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pu :如果你去站導護,但學生依然還是車禍,會不會更慘? 06/21 14:06
→ dpu :家長會咬,什麼理由都咬! 先帶水果去探視壓驚吧! 06/21 14:07
推 soundonlyme :根據之前的判例,你應該是無責。有在反而有責任。 06/21 14:20
推 hcshin :所以要說還好沒去站嗎? 06/21 14:36
推 fjghrutyvmbn:樓上,的確是這樣的。可爬文看判例! 06/21 14:45
推 yianhua :之前有人放判例...查一下就有.. 06/21 14:57
推 rtrt11 :這種情況就是要老師肉身去擋家長才不會有意見 06/21 15:03
推 inshow40 :你去站才有責任..沒站沒責任..導護是交警才做的工作 06/21 15:11
推 GD99 :風險超大 家長自己拖拖拉拉沒請到補助還會向老師討! 06/21 15:32
→ nntz :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但是會不會被校方刁難啊.例如曠職. 06/21 16:23
推 YOPOYOPO :沒有站當然沒責任,別自己嚇自己。 06/21 17:04
→ DUKEYANG :別怕,教師依法沒有站導護的規定,一直都是義務。 06/21 17:10
→ sandwich1028:真的會沒事嗎?讓我們靜觀其變...家長要找麻煩很簡單 06/21 17:50
→ sandwich1028:不走法律.走媒體路線~想想媒體標題會怎麼下 06/21 17:50
→ sandwich1028:然後.上頭(指教育局)被逼的不論是非..要學校解釋清楚 06/21 17:51
推 quickgun :有站沒站都沒責 老師又不是交警 沒權就沒責~ 06/21 18:53
推 GD99 :這個 就算有佔有責任也很奇怪啊 老師為什麼還要負責 06/21 20:00
→ GD99 :則小朋友的行路安全?家長擔心不會自己把小孩送進校 06/21 20:01
→ GD99 :門?怪事一堆 06/21 20:01
→ DUKEYANG :不過台中市升格後,中市教社字第1000023925號函頒布 06/21 21:09
→ DUKEYANG :校內外交通導護工作應負責任,不得拒絕。 但連結有 06/21 21:09
→ DUKEYANG :相關案例判決,原則上就是沒站崗反而沒刑事責任。 06/21 21:10
推 hc7 :家長怎麼樣都有意見~唯一沒意見是老師慘死輪下 06/22 01:47
→ bigchief :感謝大家回應,讓我安心許多,目前看起來沒事... 06/22 08:25
→ bigchief :學生受傷的地方離交通崗有一小段距離... 06/22 08:26
→ bigchief :除非家長要追究為什麼沒叫學生走交通崗的地方 06/22 08:26
→ bigchief :否則應該還好.... 06/22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