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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teor99 (想要看夜景^^)》之銘言: : 板上各位教師您好 不知是否有人擔任過實習教師的指導老師? 嚴謹來說,我們"教育實習機構"的中小學教師,在師培法下是「實習"輔導"教師」 實習"指導"教師,是"師培機構"、即大學的教育學程教師。 : 想請問是否需要有資格限制? 以及是否有薪水呢? 資格已改成年資三年(以便拗年輕教師出任...);且經實習機構推薦者,不在此限。 : 還是純粹義務指導?? 算是義務;實習生也確實是好幫手。但在教學現場, 還是稱彼為實習老師為宜,並給予他同事般的待遇──以免學生爬到他頭上! : 以上 感謝板上的教師回答^^ 最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讓他做不該做的事情: 1.獨任交通導護 2.獨帶學生赴校外 3.代理導師職務 4.兼任與實習無關之工作 (其他老師要在場) (你也要去) (代導仍需正式教師) (像北一女那位...) -- 「失敗不見得是錯誤,也許只是一個人在既有條件下盡了本分的結果; 真正的錯誤是停止嘗試。」 ──心理學家B. F. Skinn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42.106