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lank :盜賣光碟5年以下 是少年保護案件 不會到少年監獄 06/22 10:16
→ bulank :丙也有問題 要很嚴重且連續犯案才會到感化教育 06/22 10:17
→ bulank :丙在法律上沒問題 但是在實務上賣光碟判到感化不常見 06/22 10:18
→ carolineko :現在沒有少年監獄的名稱..因要以教育代替懲罰.所以 06/22 12:22
→ carolineko :改名為.少年輔育院或少年矯正學校 06/22 12:23
推 ingemisco :滿14歲少年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下之罪,屬於相對刑事案 06/22 12:23
→ ingemisco :件,也就是法院認為以刑事案件處理為適者,還是可以 06/22 12:24
→ ingemisco :以刑事案件處理的。所以判徒刑還是是有可能的,只是 06/22 12:26
→ ingemisco :這案例實務上不太可能這麼做。 06/22 12:27
→ ingemisco :至於丁錯的點,就如原PO所說,現在我國沒有"少年監獄 06/22 12:28
→ ingemisco :執行徒刑,是送到少年矯正學校(明陽中學)。 06/22 12:29
推 ingemisco :至於本題是裁定感化教育,所以是送少輔院或誠正中學 06/22 12:39
推 ingemisco :我剛剛還以為甲乙丙丁是分開...原來是相連的一句話 06/22 12:49
→ ingemisco :感化教育是保護處分,非刑罰,自然也不可能送少監了 06/22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