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snt (璃星)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薪資問題
時間Fri Jul 29 14:46:01 2011
※ 引述《sandwich1028 (CMJ)》之銘言:
: 因為有老師推文說2者可兼領
我就是推文說可兼領的
因為我每個月的薪資單上就是兩個都有領= =
: 三、 考量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兼任主管及導師職務者,均以受有員額編制限制之情形
: ^^^^^^^^^^^^^^^^^^^^^^^^^^^^^^^^^^^^^^^^^^^^^^^^^^^^^^^^^^^^^^^^^^^^^^
: ,方得同時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及導師費者,基於一致性及導師職務宜由學校專任教師
: ^^^^^^^^^^^^^^^^^^^^^^^^^^^^^^^^^^^^^^^^^^^^^^^^^^^^^^^^^^^^^^^^^^^^^^^^^^^
: 擔任之考量,旨述人員除有受員額編制限制之情形外,不宜支領導師費。
: ^^^^^^^^^^^^^^^^^^^^^^^^^^^^^^^^^^^^^^^^^^^^^^^^^^^^^^^^^^^^^^^^^^^
: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98.12.15北教人字第0981000150號)
我想,我們學校之所以會兩者都領,應該是符合此條例
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學校裡沒有專任老師
所以,我介紹一下我們學校的情形提供參考好了
我們學校是一個年級2 個班,加上特教班共為6.6 班
99學年度的職務安排如下:
校長
教務主任 教設組長 註冊組長 資訊組長兼導師
訓導主任 生教兼體育兼衛生組長 訓育組長
↑此為強人,但他雖然是我們學校0最操的一個
職位,一人身兼三組,但是只能領一份行政
加給
總務主任 事務組長 文書兼出納組長
輔導主任 輔導組長兼導師 資料組長兼導師 特教組長 特教老師(巡迴)
特教專任老師(借調) 輔導增置老師
導師 導師 導師
工友 警衛 警衛
除了特教老師、輔導增置(教育部專案)以外……我們學校是沒有專任老師的
而以上所列的特例都是不能擔任老師的那種專任老師
就造成了我們學校有三名組長兼任導師的情形
當然,會有這種窘狀,主因可能是因為學校處室編制十分完整
如果把一些組再併組的話,才可能多騰出一些導師
大概就是因為我們學校是符合引言中的第三條規定,
所以我們學校的三位組長兼導師都是領兩份加給的
不過,以我個人這一年下來的痛苦經驗來說……
我領了兩份加給都難以慰聊工作的無奈和痛苦
假設說,當了組長兼導師還只有一份加給的話,內心絕對會很○○╳╳
併組的組長也非常辛苦,但是起碼能專注於處理行政事務
而組長兼導師,白天的時間幾乎全心奉獻給班級了
一週能騰出一個下午或兩個下午來專心處理我的行政事務已經是極限
但難得的空堂,只要班上一有任何風吹草動,那些空堂就報銷了
要找時間打電話聯絡行政事務,真的要硬擠出來
而更多的行政事務,只好利用晚上的時間不斷加班做完
有時候,連週末都要回學校加班,才有辦法把事情處理完
老實說,我真的覺得組長兼任導師是個非常坑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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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6.176
推 awszawsz :的確,組長兼導師還只能擇一是很坑人的,以往高雄縣兩 07/29 14:53
→ awszawsz :者皆可領,當時未必找得到人,現在高雄市只能擇一,大家 07/29 14:54
→ awszawsz :更不想當了...所以行政更難找人... 07/29 14:55
→ awszawsz :都說合併好,但就這項來看,縣市合併未必好.... 07/29 14:55
→ susnt :這麼一提,各縣市可能有不一樣的規定= = 07/29 14:58
→ susnt :我順便說一下,我是新北市的國中 07/29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