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vendie:推有理性的老師! ^^ 10/05 13:16
推 ilumi:不是法律免責權 是刑事豁免權 且在卸任後還是得追究 10/05 14:05
推 pondera:1 4 亂教 學生作弊 無司法審判 誰對誰錯? 10/05 14:17
推 advr:看來三樓對司法審判跟老師懲處權有所誤解。 10/05 14:20
推 gingerchen:三樓真是過度解讀.... 10/05 17:25
推 zamp:我倒覺得三樓講的有道理 法官判了 就可以講誰對誰錯嗎? 10/05 17:42
→ ilumi:那麼老師判斷的?就又都一定是對的嗎? 原po不涉入自己判斷的 10/05 18:35
→ ilumi:作法 算是蠻尊重各種不同意見的學生了 10/05 18:38
推 advr:六樓要不要重修法律或公民?我可以錢算妳便宜一點。 10/05 18:42
推 zamp:要戰嗎? 樓上的有修過哪一種法? 法律判斷的不是對錯 法律 10/05 20:11
→ zamp:只是行為的最低標準 「無罪的罪人」有聽過這句話嗎? 倒扁挺 10/05 20:15
→ zamp:扁 國務機要費報假帳 用簡單的對錯來區分 太簡化問題了 10/05 20:16
→ pnpn:[不要把政治裝到你的書包背到學校來] 我是這樣說的(國中) 10/06 00:37
推 advr:戰?閣下先入為主,有"罪"推定的觀念,個人不屑與你一戰! 10/06 01:10
→ advr:倘若你真是老師,實屬台灣教育的悲哀。 10/06 01:12
→ advr:試想若是底下學生對你比相同手勢,你做何感想? 10/06 01:13
推 eachau:三樓亂教 校規是特殊法 哪一個學校作弊不違反校規? 10/06 03:36
→ eachau:不管政治如何 該把正確的態度告訴學生 沒罪的罪人還是沒罪 10/06 03:36
推 zamp:「法律上的有罪無罪」與「是非對錯」是兩回事 我是老師 台灣 10/06 04:39
→ zamp:的教育被advr網友您說的很悲哀~ 可惜你沒能好好論述你的理由 10/06 04:42
→ zamp:就輕易用出「重修」「算便宜一點」「悲哀」等情緒性字眼 10/06 04:44
推 yukiboy:樓上的,照你這麼說,那乾脆廢除法律算了 10/07 10:21
→ yukiboy:要法官做什麼呢?反正他判的又不一定對 10/07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