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ardway (你們給我乖一點~)》之銘言:
: 各位教育伙伴,我的同事班上有個男學生被父親家暴,媽媽也因家暴離家,無法聯絡~
: 社會局也已介入了,社工人員掌握父親家暴行為(有拍照,未驗傷),但仍無法阻止
: 父親家暴行為,學生透露好幾次有自殺想法,我同事想要救這學生,因為她意識到學生
: 正面臨生命危險~
: 我的問題是:
: 1.如何依循法律途徑讓他父親喪失監護權?傷害罪成立就可以嗎?
: 2.學生大伯就住在附近,如果由大伯領養,可行嗎?
: 3.社工人員、導師該如何蒐證並提出告訴?只要拍照、驗傷嗎?
如果學校老師在校發現孩子的傷勢,可以請輔導處或健康中心的護士
幫忙拍照存證(除了傷口,也要拍一張可以辨認是受害者的照片);
傷勢嚴重的話直接就醫並請醫院開立驗傷單,
若由社工帶至就醫,依他們的專業一定知道該如何蒐證。
至於如何提出告訴,社會局的社工一定很清楚這些流程,
老師可以打電話去請教。
: 附帶一題,如果沒有一次就成功讓學生脫離父親,這學生必死無疑~
: 煩請各位先進協助他們師生倆~
如果已經通報給社會局,社工已經介入處理而沒有安排短期安置,
那麼有可能是社工評估孩子暫時與父親同住是安全的;
或者有可能,短期安置中心床位爆滿,社工也無法安置
(資源不夠,社工也是很無奈的)。
老師可以試著做幾件事:
1.教孩子自我保護。如:盡量不去刺激施暴者或與之發生衝突、
有暴力行為時,可以怎麼自救(跑去最近的派出所、鎖門打110..等)
2.與孩子討論緊急避難處:親戚家、同學家。
3.安撫孩子的情緒,給予支持與鼓勵。
4.與社工保持聯絡,必要時,每發生一次家暴事件,就填一張通報單,
具體的通報,對社工評估孩子是否能緊急安置比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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