子》「實在」的結構模式,並沒有因為「摘抄」等編輯行為而改變。在這 個基礎上他主要對簡本與帛書本、今本在分章方面的不同進行了討論。他認為「總的來 看,簡本分段(亦可理解為分章,筆者按)過細,文本按思想上的共通性結集的密度不 大,這應當是帛書及各通行本的編者要重新編輯文本的最深沉內在的原因」[105]。看得 出,他特別強調帛書本時對簡本以來《老子》文本的編輯、改 造。這從他對帛書本墨記符號運用的評價尤可看出:「很明顯帛書中墨記符號的使用和 減少都受到某種或一些觀念的指導」,「(帛書本)消去分章記號,重新編輯文 本以成篇成書……這就是在《老子》文本流傳過程中最根本性的一次觀念變革和革 命性的文本編輯實踐」[106]。這實際上是以「突變」的方式來解釋簡、帛之間的結構 變革。這與彭浩的觀點近似,但深度過之,而和王博的意見卻截然不同。需要說 明的是,丁氏對帛書本材料的討論有明顯誤讀或失實的地方,這難免要影響到他的結論 。   最後來看一下聶中慶先生的意見[107]。在聶氏看來,「從簡本《老子》的文 本構成上看,當時尚未形成一個數量上相當於今本五千言的《老子》全本,簡本《老子》 正處在老子的語錄綴合到編輯成書這樣一種過渡形態。」[108]看得出,同樣是認為當時未 有相當今本的《老子》全本,但對簡本的性質,聶氏的看法卻與前述尹振環等人的 意見正好相反:簡本並非當時的足本——這好像與裘錫圭等先生的看法一致,但實 際卻不然:裘錫圭等先生的「非足本」說,是承認當時已有近乎今本規模的「五千言」 ,而簡本只是其中的部分,或「摘抄」;但聶氏卻認為其時《老子》還 是「語錄」狀態,雖有「綴合」,但尚未形成整體意義上的「書」。需要指出的是,聶氏 的工作與上述劉榮賢、丁四新先生一樣,是學界為數不多的循著《老子》一書從語 錄結集到章句整合成書這樣一條「歷時性」線索展開研究的,其思路和眼光都值得肯 定,但在具體的研究中,特別是對材料(帛書本、簡本)的解讀中,聶氏也存在嚴重 的誤讀,而其根本的問題就是可以稱之為「微觀」主義的研究方法:以墨釘符號的 運用來說明《老子》文本結構的形成[109],特別是以同一文字的不同寫法來說明 《老子》文本構成的「歷時性」[110]。由於沒有對簡本中這些微觀特徵的作全 面關照,特別是缺乏對同墓出土的其他文獻以及近年來出土的更多文獻這些微觀特 徵的全面把握,聶氏的結論就是孤立的。「微觀」研究當然是歷史研究之必需,但 這種研究應該有儘可能多的「樣本」作為依託,否則就有可能流於「盲人摸象」,不得 不慎。   此外,廖名春先生曾系統地對簡本《老子》做了校釋工作,側重文字訓詁。其雖 然沒有專門論及簡本《老子》的結構問題,但對「結構」也偶有涉及。這其中值得 注意是章序方面。廖氏立足於對簡本文字的考證、訓釋,認為簡本章序較今本更加合理, 應為《老子》舊貌。如對於簡本甲組相當今本30、15、64章後半的章序排列, 廖氏認為此三章:「皆是講人生論,講治道無為,聯繫密切,而『視之不見』章 (即今本14章,筆者按)主要是講天道,講宇宙論,與此關係不大。可見楚簡的此處 章節次序應為故書原貌,王弼本不可從」[111]。對簡本章序的這種看法,廖 氏實際 與彭浩是相同的。   小結   總結上述對簡本《老子》特別是其結構的研究,有以下特點或推進值得注意:   1、不難看出,學者把相當的精力投入到了對簡本材料性質的討論中。作為結構研 究的前提和基礎,這一工作是認真、嚴謹和必要的。雖然此一問題迄無定論,但應該 看到,在討論的過程中,學者對《老子》在早期的成書、流傳、體例都有較以往更為 深入的認識。雖然是「前提」的討論,但這些問題其實都攸關《老子》的結構問題。 從此意義上講,「過程」和「結果」同樣重要。說「材料的討論」可比結構研究的「富 礦」,應不為過。   2、不論簡本是否「足本」、或否「摘抄」,相當一部分學者看出其時的《 老子》結構應與帛書本有所差別,更遑論今本了。這有利於確立這樣一種認識,即先 秦時期《老子》結構是經歷幾次大的變化的。或者說《老子》結構的演變是與《老子》的 成書相始終的,是一個問題的兩個側面。   3、帛書本所昭示的許多今本分章的錯誤,再次為簡本所證實。這意味著儘管簡 、帛之間在結構方面尚存在差異,但這仍不妨礙它們之間有「一貫」的、相通的東西。 比如一章在「意義」上要儘可能「單純」等。以上這種相通性可以讓我們更全面地認識 《老子》結構的變化:是「突變」?是「漸變」?還是兼而有之?   4、在章序的問題上,很多學者都提到了簡本相對「有機」,而帛書本或今本卻相 對「鬆散」,並試圖透視其間的發展線索。但在具體的方向上,意見卻截然相反:一主 從「鬆散」到「有機」,一主從「有機」到「鬆散」。這表明這絕不是一個容易輕鬆回 答的問題,對它的進一步追索可能會幫助揭示古書編纂學上一些規律性的內容。 四、存在的問題及推進之法   以上對《老子》結構研究及其階段性的推進作了簡要介紹。不難看出,以往的研究 隨著新材料的陸續發現,也不斷取得進步。在《老子》結構或《老子》成書的研究上形 成了一些相當有價值的看法,這可以說是我們進一步推進此項研究起點。但也要看到 ,以往的研究無論在材料的解釋,還是具體的方法運用等方面都也還存在許多問題,這 正是本文要重點關注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材料的解釋和確認還欠準確。前面提到,材料的解釋問題是結構研究的前 提和基礎。以前學者對此雖也多有關注,但仍有學者對它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尤其對它 與結構研究關係的認識,尚顯模糊。這突出表現在有些學者對材料的解釋過於隨意,不能 把它放到《老子》結構演變的大背景下去認識。不獨簡本如此,就是發現已經近 三十多年的帛書本材料的解釋也不能讓人滿意。如現在雖然有簡本作為參照,但仍有 學者說帛書本「不分章」,而且不承認帛書本的符號為分章標記。所以,我們認為 結構研究首先要作的工作就是對材料進行儘可能合理的解釋。不是就帛書 本談帛書本,也不是就簡本談簡本,而是將其放到《老子》成書及結構演變的大背景 下加以認識。在儘可能長的「時段」內去認識它變異的「階段性」和傳承的「一般性」 。並結合簡本、帛書本、今本,對各自的前身和下延作儘可能合理的推測,由此揭示《 老子》成書及結構演變的線索和脈絡。   第二,以往學者每每孤立地看待《老子》的結構特徵,不能把《老子》結構的流變 與《老子》的成書過程結合起來加以考察。這勢必會影響到我們對《老子》結構演變背後 的真實動機作出準確的評價。未來的《老子》結構研究應該結合近年來新出土材料,以 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對古書流傳與形成的新認識,來對《老子》結構的流變作出解釋和評 價。應該進一步充實並豐富以往學者對古書體例的研究,並嘗試將其引入到佐證《老子》 結構的證據系統中,從而豐富我們把握、界定《老子》結構的手段。   第三,應該看到,在具體的方法上,前人也存在過分追求整齊的弊端。 比如對分章的追求要儘可能「合情合理」、滿足「意義」單位的原則,對《老子》 結構的演變給出一個比較規則、完美的解釋模型。但必須承認,我們上面總結出的這些方 法、原則等往往都來自今人的觀念、邏輯和習慣。這時候就要保持足夠的清醒: 這些觀念、邏輯和習慣是否都是古人的那一套東西?這絕不是多餘之慮。在分 章問題上,我們常常有這樣的體會,即往往覺得最合理、最理想的分法,卻每每不是歷史 的、現實的分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絕學無憂」是歸屬20章還是19章的問題。 無論從意 義還是從用韻的角度看,它屬19章顯然更「合理」,但簡本出現後馬上令人啞口無言: 它還是屬相當今本的20章。這說明,有些時候「好的」卻不是「真的」。傳世有些版本 依然讓「絕學無憂」屬20章,這應該引起我們充分的重視:「理想」歸「理想」, 「現實」歸「現實」,「傳統」和「習慣」應該得到尊重,不能輕易改變。 其實,今人的觀念、邏輯和習慣也無可厚非,不過由於時空的遷延, 今人的這一套理念肯定與古人存在距離,這時如果仍然純以今人的標準為是, 就必然產生錯位。因此,在以後的研究中,我們應該充分注意那些不能為 「原則」、「模型」所容納的因素,在「整齊」與「參差」之間維持一種必要的張力。   第四,回顧以往的《老子》結構研究,從目的上看,「原本追溯」一直是結構研究持 續不斷的動力。不過,帛書本、簡本的陸續發現,又使我們認識到《老子》結構有 很明顯的「階段性」特徵。那些曾經非常相信帛書本結構的學者,現在又在主張簡 本代表了《老子》「原本」的結構模式。其實在這個問題上,嚴格地說,絕對的「原本」 是不存在的,只有某一時代的《老子》傳本存在,因為《老子》結構始終處在一種變 化的運動中。但這並不等於否定「原本追溯」的意義,它的價值其實在於為結構研究提 供努力的方向,而並非「目標」本身。它實際上是在以逆向的方式復原《老子》結構演 變的線索。這就要求我們不能靜止、機械地理解「原本追溯」。否則,它不但會使我們亦 步亦趨地跟著出土材料走,看不清其潛在的內涵和外延,而對「原本」的過於迷戀也必 將使我們墜入虛幻的空想,實際上又陷入上面提到的過於追求「整齊」和「理想」 的誤區。   第五,上面在談對帛書本結構的研究時我曾經提到,有學者已經意識到將分章和章 序結合起來研究的必要性。但可惜的是,那還僅停留在設想的階段,更多的學者 仍然是孤立地對待《老子》結構諸元:分章、章序、分篇和篇序。實際上,帛書本、 簡本的發現告訴我們,綜合而非孤立的研究,有時不但是必要的甚至還是必須的, 舍此《老子》結構的演變是無法說清的。比如學者雖然認識到「帛甲本相當於通行本第四 十六章前段的『·天下有道……戎馬生於郊』部分本應是另外一章」, 但卻仍然說:「只是在帛甲本形成時,把本無聯繫的兩章合併到一章之中」[112] 。其實 帛甲本「罪莫大於可欲」前也有明顯的分章符號,這說明今本46章在帛甲本時仍然是 兩章,帛甲本所作的工作,其實只是在次序上讓這兩部分前後銜接,而並沒有把它們「 合併到一章之中」。另外,對於像今本16章、20章在簡本中內容少而在帛書本和今本 中內容多的現象,學者每每將其歸結為帛書本或今本有「增入」之內容。這實際上就是 「默認」帛書本時多出的內容與原有內容是合為一章的。實際上這類內容可能原來就有, 並非後人「增入」,帛書時人所作的工作大概仍是在次序上讓這兩部分前後銜接, 而「合併」則是後來的事。在這類問題上,帛書時代的工作實際牽涉「章序」問題, 而非「分章」問題。可見,孤立地對待《老子》結構某一方面,不僅在方法上有欠嚴密, 其更深一層的後果必將妨礙我們對特定時代《老子》結構上的變化作出準確的評價。 因此,在對某一時期《老子》結構的研究中,我們也應該儘可能地將《老子》結構諸元綜 合起來考察。 註釋: [1]分別參見《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及《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 [2]專門探討此類問題的,有尹振環、王博、劉榮賢(台灣)、彭浩等先生。他們的成果分別可參見尹振環《帛書老子釋析》(貴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論〈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簡本、帛書本〈老子〉比較研究》(《文獻》1999年第3期),王博《關於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的結構與性質》(《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劉榮賢《從郭店楚簡論〈老子〉書的段落與章節之問題》(《中山人文學報》第十期),彭浩《談郭店〈老子分章及章次〉(《中國文物報》1998年10月28日,第3版)、《郭店一號墓的年代與簡本〈老子〉的結構》(《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 [3]嚴遵本雖然分章與今本不同,但明顯是在今本的基礎上重組而來,故在分章上嚴本並不具有「早期傳本」特徵,我們之所以把它歸入「早期傳本」,還在於其篇序方面的獨特性。 [4]董思靖《道德真經集解序說》,《道藏》短五——短八。 [5]參見韓祿伯《論〈老子〉的分章》,《簡帛研究譯叢》(第二輯),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6]陸德明《經典釋文》,中華書局1983年,第358頁。 [7]參見尹振環《帛書老子釋析》,第5頁。 [8]韓祿伯認為唐玄宗的分章就是直接秉承葛洪的,見《論〈老子〉的分章》。 [9]《冊府元龜·帝王部·尚黃老》,中華書局1960年。 [10]尹振環《帛書老子釋析》,第6頁。 [11]蒙文通先生即認為其「悉亂舊次」(蒙文通《輯校〈老子李榮注〉跋》,《圖書集刊》第8期,四川省立圖書館1948年)。其實,玄宗並沒有言「道」都歸上、言「德」悉歸下地大規模調整《老子》章句。原因很簡單:《老子》中許多章既不言「道」,也不言「德」。若依上規則,這些章豈不是沒處放?而蒙氏也承認「世傳五千文本,次第皆無改易」。「凡言道者」、「凡言德者」,其實主要還是針對首章(1章與38章)而言的,不能一概而論。 [12]儘管宋徽宗也注《老子》,但那更多的是個人雅好,並沒有強制性地以御注統一天下。 [13]這些古體寫本,一方面有可能是唐初傅奕所見的所謂「項羽妾冢本」,還有可能是漢以來的中秘舊本(河間獻王所得所謂「古《老子》」) [14]蒙文通認為江氏所見出自唐司馬承禎的三體寫本,不確(見上揭蒙文)。蒙氏此處實際上是將司馬承禎的三體寫本直接等同於董逌所云的玄宗注本。其實,孫詒讓早已提到,所謂「玄宗本」有「天寶」和「開元」之異,並非單一(參見高明《帛書老子校注》,第263—264頁)。如果江氏所見真的為司馬承禎的三體寫本,而此寫本又確據那種「悉亂舊次」的「玄宗本」,則其出自後人離析,昭然可見,何勞江氏之疑。筆者以為江氏所見,即當為真正的古體寫本:不特字形為戰國古文,其章句結構亦當頗為有據。 [15]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參見王重民《老子考》,中華圖書館協會叢書第一種,1927年。 [16]李零《出土發現與古書年代的再認識》,《李零自選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2月,第39頁。 [17]《道藏》詩一——染八。 [18]韓祿伯將30、31兩章的合併漏掉,見《論〈老子〉的分章》,《簡帛研究譯叢》第2輯,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第47—48頁。 [19]明太祖注本還將76、78也作了合併。韓祿伯已指出此點,見前引韓文。 [20]《定庵年譜外編》,轉引自饒宗頤《書〈馬王堆老子寫本〉後》,《道家文化研究》第3輯。 [21]見是書《老子章義自題三則》。 [22]見該書後序。 [23]見魏源《老子本義》,上海書店1987年據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影印。 [24]魏源《論老子》,《老子本義》第6頁。 [25]有些地方還頗顯卓識。如對於唐張君相以來許多學者所主張的,將今本20章「絕學無憂」歸19章的看法,魏氏並不苟同。認為「文義音韻俱不協」,遂「不取」。見《老子本義》第20頁。 [26]唐蘭《老聃的姓名及時代考》,《古史辨》第四冊,羅根澤編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8月。 [27]唐蘭《〈老子〉時代新考》,《古史辨》第六冊,羅根澤編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1月。 [28]郭沫若《老聃·關尹·環淵》,《古史辨》第六冊。 [29]張季同《關於老子年代的一假定》,《古史辨》第四冊。 [30]分別見前引張文及葉青《從方法上評老子考》,《古史辨》第六冊。 [31]據嚴靈峰《周秦漢魏諸子知見書目》稱,陳柱曾著《老學八篇》,書後另附《新定老子章句》,「改定《老子》章句文字,移動頗多,雖未盡善,但比馬敘倫之校定《老子》為優。蓋勝前人之大膽嘗試也」。筆者雖多方搜求,陳書竟不克寓目,不能不引為憾事。 [32]馬敘倫《老子稱經及篇章考》,《老子校詁》,第20頁。 [33]馬王堆帛書本《老子》發現以後,學界幾乎一邊倒地認為《老子》「原本不分章」。詳下文介紹。 [34]唐文播《老子篇章字數考》,《說文月刊》第四卷(合刊),衛聚賢主編,說文社1944年。該文附題「法人柏裡和氏paul pellict (今譯伯希和,筆者按)敦煌《老子》卷子校記之三」。下凡引唐說,俱見是文,恕不一一標出。 [35]馬其昶《老子故》,秋浦周氏刊本1920年。 [36]嚴靈峰《老子章句新編》,東方書店(上海)1946年再版。按該書曾迭經「再版」,共記有四(帛書本發現以前)。其中「三版」時將章數由56更為54,遂為定本。筆者雖多方搜求,仍僅見其「再版」,其它則不克寓目,雖不無遺憾,然由此亦可窺其「新編」之大概也。 [37]舉凡對《老子》章句有所重組的學者,概不出嚴氏之法眼。如其謂:「吳澄效之,尤多竄改……姚鼐欲言是正章句,又率而從事。魏源繼之,雖無甚可取,然不拘虛成見,有足多者。馬其昶作三十章,而亦分二篇。……而陳柱氏更有《新定老子章句》之作,可謂已勝前人矣!」見《〈老子章句新編〉定本跋》,嚴靈峰《老莊研究》,台灣中華書局1979年。 [38]嚴靈峰《〈老子章句新編〉序》,《老莊研究》。 [39]嚴靈峰《〈老子章句新編〉序》,《老莊研究》。 [40]戴維先生認為:「如果是分章符,為何甲本的分章有那麼多與今本不同?」這種發問實際上就是認為《老子》的分章自古到今都是一樣的,這就忽略了考察《老子》結構階段性特徵的絕佳機會,殊為可惜。見《帛書老子校釋》,岳麓書社1988年版,相關論述見該書後所附「關於帛書《老子》甲本中的圓點標誌」一文。 [41]高亨、池曦朝《試談馬王堆漢墓中的帛書老子》,《文物》1974年11期。 [42]高明《帛書老子校注》,中華書局1996年5月,第19頁。 [43]張松如《老子說解》,齊魯書社1998年4月,「引言」部分。 [44]饒宗頤《先老學初探》,載《中國宗教思想史研究新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5月。按,該書出版時簡本《老子》早已公佈,但其文寫作當在簡本發現之前。 [45]尹氏說「於是到了西漢,《老子》有了分章本」,說明也是主張「原本不分章」。見《帛書老子釋析》,貴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頁。 [46]鄭良樹《論帛書本〈老子〉》,《竹簡帛書論文集》,中華書局1982年版。 [47]嚴靈峰《馬王堆帛書老子試探》,台北河洛出版社1976年。 [48]韓祿伯《論〈老子〉的分章》,《簡帛研究譯叢》第2輯,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及《再論〈老子〉的分章問題》,《道家文化研究》第14輯,三聯書店1998年7月。 [49]古棣、周英《老子通》(上),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8月,第26頁。 [50]高明《帛書老子校注》,第315頁。 [51]尹振環《帛書老子釋析》,第8頁。 [52]尹振環《帛書老子釋析》即將《老子》重新劃分為一百一十二「章」。 [53]見前揭尹氏書。 [54]參見韓祿伯《論〈老子〉的分章》。 [55]尹振環《帛書老子釋析》,第12—13頁。 [56]劉榮賢《從郭店楚簡論〈老子〉書中段落與章節之問題》,台灣《中山人文學報》第十期,2000年。 [57]見前揭韓文,第53頁。 [58]見韓氏《論〈老子〉的分章》及《再論〈老子〉的分章問題》,《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四輯。 [59]《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75年版。 [60]見高明《帛書老子校注》及尹振環《帛書老子釋析》於相關章次下作的說明。 [61]王土辛《關於〈老子〉分章問題之管見》,《社會科學輯刊》1986年第6期。 [62]李炳海《〈老子〉一書的經、傳結構及編次》,《東北師大學報》1984年第1期。 [63]古棣、周英《老子通》(上),第27頁。 [64]古棣、周英《老子通》(上),第28頁。 [65]古棣有文《傅奕本優於帛書論》,另題「為反對唯帛書是從而作」,亦收入《老子通》(上)。其對帛書本的視而不見蓋出於是乎!但不應該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66]《明報月刊》(香港)1975年6月,第114期,及《明報》1976年4月,第11期。 [67]張松如《老子說解》,齊魯書社1998年,「引言」部分。 [68]分別見饒宗頤《書〈馬王堆老子寫本〉後》(《道家文化研究》第3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8月)及張學方《〈老子〉古本道德順序試探》(《北京社會科學》1994年第2期)。 [69]嚴靈峰《馬王堆帛書老子試探》,見上揭張學方文。 [70]張學方《〈老子〉古本道德順序試探》。 [71]邱德修《楚帛書老子德先道問題蠡測》,《中華文化復興月刊》1977年第10卷第11期。 [72]高亨、池曦朝《試談馬王堆漢墓中的帛書老子》,《文物》1974年11期。 [73]尹振環《〈老子〉篇名篇次考辨——三論帛書〈老子〉》,《文獻》1997年第3期。 [74]遺憾的是,直到最近,有學者在談帛書本篇次時,仍然是狃於這種「義理」關係的故輒而不覺(參見高華平《楚簡本、帛書本、河上公注本三種〈老子〉仁義觀念之比較》,《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1期)。顏之推曾說「觀天下之書未遍,不得妄下雌黃」(《顏氏家訓·勉學篇》),要求未免太高。但是,作為嚴肅的學術研究,對於自己關注課題的「學術史」背景的瞭解,則是起碼的要求。 [75]陳夢白《論組成〈老子〉書的四種老學著作》,《福建論壇》1989年第4期。 [76]謝陽舉《為五千言正名》,《廣東社會科學》1997年第1期。 [77]裘錫圭《郭店〈老子〉簡初探》,《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北京三聯書店1999年8月。 [78]文物出版社《郭店楚墓竹簡》(1998)於「前言」中曾提到簡本相當於今本的五分之二,但這是把《太一生水》也算在內了。如果將該篇除去,再去掉重複的今本64章後半,簡本實際的內容應相當於今本的三分之一。此一點裘錫圭已經指出,見前揭裘文。 [79]當然也不排除由於疏忽漏標、誤標或標得不標準的現象,但這些疏誤所佔比重並不多。 [80]高明《讀郭店〈老子〉》,《中國文物報》1998年10月28日,第3版。 [81]參見彭浩《談郭店〈老子〉分章和章次》(《中國文物報》1998年10月28日,第3版)及前引裘錫圭先生文。 [82]池田知久《尚處形成階段的〈老子〉最古文本》,《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 [83]見前揭劉氏文。聶氏的意見見《郭店楚簡〈老子〉研究》,中華書局2004年,第18頁。 [84]作為較早涉足簡本《老子》研究、且較有影響的學者,郭沂最初也力主「足本」說,但後來已有所修正,其前後觀點可分別參見其《從郭店楚簡〈老子〉看老子其人其書》(《哲學研究》1998年第7期),及《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2月,第514—515頁。 [85]崔氏曾參加了郭店簡的整理工作,因此具有常人難以比擬的資料優勢。相關背景見其著《荊門郭店楚簡〈老子〉研究》(科學出版社1998年10月)書末「後記」。 [86]詳情請參崔著第26—29頁。 [87]見崔著,第31頁。 [88]尹振環《重寫老子其人重釋〈老子〉其書》,《中州學刊》2000年第2期。 [89]尹振環《楚簡與帛書〈老子〉的作者和時代印記考》,《貴州文史叢刊》2000年第2期。 [90]尹振環《也談楚簡〈老子〉其書——與郭沂同志商榷》,《哲學研究》1999年第4期。 [91]郭店簡初始公佈的時候,學者鑑於其材料之新,故常作新穎、「驚世」之論,卻較少細密、嚴謹的考證。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意見也每每站不住腳。這差不多成了新材料公佈之初常有,可能也是不可避免的現象。 [92]以下劉氏意見均見劉榮賢《從郭店楚簡論〈老子〉書中段落與章節之問題》。 [93]裘先生對「簡本」的定義是其時《老子》的完整傳本,而本書中除非特別註明,筆者所用「簡本」僅指郭店簡。 [94]裘錫圭《郭店〈老子〉簡初探》,《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北京三聯書店1999年8月。以下凡引裘說,除非特別說明,均見該文。 [95]裘氏在下文談到今本45章在當時本為兩章時說:「這兩章在簡本中就應該是前後相次的,後來的本子沿襲了這種章序,以致這兩章最後被誤認成了一章」。准此,則章序與今本相合的情況還應該包括這種特例,對此,我在下文會有進一步的討論。 [96]指甲組27—32簡順次抄寫了今本56、57章的內容。前面提到「兩處」,即還有丙組1—3簡順次抄了今本17、18章的內容,但無論簡本還是帛書本它們都只是一章,故而勿論。 [97]見王博《關於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的結構與性質》,《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北京三聯書店1999年8月。以下王氏意見均見該文。 [98]《談郭店〈老子〉分章和章次》,《中國文物報》1998年10月28日,第三版。相似論述又見於彭著《郭店楚簡〈老子〉校讀》,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第12頁。又「百章」之說,前述尹振環在對帛書本進行研究時,已提出類似結論,惜乎彭氏並未對其進行呼應。 [99]同上。 [100]彭浩《郭店一號墓的年代與簡本〈老子〉的結構》,《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 [101]同上。彭氏已經指出帛書本有些分章同於簡本而異於今本,又怎麼能說帛書本時已有今本般「八十一章」的框架呢? [102]郭沂《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第515頁。 [103]郭沂《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第516—517頁。 [104]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東方出版社2000年10月,第39頁。 [105]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第56頁。 [106]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第44頁。 [107]聶中慶《郭店楚簡〈老子〉研究》,中華書局2004年,以下但凡涉及聶氏的觀點俱見是書。 [108]見聶書第17頁。 [109]從簡本來看,墨釘僅僅是分章的標識或句讀符號,在分析《老子》章句結構時確有用處,但聶氏將其看成是《老子》文本「歷時態」「聚合」的痕跡,顯然求之過深。 [110]參見聶書第25—27頁。 [111]廖名春《楚簡老子校釋(九)》,《簡帛研究2001》,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 [112]《中國文物報》1998年10月28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7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