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cky0806 :不過第七款 要看學校依什麼條文讓你做行政工作 06/19 21:36
→ Jacky0806 :但參與行政工作並不等於一定要接組長吧 06/19 21:38
→ Jacky0806 :協助行政也算是參與 06/19 21:39
→ arsa :第7款就卡死你了! 還要什麼法令! 06/19 21:55
→ arsa :組長,主任只是"行政工作"中的職務名稱,不要想太多@ 06/19 22:00
推 arsa :各級學校的組織員額配置,明確規定那些職務要由"教師" 06/19 22:05
→ arsa :兼任~ 06/19 22:07
→ arsa :所以不要拿自己的工作跟學校玩,行政訴訟很麻煩的~ 06/19 22:08
→ Jacky0806 :"參與"的定義 請國文老師來解釋清楚 06/19 22:27
→ Jacky0806 :明確規定那些職務要由"教師"兼任 這不代表就是義務 06/19 22:30
→ sandwich1028:"只是會黑掉或者考績給你打乙等" 如果不在乎這個那就 06/19 22:41
→ sandwich1028:無敵了..不過很少人不在乎考績吧.還有.死不接當然可 06/19 22:42
→ sandwich1028:以.但校長主任心眼夠小.真要搞你有的是機會 06/19 22:43
推 FT6034 :一、 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06/20 08:48
→ FT6034 :我的聘約中有提到校長得聘任教師兼任行政工作 06/20 08:50
推 shann2003jp :"得"聘任是當然的啊,問題是教師"須"接受嗎? 06/20 14:33
→ shann2003jp :我覺得其實是有模糊的空間.... 06/20 14:34
→ cuctus :還要看縣府的行政命令 嘉義縣可是明白列出來喔 06/20 15:48
→ silentsand :以前省教育廳時代有給基隆市解釋函,提到校內人事權屬 11/14 10:54
→ silentsand :於校長,任何人或人和組織不得以法規限制此一部分的權 11/14 10:54
→ silentsand :力,也就是校長握有人事權,而依此職務分配辦法是違法 11/14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