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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knuukyo (作賊心虛才要刪文)》之銘言: : 當你能用對方常用的語詞,架構到比對方好的時候, : 人家才會真正當一回事。 : 如同很多人看到八卦就當迷信,但如果了解其方位原則,知曉其定義, : 那便是一種科學的定位系統。 : 老子把三種感官不可得的事物,束之而為一, : 一,它是人類感官所不能判別的事物,但未必不能由其他生物或先進工具所認知, : 即使如此, : 道仍然不等同為一, : 既已『道生一』, : 那麼我們權充這樣下個定義: : 道的下位概念,第一個是一, : 假使這裡有個第一個『有機會』被判別認識的東西A, : 我們將其權稱為第二因, : 那麼它算不算是『萬物』之範疇? : 假設不算,但它是有機會被認識及論證之存在,請給我一個不算的理由。 當然算啊 : 假設它算納入『萬物』之範疇, : 那麼身為『萬物之始』、『萬物之母』的道, : 是否就能稱其為第一因? : 因為他是第二因前面的存在,但到了道的階段,你根本無從分辨第一因前面的東西,  問題就在你事先把它設定為第二因  第二因的前面,當然是第一因,  但為什麼你把它設為第二因?  因為它在第一因後面  這不就是犯了循環論證的謬誤嗎    如果第一因不成立,又怎麼會有第二因,或第三因呢  這不是可以"權且稱為"的   : 基於認識工具的極限,你不可能確切論證『道』, : 你無法判讀『道』的前面或後面, : 所以我也可以用個言辯方式, : 既然你說『道』不是第一因,那麼解釋祂之前還有東西的方式是什麼?  首先這是一個對舉證責任認識的錯誤,而不是正確言辯的方式  言辯有言辯的規則  最基本的是提出論點的需負舉證責任  我提出的是 第一因不存在,也簡單地證明了  既然第一因不存在,那任何東西都不是第一因,包括老子所談的道  我不需要負責解釋道之前還有什麼,因為我沒有就這點提出任何主張  這不在我的舉證範圍之內  你或許覺得我要提出這方面的說明才能讓你信服,  但那是屬於你個人的心理要求,  我想我沒有必要去滿足  至於底下又有點偏離問題了,  我的重點不在 人類 的認識能力  說得明確一點  難道超出一切可能的認識工具,就是所謂第一嗎  這種標準是誰訂出來的呢?  如果 存在 不必限於認識工具之內,  那為什麼超出認識工具的因,就可以叫做第一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7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